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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耳夜鷺》:?壹樁若隱若現的兇殺案

作品的厚度不在字數的多寡。盡管被2017年第2期《收獲》雜誌放在了“短篇小說”裏,艾瑪的《白耳夜鷺》可能是其中最有厚度的作品。

其實,《白耳夜鷺》想要表達的東西不新鮮也不復雜,就是人的欲望以及由欲望點燃的欲火將人性變成了灰燼。可是,艾瑪選用了很有意思的表達方式,老調因此有了新意味。

有意思的表達方式,是艾瑪讓幾路人馬在《白耳夜鷺》裏齊頭並進,***同奔赴欲望成灰的終點。

壹路人馬,是100多年前差壹點趕在盧米埃爾兄弟前成為電影發明者的路易斯·普林斯。他在拍下妻子2秒鐘的活動影像後,說是去趕火車從此連人帶行李杳無音訊。路易斯·普林斯失蹤數天以後,他的情婦留下壹封悔不該當初的遺書後服毒自盡——寧蘭芬說,肯定是路易斯·普林斯搞不定想要翻臉的情婦,將她殺了。

是呀,壹個差壹點發明電影的男人,想要殺個把女人還不是手到擒來?至於壹樁用了100年才被破解的謎案被壹個有錢的家庭主婦寧蘭芬壹語道破,是因為寧蘭芬的丈夫正被小三迷得整年不歸家,只留壹棟大房子和兩條狗給寧蘭芬打發時光——是的,寧蘭芬是第二路人馬,這個口口聲聲說要殺死丈夫殺死小三的女人,聽眾是誰?“我”。

“我”是很多年前從C城來到小漁村的園藝師。“我”離開C城的2年前,C城先富起來的木歌失蹤了,他的車就停在我喜歡在裏面遊泳的江邊。雖說活不見人死不見屍了那麽多年C城已經默認木歌已死,但C城少有的非正常事件,兩個偶爾相遇的C城人和從C城來的人,怎能不談及木歌?從C城來的秦後來壹直用旁觀者的口吻說著C城往事,唯獨說到木歌留下的那架老鋼琴,那架花梨木的老鋼琴,貪婪之色再也掩飾不住了,哦,喜歡拍攝煙囪的秦後來是奔向欲望之海的第三路人馬。

既然我對秦後來路過“我”落腳的小漁村的說法有所懷疑,壹定是艾瑪在貌似密不透風的敘述過程中,硬是擠出縫隙插進了關於“我”的疑點:壹個喜歡拍攝煙囪的攝影師跑到煙囪並不多的C城去拍煙囪?秦後來非得告訴“我”曾經拍到過稀有珍禽白耳夜鷺是為了什麽?

再看“我”與寧蘭芬勾搭成奸的從容勁兒,無法不讓人懷疑,“我”也是因著欲火奔向灰燼的壹路人嗎。

壹個色誘引發的粉身碎骨的故事——假設“我”因為木歌勾引了女友而殺了木歌繼而將其藏進煙囪裏,後又怕東窗事發離開C成亡命至小漁村,壹躲就是10余年——如果艾瑪老實地壹壹寫來,那會是壹篇薄得讓讀者過目就忘的小說。艾瑪是有文學野心的作家,除了用暗寫秦後來的欲望和明寫寧蘭芬的欲念的方式讓“我”的故事不是孤案外,更是引經據典,用路易斯·普林斯的兇案,讓“我”的藏匿成了有歷史感的藏匿——始於亞當、夏娃的人之欲望,從來沒有因之死於非命的人的森森白骨,而讓後來者停止玩火。

寫到這裏,我很心虛,因為,直到小說的最後壹個字,艾瑪都沒有言明,“我”是殺害木歌的兇手。也就是說,《白耳夜鷺》的根基誰殺死了木歌,答案只是我的猜測。

盡管“我”有太多的理由殺掉木歌:

木歌的媽媽曾經言語侮辱過“我”媽,間接地導致“我”媽死於肝癌。

木歌的情婦是“我”的女友。

“我”深深地同情木歌的妻子。

盡管艾瑪用了更大篇幅寫秦後來的突來來訪、寧蘭芬的憤怒的方式試圖轉移讀者的註意力,但是天機還有在瑣瑣屑屑地泄露著:

專拍煙囪的秦後來被“我”看出來,心思不在煙囪上。

秦後來告訴“我”拍到過白耳夜鷺,是想告訴“我”他窮根究底的能力。

看見又肥又新鮮的海蠣子,“我”要了壹盤韭黃炒海蠣子,“我有壹種預感,有天我會非常想念這壹口。”

……

把這些“我”是殺害木歌兇手的猜疑排列在壹起,也不能將“我”釘死在殺人犯的罪名上,因為所有這些,都是讀者我的猜測。猜測至此,我有些憤怒了:壹個關於壹樁兇殺案的故事,哪能不給出壹個明明白白的結果?!不過,艾瑪的欲說還休,倒讓我有了壹個尋找到同好的密語:讀過《白耳夜鷺》嗎?妳讀過,並喜歡,就是我的同道。既然是我的同道,接下來我要問妳:到底誰殺了木歌?如果妳認可我的猜測,那我再問妳,小說的最後壹句“這壹回我把字咬得準準的,畢竟不把‘壺’念成‘浮’也不是什麽太難的事”,有什麽含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