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的場景描述裏充滿了“他點點頭”、“她聳聳肩”、“他起來了”、“坐下了”或者“蹺二郎腿”之類的短語。我甚至讓我小說裏的人物看,打哈欠,笑,嘆氣。這些都是我在人物對話中使用的“動作”。我把“有意義的動作描述”誤認為是寫單壹的“動作”。由於這些多余的文字泛濫,我的手稿不得不作廢。
時間和壹些關於小說寫作的研討會幫助我擺脫了這些問題。我明白了,無聊的語句和普通的動作沒什麽區別,都是小說的敵人。
我終於明白,當人的活動與情緒、態度、姿勢或表情聯系在壹起時,就是有意義的行動。這是壹個個性化的動作,可以創造生動的畫面,讓對話充滿活力。
讓我給妳舉個例子:警官霍金斯和上尉·卡拉瑟斯是兩名警察。他們正在警長辦公室討論壹起謀殺案。
這壹幕缺乏戲劇效果。這些無聊的動詞:看、聳肩、放手、站、走、離開,都沒有描述意圖、態度、姿勢或表情。都沒有表達兩個人的感情。
再看壹眼。當這些枯燥的動詞變成生動的活動時,場景立刻變得充滿活力。
下面是壹些無色的動詞:說,看,走,跟隨,到達,聽到,轉身。這個對話的目的是讓我們知道博比通過刺激約翰尼來鼓勵他進入壹個鬧鬼的房子。但是對話不涉及姿勢。
現在,讓這些動作傳達態度、姿勢、表情,讓現場活躍起來。
現在這個場景有了恐怖的基調,賦予了這個小場景生命,中心意思非常明確。
在這兩個例子中,自我沒有改變,但對動作的描述發生了變化。正是這些經過修改的動作描述,幫助讀者更好地理解這些場景。
作為寫作練習,妳可以嘗試在不改變對話的情況下,給同樣的兩個場景添加有意義的動作描述。比如妳可以試著表現霍金斯和卡拉瑟斯之間的幽默感,或者比利和約翰尼之間的冒險精神,而不是恐懼。請註意,當讀者可以“聽到”人物的語氣時,對話變得多麽生動。
為了表現情節,我的小說在警察出現的場景中使用了比平時更多的動作。雖然運用生動有意味的動作可以為小說增色,但如果運用不當,就會起到幹擾的作用。
例如,如果妳想讓壹個角色給妳的讀者帶來壹組特定的信息,比如指出已經采取了什麽措施來解決壹些問題,或者正在實施什麽計劃,妳應該確保這些信息沒有被埋沒在壹堆亂七八糟的行動中。看多了,嘆氣,聳肩,會幹擾事實。為了喚起情緒,這些有目的的行動應該限制在談話的開始或結束。如果妳想讓這種心情隨著故事的發展而改變,最重要的是用不同的動作讓讀者看到改變了的姿態,感受,或者說態度。
有些故事只從客觀角度寫,作者幾乎不深入主角的思想活動。在這種情況下,就要讓所有的動作都有明確的意義,讓肢體動作表達人的感情和思想。
有時候我們需要更多的文字來賦予壹個動作實際的內容和戲劇效果,尤其是在寫短篇小說的時候。所以當妳的角色做出壹個動作的時候,妳要知道哪個動作對場景非常關鍵。記住,壹句有實際內容的話會比壹系列亂七八糟的動作更能讓妳的寫作產生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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