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涉嫌抄襲家李霞的《生死捍衛》。
據北京西城法院消息,因認為小說《人民的名義》涉嫌抄襲自己創作的《生死捍衛》,作家李霞將該書作者周梅森和出版該書的北京某集團有限公司起訴至西城法院,要求周梅森賠償90萬元,出版社賠償20萬元,並公開賠禮、消除影響。
此案目2017年11月,作家劉三田(筆名南嫫)就曾以《人民的名義》涉嫌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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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名義》被訴 法院認定作者未抄襲
在該案中,李霞稱作家周梅森創作的《人民的名義》抄襲自己的小說《生死捍衛》,並向周梅森索賠80萬元,向出版社索賠20萬元。
最終的法院判決書顯示,兩部小說在表達上不構成實質性相同或相似,《人民的名義》不構成對《生死捍衛》的抄襲,李霞關於周梅森、北京出版集團侵犯其著作權的主張不能成立。
2018年12月12日,“周梅森《人民的名義》著作權糾紛案通氣會”在北京京都律師事務所舉辦。周梅森委托訴訟代理人、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金傑律師回顧了應訴的過程,並就案件進行了分析。
金傑律師指出,在庭審現場經過四次交換意見、比對小說,就原告方主張侵權的所有內容壹壹進行對比,認定《生死捍衛》與《人民的名義》在人物設置、人物關系、故事情節等方面,完全不相似,沒有可比性。
因此《人民的名義》不構成對《生死捍衛》的抄襲,李霞關於周梅森北京出版集團侵犯其著作權的主張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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