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童”出書病在哪裏?
更有甚者,居然還要嘲弄文學,顛覆經典,例如杜牧的名句“停車坐愛楓林晚”居然被顛覆成了“停車做愛楓林晚”。●“神童”們正值豆蔻年華,生命旺盛,但如果倚小賣小,自詡生理早熟,看透大人秘密,人生不過爾爾,甚至幻想自己站在了人生的頂峰,可以調侃壹切,顛覆壹切,那才是真正的悲哀。●我實在不忍心批評“神童”印刷品,絲毫也不存在責備這些印刷品小作者的意思。孩子畢竟是孩子,孩子永遠是無辜的。我所要批評的是那些心懷叵測打著孩子旗號為了壹己私利的大人先生們。●透過當下“神童”出書熱所提供的文本,我們看到的卻是成人文化的惡俗部分侵犯、踐踏兒童世界,消解兒童的童年生活權利!昔已有之 於今為盛翻過二十壹世紀的門檻,“神童”出書更成熱門話題,而且壹個比壹個神,壹個比壹個小。先是上海17歲的男孩韓寒出版《三重門》,接著是北京16歲的女孩金今出版《再造地獄之門》,緊跟著湖北12歲的女孩蔣方舟閃亮登場,推出《正在發育》,更有甚者,江蘇6歲男孩竇蔻出版了十余萬字的長篇《竇蔻流浪記》!天知道還有沒有更神更小的神童即將付梓皇皇巨制。這正是壹個瞬息萬變的時代,壹不留神妳就會被遠遠甩在後面。現如今已是神童滿天下,出書變得如同買蔥那樣容易了。神童,即智慧早熟的少年兒童。神童吟詩作文,古已有之。架上恰好有壹本1987年湖南少兒出版社出版的《中國神童詩歌選》,此書從漢代12歲的桓麟、唐代7歲的駱賓王起,壹直選到清代康熙皇帝的幼年詩作,洋洋灑灑,蔚為大觀。湘籍教授羊春秋在序文中盛贊“這些小詩人都是錦口繡心,慧性靈根,出口成章,下筆成文,其構思之巧妙,才思之敏捷,有令老成咋舌、鴻儒宿手者”。世上後人超前人。進入現代社會,早慧少兒的作為更令人激賞,如50年代就有劉紹棠、王蒙的神童小說,“文革”中知青流傳的地下文學也有精彩的少年詩文。80年代初湖北小學生劉倩倩的詩《妳別問,這是為什麽》獲得國際兒童詩比賽大獎,轟動壹時;以後又有《十歲女孩任寰詩文選》的出版,傳為佳話。八九十年代各地校園文學社團湧現了壹批有才華的小作家、小詩人,如金華的吳導、四川的邱笛、北京的肖鐵等,名字多多,不可勝舉。1996年,深圳女孩郁秀出版的33萬字長篇小說《花季·雨季》,不但暢銷多年,而且好評如潮,榮獲多項全國大獎,使出版此書的深圳海天出版社嘗到了真正的“雙效”甜頭。《花季·雨季》(以下簡稱《花》)可以說是現代“神童”出書的高潮,但同時也是轉捩。縱觀《花》以前的“神童”出版品,大略有以下特點:壹是堅守純文學立場,有的作品雖然稚嫩,但無壹不是因愛文學而寫作,因為文學而感動,沒有其他功利目的;二是厚積薄發,雖說是少兒寫作,但也是經老師、家長多年訓練,水到渠成;三是少兒主動參與,有話想說,有文學激情需要表達宣泄;四是童心未泯,以少兒的眼光看世界、看校園、看同齡人,寫世界、寫校園、寫同齡人,整體上洋溢著晨露般晶瑩的童心之美,流動著蓬勃向上的生命朝氣。這是最可貴最重要的特色,也是感動讀者的根本原因。90年代後期由於海天版《花》的熱銷與雙效益,觸發了不少出版社與書商的敏感神經,各地呼啦啦出現了壹個“花季雨季跟風熱”,什麽《花季心事》、《花季煩惱》、《寫給花季的少男少女》、《我是女孩我好煩》、《我是男孩我也煩》……,鋪天蓋地,充斥書市。這壹事象的背後顯示出出版社與書商在激烈競爭的書業中似乎找到了壹個快快發財的契機:讓小孩寫書,寫小孩的書,賺小孩的錢,比什麽都快。首推《花》的海天出版社自然不會放過這個商機,該社不但把《花》做成品牌,請郁秀擔任以《花》為刊名的雜誌主編,而且還把專出小孩寫的書作為該社的特色。短短數年就推出了“花季·雨季俠少、幻想、校園”三個系列的神童作品,作者多是在校中小學生,包括“壹代天驕成吉思汗的嫡系後裔”年僅15歲的女童。倚小賣小 越寫越“神”我之所以把《花季·雨季》視為現代“神童”出書的壹個轉捩點,是因為自《花》以後特別是近年,“神童”出書實在太“神”了。壹曰離文學越來越遠。神童之“神”是因其對文學創作(尤其是詩)慧根早熟,悟性特強,故雖年幼,也能妙筆生花,甚至寫出傳世之作。如唐代駱賓王的《詠鵝》:“鵝,鵝,鵝,/曲項向天歌。/白毛浮綠水,/紅掌撥清波。”壹幅有聲有色的白鵝戲水圖跳躍著小詩人歡快鮮活的童心,人見人喜,人詠人愛。反觀眼下某些被熱炒的神童“小說”、“散文”,橫看豎看,總覺得與文學離得太遠,有的簡直是大白天說夢話,大實錄口水話,還瞎嚷嚷“當作家多容易,只需要壹本破本子壹個爛筆桿子就嘩啦啦地賺錢”。更有甚者,居然還要嘲弄文學,顛覆經典,例如杜牧的名句“停車坐愛楓林晚”居然被顛覆成了“停車做愛楓林晚”。哲學思考人生,宗教超越人生,藝術優化人生。文學誕生於人,其目的也在於人,在於升華人的生命質量。只要是號稱文學,就應當用文學的價值去加以判斷。然而遺憾,在那些被吹捧成“顯示出深刻與經驗”“確實是個天才”的某些“神童”印刷品中,充眼都是調侃人世,油滑人間,嘲諷人格,冷漠,尖酸,做作,陰冷。在那裏,文學的精神、文學的價值、文學的審美、文學的智慧、文學的技巧,統統不在話下,“不會寫字就出書”,豪言壯語氣吞山河,重要的是作秀和獲取名利。在那些所謂“神童”印刷品的背後,明眼人壹看便知那是唯利是圖的書商在暗地操作,其手法不外乎刻意包裝,“名人”作序,廣告轟炸,傳媒狂炒,正反意見越多越好,有的還挖空心思在書後印上壹個什麽“北京大學XX信箱”,甚至還要別有用心地打上“兒童文學”的標簽。多少善良的小讀者與他們的家長還以為這是北大名校策劃推薦的圖書呢。二是使人起雞皮疙瘩。魯迅先生早在上個世紀20年代就痛斥過那種“老不象老,小不象小”的“詐作”行為。明明是老頭子了,為了博得堂上父母的歡顏,還故作天真,手弄“搖咕咚”,扭妮作態,滑倒在地,哭泣作嬰兒啼。《二十四孝圖》中的這壹幅“老萊子娛親”,看了只會讓人起雞皮疙瘩。假如老康德在家裏偷寫情書,老雨果在克隆張生跳墻,老托爾斯泰在後園偷練拳擊,雖沒啥不可,但感覺上總是不對勁。同樣道理,壹個十來歲的女童在書中大談比胸脯,誰的大,誰的抖,誰的挺;交朋友要交壹個甩壹個,男人要“健壯如偉哥”;甚至還有泡妞密笈:“泡妞與被泡方法上有何不同?做到自己的妞自己泡?”或者壹個十來歲的男孩壹臉冷漠,還時不時嘲諷自己的父母“哈,賭場出瘋子,情場出傻子”……讀了這些“正在發育”的神童的“文學作品”,妳的感覺如何?除了讓人脊背發涼,渾身起雞皮疙瘩,實在無話可說。老萊子式的“老不像老”使人作嘔,同樣“小不像小”也使人難受,其根因都在魯迅先生批判過的那壹個“詐”字,或是人們常說的“假正經”、“裝沈深”。“神童”們正值豆蔻年華,生命旺盛,但如果倚小賣小,自詡生理早熟,看透大人秘密,人生不過爾爾,甚至幻想自己站在了人生的頂峰,可以調侃壹切,顛覆壹切,那才是真正的悲哀。捍衛童年 救救孩子走紅的只是幾個“神童”,裝滿的只是壹些書商的錢袋,而失落的卻是已經稀薄的人文精神。如果我們的小讀者看了這些同輩“神童”的大作,真的認為當作家用不著讀什麽書,“不會寫字先寫書”;認為記錄胡鬧瞎想搞笑泡妞賣弄小聰明玩點小深沈就是文學作品;認為傲視壹切冷潮熱諷就是有個性有品位夠深刻;認為敢於搞笑“停車做愛”就是前衛、創新、後現代、後後現代……,那我們還談什麽語文教學、素質教育、民族精神。望著地鐵書攤正在掏錢為孩子購買《正在發育》之類的“神童”大作的天下父母,我的心充滿了悲哀,實在無話可說。我實在不忍心批評“神童”印刷品,絲毫也不存在責備這些印刷品小作者的意思。孩子畢竟是孩子,孩子永遠是無辜的。我所要批評的是那些心懷叵測打著孩子旗號為了壹己私利的大人先生們。稍有文化良知的人都知道,把兒童當人看,把兒童當兒童看,這是人類借著文藝復興的偉力所建構起來的偉大思想;在中國,則是借著五四新文化運動的偉力所建樹起來的先進觀念。然而奇怪的是,當中國早已加入“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按此公約兒童系指18歲以下的任何人)並已實施“未成年人保護法”,時代也已進入二十壹世紀,居然還有大人先生們如同發現新大陸那般在那裏大呼小叫:“別把孩子當孩子看”,“千萬別管孩子”,“別以為孩子太小,其實他們什麽都懂。”既然孩子什麽都懂,那還要社會教育、社會責任幹什麽?既然不把孩子當孩子看,那該把孩子看成什麽呢?其實在唯利是圖的老板眼裏,早就不把孩子當孩子看,而是當壯年使用了。早在1919年魯迅先生在《我們現在怎樣做父親》的文章裏就以如椽之筆,憤怒批判過中國封建“兒童觀”的罪孽:“往昔的歐人對於孩子的誤解,是以為成人的預備;中國的誤解,是以為縮小的成人。”中國數千年的封建社會早就不把孩子當孩子看,而是當成人看的,所以我們的古人從小閱讀的就是“四書五經”等大人讀物。尊重兒童權利,捍衛童年,把兒童世界還給兒童,這是五四新文化運動以來壹切先進的中國知識分子所身體力行並努力為之奮鬥的崇高目標之壹。然而,透過當下“神童”出書熱所提供的文本,我們看到的卻是成人文化的惡俗部分侵犯、踐踏兒童世界,消解兒童的童年生活權利!五四時代魯迅、鄭振鐸、葉聖陶等早就批判過的中國封建社會把孩子生拉硬催成“早熟半僵的果子”、“把成年人所應知道的東西太早熟地全盤地給了兒童”的做法,現在卻被壹些人當作新潮時尚寫上了大旗:“早熟的蘋果好賣!”面對如此“新潮”,萬般無奈之中,我們不得不借用魯迅先生當年的那壹聲呼喊再來壹次呼喊:“救救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