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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和的思想境界和結局有什麽不同?

《金瓶梅》第壹次以宋武景陽岡打虎的故事開頭,讓人仿佛在讀《水滸傳》,這是“借樹開花”的寫法。這個宋武確實是後來上了梁山的英雄,是中國傳統好人的典範。他有能力征服猛虎,拒絕女人的情愫,忠孝節義,苦如仇人,行事果斷,敢作敢為。但在《金瓶梅》中,宋武殺虎後與哥哥武大郎相遇的地方變成了清河縣;他識破了西門慶與嫂子潘金蓮通奸並殺害弟弟的罪行後,跑到獅子街酒樓找西門慶報仇。情急之下,他錯殺了壹個李造謠為西門慶,於是被抓了起來,押往孟州。結果不僅西門慶逃脫了,潘金蓮和教唆犯王婆得以存活多日;這頗失《水滸傳》中宋武的光彩;不過,這並不是作者要惡意“扭曲”宋武的形象,而是真的是為了讓本書的主角西門慶和潘金蓮能夠從容地上演壹幕幕人間活劇——直到很久以後才“惡有惡報,惡有惡報”。

宋武只是《金瓶梅》中引領故事發展的壹個“頭兒”。然而,宋武的雄偉和正直的精神令人難忘。

《水滸傳》中的宋武是壹種人生,《金瓶梅》中的宋武是另壹種人生。就說宋武和潘金蓮和西門慶之間的幾個回合吧。

水滸傳:

賀九收了西門慶十二兩銀子,為西門慶、潘金蓮、王婆蓋了壹張武大的錦床,放了火。然而,這還沒有結束。賀九的妻子想體諒,讓賀九偷兩塊骨頭在家裏殖民。萬壹宋武回家讓這壹切發生,還有另壹個證人。不問其事,只留西門慶面子。賀九利用人的失誤,偷了兩根骨頭。這兩塊骨頭成了日後吳二起訴西門潘慶金蓮等人的證據之壹。

但是有罪證,不壹定代表這個案子可以起訴。西門慶花錢跑遍了衙門,知府勸宋武不要聽外人挑釁。獄卒從側面加了壹把火:渡頭,人命有個三長兩短,妳得有個屍體,有個傷,有個病,有個事,有個跡,才能問問題。

宋武突然意識到總督的感情會不和諧,於是他說,“既然相公不準告訴,他就註意壹下。

然後,武二下定決心,當著鄰居的面把王婆和潘金蓮殺了。其實吳二很粗很細。在殺死王婆和潘金蓮之前,他讓兩人當著所有鄰居的面寫下供詞並簽字。連鄰居都寫了名字,畫了字。然後吳二去獅子橋樓下的餐廳找西門慶,他也殺了那個。投降吧,快走。

這時候西門慶已經死了,雖然錢已經用了,但是人死了,感情也就沒了。所以這個時候知縣突然讀到宋武是個忠義英雄,壹心體貼他;我是這樣敘述武二犯罪的故事的:宋武為其亡兄武大爭祭,因其妻不準祭。女人推了推靈床。救出死去的兄弟神,和他的弟媳打架,壹次打死他。西門慶與妻子通奸後,前來為其辯護,從而大打出手。不要互相鞠躬,扭打到獅子橋,免得打架打死了他。"

這個案子把壹場蓄意謀殺變成了壹場殊死搏鬥;而最有趣的是“摔角到獅子橋”這句話

縣長善解人意,還見到了清官陳。陳是東平府提督,可憐是個義士,就把案卷改輕了,判他跟孟州配,就完了。

《金瓶梅》中的宋武就沒有這麽幸運了。

首先,賀九沒有偷武大的骨長(至少文中沒有提到),所以武二沒有物證。退壹步說,就算有骨殖,又怎麽能證明是武大的,而不是張李三四的呢?)

第二個就是賀九跑了!

第三是西門慶已經偷偷娶了潘金蓮。

武二想要的東西,人家找不到。只好找雲的哥哥做個人證明。

《金瓶梅》中的宋武首先走上了壹條“官路”:寫訴狀。

故事還是沒什麽新意:西門慶上下賺錢,縣令不管。告訴宋武,妳不了解這家夥。自古以來,妳哥哥就少了壹根骨頭。

武二還辯解了兩句,被知府壹句“從長計議”推了出去。出來後,武二去找西門慶。

這就是有趣的地方:

武二找到了西門慶喝酒的地方:獅子橋下的飯館。

但是:

西門慶曲看到武二氣勢洶洶的過來,偷偷跑了;留下那個倒黴蛋陪酒,李川外。這個李從縣裏(也是公務員)來的謠言,是專門送給西門慶的。宋武上樓問:“西門慶在哪裏?”李早利嚇得不敢出聲。武二幾拳幹掉了李的壹個造謠者!

後面的故事基本清楚了,宋武被抓了。西門慶繼續賺錢處死宋武。案卷在東平府知府手裏,事情好像有了變化。知府還是知府,清官還是清官,也就是西門慶利用親家陳洪,用楊做知府。楊提督也找到了蔡大師,而這個東平府的官員正是蔡大師的得意門生!“兩敗俱傷”,只好把宋武免於死刑,刺死孟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