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歐陽子
《孤戀花》這個短篇小說,可以說是作者以隱喻方式,對人類命運所下的註評,對人類孽根所做的探討。小說內容與旨意,幽暗神秘,撲朔迷離,我們憑著知性和理性,不能予以合理的分析爭說。在這篇小說裏,作者以現實世界的黑社會(或地下社會)為象征,影射人性之中最幽黯可怖的壹隅。換句話說,作者用人間的地獄,影射人心的地獄,我們許多人,很可能壹輩子沒親眼看過、親身接觸過下流社會,但我們都知道“黑社會”確實是存在的。同樣,我們許多人,活壹輩子,可能從未十分意識到自我黑暗罪惡的壹面,而惡性也很可能沒有十足發作過。但《孤戀花》的作者顯然認為,在所有理性修養與意識控制的掩蓋下,人心深處確實隱匿著壹個幽暗陰森的罪孽淵藪,而當這份“孽”不幸而發作起來,就是壹股絕對無法抗拒的魔力,把人往下拖拉,吸吞人這壹個不見天日、幽暗無比的深淵。
作者采用第壹人稱敘述法,敘述者是壹個中年的酒家女,以前在上海萬春樓陪客,現在在臺北五月花卻當起“經理”來,看管年輕的酒女,因而得壹綽號,叫“總司令”。她顯然是壹個同性戀者,在上海的時候,和壹個同在萬春樓當妓女,比她年輕名叫五寶的女孩同居,後來五寶被吸鴉片煙的流氓華三肉體虐待,不堪痛苦而自殺,死前口口聲聲對敘述者說:“我要變鬼去找尋他!”十幾年後,在臺北五月花,敘述者結識另壹酒女娟娟,娟娟唱臺灣小調,和五寶以前唱戲同樣,“也是那壹種悲苦的神情”。兩人臉形相似,“都長著那麽壹副飄落的薄命相”。
“總司令”把娟娟帶回自己家同居,後來她花費壹生的積蓄,並變賣珍留的壹對翡翠鐲子(五寶的遺物),拼湊著在金華街買下壹棟公寓,與娟娟“成家”,娟娟是蘇澳鄉下的人。她母親是壹個無可救藥的瘋子,被丈夫用鐵鏈子套在頸脖上,鎖在豬欄裏。娟娟幼年時,有壹天偶然得知這瘋子就是自己母親,於是拿壹碗菜飯,爬進豬欄遞給她。不料肌膚壹接觸,瘋子就慘叫壹聲,伸出手爪撈住娟娟,猛咬她喉嚨。從此,娟娟的咽喉下端就橫著壹條手指粗,像蚯蚓般鮮亮的紅疤。
娟娟的單薄身子,不但容納著母親遺傳下來的瘋癲癥,更烙印著父親加之於她的亂倫罪。真正是載滿了罪孽。和“總司令”同居約壹年後,娟娟被壹個有嗎啡癮的“黑窩主”柯老雄纏上,於是“魂魄都好像遭他攝走了壹般”,任他萬般施虐而不抗拒。可是到了中元節的晚上,娟娟突然用壹只黑鐵熨鬥,猛錘柯老雄的頭顱,把他天靈蓋敲開,豆腐渣似的灰白腦漿灑得壹地。
殺死柯老雄後,娟娟完全瘋掉,被關在新竹海邊的壹個瘋人院裏。小說的末尾,“總司令”由林三郎陪伴,壹同去新竹看娟娟。林三郎是五月花的壹個老樂師,日據時代頗有些名氣,自己會寫歌,《孤戀花》這壹首淒涼歌曲,就是他寫的。
兩人見到了娟娟。她帶著手銬,因為她變得會咬人。她不再認得人,“總司令”叫了她幾聲,她才笑了壹下,“笑容卻沒有了從前那股淒涼意味,反而帶著壹絲瘋傻的憨稚”。坐了壹陣子,沒什麽話說,兩人便走出瘋人院。在刮著海風的秋日黃昏,沿著漫長寂寞的黃泥道路,“總司令”攙扶著眼睛差不多全瞎掉的林三郎,壹步壹步走上了歸程。
在這樣壹個看來好像以聳人聽聞的離奇情節來取勝的短篇小說裏,卻埋伏著作者對人類命運的基本看法與總評。我們可以說,白先勇是壹個百分之百的宿命論者。他的種種“迷信”觀念,和中國傳統社會思想完全符合,但卻使講究科學理性的現代人驚詫不解。白先勇簡直不是我們今日世界的人。他,就是“過去”,就是他以為命中註定必須衰微的中國傳統文化之精靈。
讓我們看看他如何將“宿命”觀念織入《孤戀花》情節裏。
小說敘述者,到五月花不當酒女之後,有壹天碰見從前上海的老客盧根榮盧九。
他壹看見我便直跺腳,好像惋惜什麽似的:
“阿六,妳怎麽又落到這種地方來了?”
我對他笑著答道:
“九爺,那也是各人的命吧?”
敘述者回憶在上海時,五寶被華三虐待,雪白的胳膊上印著壹排銅錢大的焦火泡子,是華三用他那桿煙槍子烙的。可是敘述者壹勸她擺脫華三,五寶就冷笑道:
“這是命,阿姐。”
後來娟娟被柯老雄纏上,受他虐待,弄得全身“七癆五傷”。敘述者勸阻她,娟娟就淒笑壹下,十分無奈的說道:
“沒法子喲,總司令——”
小說人物的想法,當然不壹定就是作者本人的想法。然而像這樣子再三重復同壹調子,好比交響樂裏主題旋律之壹再重復,顯然與“主題”有關,不僅是“寫實”。
另外,作者更藉由敘述者之觀點,壹再強調娟娟的“薄命相”,以及她任由命運擺布卻無能抗拒的淒苦:她唱歌神情“悲苦”,像在“訴冤”。沒有酒量的她,被日本狎客來回猛灌酒,卻“並不推拒”,“連聲也不吭”,三角臉上“壹抹笑容,竟比哭泣還要淒涼”。她那“壹撚細腰左右搖曳得隨時都會斷折壹般”;天邊的落日,“染得她那張蒼白的三角臉好像濺滿了血”。柯老雄的赤黑粗膀子,把娟娟那把細腰,“夾得緊緊的”,“扭得折成了兩截”。“不知娟娟命中到底沖犯了什麽,招來這些魔頭”。敘述者覺得“這副相長得實在不祥”,“拿娟娟的生辰八字去批過幾次,都說是犯了大兇”。
白先勇似乎認為,壹個人的“命”,和祖宗血液遺傳很有關系。娟娟體內遺傳得到母親的瘋癲癥,所以在她出生時,甚至成胎時,她的悲慘命運就可說是已經註定的了,她咽喉上被母親咬成的紅疤,就是“孽”的象征。敘述者撫摩著她頸項,“覺得那條蚯蚓似的紅疤,滑溜溜的,蠕動了起來壹般”。如此,作者以“孽痕”之蠕動,預示娟娟身上的“孽”將十足發作起來。而在來自母親的先天“孽”上,後又加添亂倫罪孽,娟娟的兇命到此已完全鑄成。值得註意的有兩點:壹、她的亂倫,對象是親父。作者如此再度暗示“孽”來自父母祖宗之旨意。二、這亂倫之孽是被迫加在她身上的,絕非她自由意誌的選擇。所以她先天的孽和後大的孽,都是“冤”孽,完全超出自我能力控制的範圍。作者如此暗示,人的命運全是天定。壹切人為的反抗和掙紮,都不能扭轉改變天命的軌道。
而作者心目中的“孽”,和肉體與肉欲有絕對不可分離的關系。人類兼具靈性與獸性;人之不能脫離“肉”而生存,顯然是作者最大的悵恨。在作者心目中,肉體與肉欲是上天加諸人類的“孽”,就因為這個“孽”,人類成不得“仙”。自從盤古開天辟地,有了人類以後,這個“孽”,就壹代壹代遺傳下來,千年萬載也消除不去。正如娟娟唱歌,像在悲苦訴冤,“也不知在唱給誰聽”,《孤戀花》的小說作者,仿佛代表整個人類,向茫茫蒼空訴冤:我有何罪,必須遭受如此的天譴!
小說裏,華三和柯老雄二人,就是人類獸性部分的象征。也就是作者心目中的人類“冤孽”象征。這兩個人,可以說是同壹個人,都是黑社會裏的大惡棍,皆有毒癮,有虐待狂,淫蕩、兇暴、齷齪、野蠻。他們簡直不是人,而是獸。試看作者如何把“獸”的意象加諸柯老雄壹角:
柯老雄脫去了上衣,光著兩個赤黑的粗膀子,膈肢窩下露出兩大叢黑毛來,他的褲頭帶也松開了,褲上的拉鏈,掉下了壹半,他剃著個小平頭,壹只偌大的頭顱後腦刮得光光的,天平上卻聳著壹撮根根倒豎豬鬃似的硬發。他的腦後見腮,兩個牙巴骨,像鯉魚腮,往外撐開,壹對豬眼睛,眼泡子腫起,滿布著血絲,烏黑的厚嘴唇,翻翹著,閃著壹口金牙齒。壹頭的汗,壹身的汗,還沒走近他,我己聞到壹陣帶魚腥的狐臭了。
柯老雄有“魚”腥味,有“狐”臭,兩個牙已骨像“鯉魚”腮,倒豎之硬發如“豬”鬃,還長著壹對滿布血絲的“豬”眼睛。作者顯然認為所有動物中,豬最能代表骯臟的肉體,亦即人類之“孽”,這大概就是為什麽作者把娟娟的母親——娟娟的“孽”之來源——安排在豬欄裏。
柯老雄不但長的樣子像野獸,行動舉止也齷齪如獸:“嘴裏不幹不凈的吆喝著”,“尖起鼻子便在娟娟的頸脖嗅了壹輪,壹只手在她胸上摩掌起來”,“伸出舌頭便在她腋下舐了幾下”,“抓住她的手,便往他腹下摸去”。
可憐的娟娟,被這樣壹個野獸“夾得緊緊的”。盡管她驚惶得“拼命掙紮”,細腰“扭得折成了兩截”,哪裏有逃脫的可能?(正如我們人類,那裏有逃脫“肉”的可能)開始壹度驚惶過去後,娟娟“魂魄都好像遭他攝走了壹般”,任由柯老雄虐待施暴,不再掙紮抗拒。(顯然,獸性或肉性,壹方面令人深惡痛恨,壹方面卻又有惑人魅力,使人迷失心竅,愈墮愈深,終於不能自拔。)娟娟逐漸染上嗎啡癮,就是作者暗示,獸性使靈性麻痹。亦暗示人類自出生到成長,逐漸麻醉於肉性,終於完全喪失敏銳靈性。
然而,生為“萬物之靈”的人,豈能甘心於靈性的喪亡?豈能接受如許之“冤孽”?所以,娟娟總是訴冤壹般,哼著壹些淒酸的哭調,“聲音空空洞洞的,好像寡婦哭喪壹般”。但她顯然是個“被虐狂”患者,繼續承受柯老雄的淫笑叱喝,肉體淩虐,而發著“壹聲聲病貓似的哀吟”。可是,當我們認為她已無藥可救,墮陷得不可自拔,她卻突然“像壹只發了狂的野貓在尖叫著”,用壹只黑鐵熨鬥,猛錘柯老雄頭顱,把他天靈蓋敲開,腦漿灑得壹地。
娟娟之兇殺柯老雄,可以說是她對自身“冤孽”之報復。這“冤孽”,當然,壹方面是情節裏表明的源自母親的瘋癲癥和源自父親的亂倫罪,另壹方面則是作者所暗示的來自人類原始祖先的天譴。值得註意的壹點,即娟娟殺死柯老雄的方式,是敲開他的天靈蓋。作者用“天靈蓋”三字,取代“腦殼”,絕對不是偶然的。我已說過,在作者心目中,人的獸性或肉性,就是人類祖先留傳給我們的“孽”。而柯老雄這個角色,就是獸性的象征。所以殺死柯老雄就是殲滅獸性肉性,而殲滅了獸性肉性就有希望重獲天性靈性。如此,娟娟猛錘柯老雄那長著“壹撮豬鬃似的硬發”的“天靈”“蓋”,因為如果不先把這長滿獸毛的“蓋子”敲開,就根本沒有希望達獲“天靈”。
而娟娟,殺死了柯老雄後,的確好像達獲了“天靈”:總司令和林三郎去新竹瘋人院看她時,覺得“奇怪得很,她的笑容卻沒有了從前那股淒涼意味,反而帶著壹絲瘋傻的憨稚”。娟娟身上的罪孽,仿佛由於敲開了柯老雄的天靈蓋,而獲得凈化。她似乎突然拾回久已失去的“童真”(innocence),變回嬰兒壹般的潔凈。可是,當然,她是“完全瘋掉了”。到底她逃避不了母親遺傳給她的“孽”。但誰能逃避人類原始祖先遺傳下來的“孽”?人既受圃於肉體桎梏,靈魂永遠得不到自由解放。無怪乎娟娟,雖然好像敲開了天靈蓋,最後還必須戴著手銬!此外,娟娟的發瘋亦暗示,壹個人若想毀滅肉性,獨擁靈性,必然成為現實世界的失敗者。
如此,《孤戀花》這篇小說,從作者對“天命”的探索,推演而成類似《那片血壹般紅的杜鵑花》之靈肉對立的故事。事實上,這兩篇小說還有許多相似之處,其中之壹便是小說的敘述觀點。
這兩篇,都是第壹人稱寫成的。而且第壹人稱的敘述者,都是故事裏較次要的角色。作者惜用他們的眼睛觀察小說主角,並用他們的口吻敘述故事。《孤戀花》的敘述者“總司令”,比起《那片血壹般紅的杜鵑花》之敘述者“表少爺”,參與情節動作的程度大得多。而且敘述故事時,糾纏許多自己感情,混含很多主觀的意見,遠不似“表少爺”那樣客觀、冷靜。這是因為“總司令”,異於“表少爺”,和小說主角關系十分親密的緣故。
“總司令”起先和五寶,後來和娟娟,顯然有同性戀愛的關系。作者在小說裏並未明說,但到處給予暗示。她屬於女同性戀得中的“男性化”型;這從她被稱做“總司令”之事實,亦可猜知壹二。她“是在男人堆子裏混出來的”,“和他們拼慣了”。她厭惡男性;同樣壹句話,若是“男人嘴裏罵出來的,愈更齷齪”。她說:“我知道,男人上了床,什麽下流事都幹得出來的。”提起五月花那些酒女,她就說“那起小查某”,“那些女孩兒”,好像自己不屬於女性似的。
但當然,最明顯的證據,是她和五寶、娟娟先後同居的事實。以及她服侍她們上床睡覺,把五寶“攥入懷裏”“親了她兩下”,摟娟娟肩膀,撫摩她頸項,替她卸奶罩,梳頭,等等肌膚接觸的親密動作。還有就是她所敘述的:
從前我和五寶兩人許下壹個心願:日後攢夠了錢,我們買壹棟房住在壹塊兒,成壹個家,我們還說去贖壹個小清倌人回來養。
以及:
五寶死得早,我們那樁心願壹直沒能實現,漂泊了半輩子,碰到娟娟,我才又起了成家的念頭。
雖然作者多方給予明示暗示,但這份同性戀愛關系只是被作者用來做小說背景的,與小說的主旨含義並沒有必然的關聯。也就是說,這個同性戀愛關系,和作者心目中的人類冤孽與罪孽,並不相關。而且,如果真要論起來,她們這種不尋常的戀愛關系,由於除了肉體之外含有更多成分的感情,所以和華三、柯老雄的獸性相對而立,形成作者對人生較肯定的壹面。
“總司令”這個角色,以及她的同性戀癖,除了敘述故事,供給小說背景外,另又有壹個十分特殊的作用,那就是做為壹個中間媒介,把五寶和娟娟這兩個看來毫不相幹而且從未互相見面的人物,十分神秘十分奧妙地拉合在壹起。於是,這兩個薄命女人,變成壹而二,二而壹,撲朔迷離,是非難辨。
當“總司令”見娟娟像訴冤壹般唱著《孤戀花》壹曲,她突然想起以前在上海,五寶唱起戲來也有同樣悲苦的神情。
從前我們壹道出堂差,總愛配壹出《再生緣》,我去孟麗君,五寶唱蘇映雪,她也是愛那樣把雙眉頭蹙成壹堆,壹段二簧,滿腔的怨情都給唱盡了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