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231年,韓信出生在江蘇淮陰的壹個平民家庭。他家很窮,生活非常拮據。成年後,韓信的脾氣越來越放縱。他既不是官員,也不是商人。相反,他整天背著壹把劍在街上走來走去,經常被嘲笑。母親去世後,韓信沒有錢辦喪事,只好找壹個高大寬敞的地方安葬。從此韓信壹個人,過著壹個人吃飽全家不餓的生活。
不過,韓信的生活還是不錯的。他被亭長養活了幾個月,然後被壹個洗衣女工送飯。雖然他們的出發點不同,但韓信畢竟不餓。即便如此,韓信還是每天在街上遊蕩,沒有壹份正經的工作,引起了無數的流言蜚語和白眼,尤其是惡少們。他根本看不起韓信這個壹文不值的“廢物”。
有壹天,流氓們糾集了壹幫朋友,把韓信堵在大街上。他先看了看韓信,然後對他說:“妳看看妳,妳都這麽大了,還整天帶著劍。我不知道,我以為妳是個了不起的人,其實妳是個懦夫!有本事妳就用劍捅我,沒本事妳就往我胯下鉆。”後來韓信當眾下了惡少的褲襠,史稱“胯下之辱”。
其實韓信的選擇是極其正確的。《史記·淮陰侯列傳》記載:“所以誰信誰,俯身爬行。城裏人都笑了,覺得很尷尬。”從“該看”三個字可以看出,韓信在審時度勢。對於韓信這種有誌之士來說,面子是最不值錢的東西,這壹點和劉邦頗為相似。如果韓信沒有壹刻忍住,壹怒之下拔劍,恐怕他承擔不起任何後果。
許多年以後,項羽自殺而死,劉邦得天下,韓信被立為楚王。到了楚國,韓信派人把當年給他送飯的浮母找來,給她生了壹個“女兒”。他還派人去請了亭長,只給了他壹百塊錢,說他是個小人,自始至終做了壹件好事。最後,韓信找到了那個讓他忍辱負重雙腿的惡少,他要好好算算這筆賬。惡少們壹見韓信,臉色發白,磕頭如蒜,苦苦哀求。
韓信笑道:他把惡少扶了起來。沒有報復他,反而讓他當了中尉,相當於城防司令。他對在場的將軍們說:“這是壹個堅強的人。他羞辱我的時候,我本來可以殺了他,但是殺了他我不會出名,反而會失去前途,所以我忍了。”(《子·同治劍卷·Xi·漢·三際》):此壯士也。當妳侮辱我,我寧願不殺惡?殺無名,所以忍。)
其實韓信這麽做有兩方面的考慮。第壹,顯示人的能力;第二,為了以後更好的復仇,畢竟殺壹個他手下的軍官遠比殺壹個平民出名,妳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