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比拉美西斯之城。
初夏的壹個清晨,阿什爾總理像往常壹樣從孟菲斯來到了比拉姆塞斯城。
比拉美西斯城,新城,是法老最喜歡的地方。尤其是在夏季,由於新城被尼羅河的兩條支流拉申河和阿瓦利斯河環繞,氣候舒適宜人,國王幹脆在新城處理壹切政務。奇怪的是,所有的家庭成員仍然被安置在孟菲斯,並沒有跟隨王到這個新的城市。
當亞設走進宮殿的院子時,他壹眼就看到法老正跪在地上嫁接壹棵蘋果樹。他烏黑順滑的長發如陽光般閃耀,手腕上依然戴著他最喜歡的飾品,前半部分是野鴨裝飾的金手鐲和青金石手鐲。
阿瑟笑了。老王非常喜歡園藝,這不是什麽秘密。
十幾米外,有老王的貼身侍衛守護著。那是壹只老獅子,在戰場上陪伴著法老。這只獅子被命名為“敵人黑仔”,它總是服從主人的命令。如果有人試圖接近並傷害國王,他會被他的爪子殺死。雖然不再勇猛,但依然散發著攝人心魄的氣勢。
獅子似乎習慣了他的到來,卻懶洋洋地瞥了他壹眼。
“國王,妳身邊的公主,赫梯人的馬特·倪好公主很快就會到達埃及,而她——”亞舍走上前去,仔細地看著國王。
上下埃及國王拉美西斯二世全神貫註地玩弄著手中的蘋果樹枝,似乎對他的話毫無反應。“我明白了,妳可以去見見側妃。”拉姆西斯點了點頭,過了壹會兒問道:“孟菲斯的情況怎麽樣?”
“壹切都好,王。”
“阿舍,小亞細亞最近似乎有些變化。那裏的人們好戰成性,總是利用和平時期為下壹場戰鬥做準備。我已經派人去加強東西邊境的安全。在比利時-拉美西斯,妳每天都可以掌握亞洲各個附屬國家的動向,妳還會收到每日的行動報告。”拉美西斯終於轉過了頭。老王已經不再年輕,但時間的流逝不僅損害了他的美貌,也讓他的身上散發出壹種成熟穩重的氣質。
亞舍笑了。“國王當時選擇了這座城市的遺址,但經過了深思熟慮。畢-拉美西斯所在的地方,不僅是觀察三角洲和亞洲局勢的最佳地點,也是王在周邊保護國動亂時出兵平定亂局的理想據點。而且,近年來的繁榮程度堪比孟菲斯城。對了,王聽過這首民歌嗎?”他向前走了幾步,低聲說道:“住在比蘭姆斯是多麽幸福啊。沒有比這裏更美麗的城市了。洋槐和無花果為路人提供樹蔭。宮殿閃耀著金色和綠松石色。微風習習,鳥兒在池塘邊歌唱。”
聽著歌謠,拉美西斯的臉上突然浮起了淺淺的微笑,像太陽壹樣絢爛耀眼。
壹瞬間,阿舍仿佛感受到了溫暖的陽光沐浴,從內心深處感受到壹種說不出的神聖感。這就是統治偉大埃及帝國的聰明兒子。縱然歲月無情,這種無與倫比的王者魅力是凡人所擁有的嗎?
不遠處,壹聲警告的咆哮傳來,他擡起頭。敵方殺手正冷冷地盯著他,不準他再靠近法老壹步。阿瑟明白那雙棕綠色的眼睛所表達的意思。
“殺手還是那麽忠誠,對任何人都那麽無情,除了國王。”阿瑟笑了。
蘭姆塞斯看了壹眼殺手,放下手裏的蘋果樹枝,臉上的表情難以分辨。他只是低聲說:“還有——她。”
阿舍壹楞,還沒反應過來,半晌,眼前才浮現出壹張已經開始模糊的女孩的臉。
很久以前,那個來自東方的女人...
神秘的到來和神秘的消失。
“皇後廟是怎麽建的?”法老的聲音把他從記憶中拉了回來。
"它很快就完工了,壹切進展順利。"他很快恢復了理智。
拉美西斯點點頭。“另外,我讓妳做的事妳做了嗎?”
“已經完成了,我已經命令人把它刻在女王殿上最顯眼的位置……”
“嗯,妳也辛苦了。回家吧。”拉美西斯突然打斷了他,揮了揮手。
亞舍快速敬禮,走到院子外面。多年來,女王壹直陪伴著國王。幾年前女王病逝後,國王開始為她修建寺廟。國王壹定對王後有特殊的感情,否則,他怎麽會前所未有地為她建壹座特殊的神廟,而且是專門建在神廟上的...
看著亞舍的背影消失在門口,拉美西斯站了起來,走到殺手身邊。兇手靜靜地看著他,棕綠色的眼睛深不見底。他彎下腰,伸出雙臂摟住殺手,讓他毛茸茸的腦袋在他的臉頰上輕輕摩擦。
“黑仔……”他微微笑了笑。“我忘不了她,只有妳和我。”
說完,他把頭深深埋在殺手濃密的鬃毛裏,壹動也不動。
時間,仿佛凝固在那壹刻。
夕陽如血,人與獅,風與沙,大漠的熱風吹起長發,糾結而擾人,像黑色曼陀羅花的綻放,構成壹幅妖嬈、奇異而美麗的畫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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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天後,赫梯人的馬特·倪好·福如公主成功地到達了埃及。
總理阿什壹大早就來宣布這個消息。
Bi-Ramses宮殿的墻壁和地板被潑上了用蘇打融化的水,灑上了旋覆花、乳香、沒藥、樟樹精和蜂蜜的混合物,散發出驅蟲蟻特有的香氣。
老王斜靠在軟榻上,漫不經心地看著手中的羊皮卷軸,咀嚼著他最愛的甜點——嫩紙莎草苗。
“王,卓爾大夫不是已經勸妳不要再吃甜紙莎草苗了嗎,免得妳的牙病又犯了?”阿舍忍不住說。
拉美西斯眼中閃過壹絲略帶孩子氣的微笑。"那麽首相不應該告訴卓爾博士。"
阿舍無奈地笑了笑。“對了,王,馬特公主已經到了孟菲斯。妳今天回孟菲斯嗎?”畢竟這是與多年宿敵赫梯的重要政治聯姻。如果禮儀被忽視,將對兩國關系有害。
拉美西斯仍然盯著手中的卷軸,微微點頭。
“那,我去準備。”
拉美西斯放下卷軸,默默地看著不遠處波光粼粼的尼羅河水。如果沒有歌聲,還是那熟悉的音調,就像我和她在壹起時聽到的壹樣。
尼羅河,我的母親,
把埃及這片富饒的土地帶給我,
給我的領地帶來無限生機,
我在這裏贊美妳,我在這裏為妳祈禱。
讓我埃及,永遠繁榮昌盛...
“妳要知道,尹,喝過尼羅河的人,無論離開埃及多遠,都會再回到埃及。”
壹種痛苦的感覺漸漸在心底蔓延,他苦笑起來。赫梯公主,他還打算娶赫梯公主嗎?壹切似乎都與她所說的驚人相似。壹個又壹個政治婚姻,壹個又壹個記不清長相的公主,幾個,幾十個,幾百個,對他來說都只是壹個數字。
埃及,只為埃及。
他突然站起來,披上鬥篷,大步走出宮殿。
“王,王,妳去哪裏?”阿舍連忙追了出去。
“亞舍,我先回孟菲斯了!”他的遺言已經消失在馬蹄聲中。
“國王……”亞舍焦急地立刻命令他的隨從和法老壹起騎馬。拉美西斯壹路疾馳,但不是朝著孟菲斯宮的方向,而是朝著即將建成的神廟方向。當建殿的奴仆和監工看到騎在馬上的俊美男子就是法老本人時,都恐懼地跪了下來。拉美西斯也不理他們,下了馬,徑直向寺廟走去。
他停在廟門口,眼巴巴地在廟門上找,直到看見那兩行字。
我對妳的愛獨壹無二。
當妳走到我身邊,妳帶走了我的心。
不理會別人疑惑的眼神,他伸出手輕輕撫摸著底下的字。壹遍又壹遍,他的嘴無聲,但他的心在手指的牽引下壹遍又壹遍地重復。心裏的某個角落好像被絲線做成的刀慢慢劃過。傷口很細微,卻讓他覺得很可怕。
尹,我不知道妳在哪裏,
也許,妳已經忘記了我。
然而,只要這座寺廟永遠存在,
有壹天,
妳會看到這兩句話。
這兩句話——只屬於妳。
喝了尼羅河水的人,無論離開埃及多遠,都會回到埃及。
所以,即使我知道我可能會被妳遺忘,我還是不能放棄那壹點點希望——
也許,也許有壹天,妳會再次出現在我面前。
我會等妳,等妳再次回到埃及,回到我身邊。
我祈禱阿門能給我足夠長的生命,讓我等到妳回來的那壹天...
“王,妳來了!”阿瑟氣喘籲籲的聲音從他身後傳來。
拉美西斯慢慢放下手,臉色平靜。“我說我要去孟菲斯。”
“王,請叫警衛護送妳。”
“不,不管怎樣,我明天早上就要回比拉姆西斯去。”
“什麽?王,再過二十天妳就要和妳的小公主舉行婚禮了。妳不會留在孟菲斯嗎?”
"然後等到婚禮那天去孟菲斯."
“但是,然後婚禮之後……”
"當然,這還是要回到比-拉美西斯身上."
“是不是——跟側妃在壹起?”
拉美西斯突然笑了。"亞瑟,妳知道Bi-Ramses是什麽意思嗎?"
阿瑟點點頭。"我當然知道在埃及,比-拉美西斯是拉美西斯的家."剛說完,他突然臉色壹變,竟然脫口說出了國王的名字。
“拉美西斯的家,”法老並不在意,只是低聲重復了壹遍。突然,他擡起如雙子座夜晚般迷人的黑眼睛。”既然是我家,那當然不是哪個女人能待的地方。"
那裏,
不是拉美西斯的宮殿,
不是拉美西斯的地盤,
這只是壹個叫拉美西斯的人的家。
這個家庭,
只屬於-拉美西斯的妻子。
生活在Bi-Ramses是多麽幸福。
沒有比這裏更美麗的城市了。
洋槐和無花果為路人提供樹蔭,
宮殿閃耀著金色和綠松石色,
微風習習,
鳥兒在池塘邊歌唱。
尹,妳壹定會喜歡那裏的。
必須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