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著作者卞慶奎 小說《租個女友帶回家》 電視劇《租個女友回家過年》沒有得到原著作者卞慶奎的授權。小說《租個女友帶回家》於2005年11月由中國青年出版社出版,責任編輯岡寧。網上點擊率已過億,僅新浪讀書的點擊率就近2000萬。2006年6月5日,山東某影視公司購買了該小說的電視劇改編權。2006年9月29日,該公司與方真簽訂合同,由方真將卞慶奎的小說《租個女友帶回家》改編成電視劇,並通過銀行給方真匯去3.9萬元首期稿費。2007年2月13日,方真與該公司單方面解除合同,並偷偷將根據卞慶奎小說改編的劇本買給時代寶船影視制作(北京)有限公司。2009年1月,小說同名電視劇在浙江富陽開機,2009年2月,出品方在廣電局備案時將電視劇《租個女友帶回家》改名為《租個女友回家過年》。目前,該電視劇已在吉林、遼寧、河北、河南、山東、江西、陜西等地方臺播出。改編後的電視劇《租個女友回家過年》中的大部分人物及人物關系和大部分情節等均與原告作品相同、相似,甚至在原告作品中所出現的個別錯誤和個別細節在被告作品中仍有表達。上述事實足可證明時代寶船影視制作(北京)有限公司等被告作品系根據原告作品改編而成。時代寶船影視制作(北京)有限公司等被告在沒有原告任何授權的情形下,將原告小說改編為電視劇攝制出品、放映傳播,侵犯了原告的署名權、改編權、攝制權、放映權及獲得報酬權等。被告廣東音像出版社未盡合理審查義務,復制、發行該侵權產品,侵犯了原告的復制權、發行權。上述被告構成“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註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著作權侵權行為。被告的侵權行為不僅給原告造成了財產損失,也給原告造成了嚴重的精神損害。 據悉,原告代理律師邢鳳華曾成功代理莊羽訴郭敬明侵權案。另悉,相關電視臺也將壹並被告上法庭! 經過公證的附件:1.方真與山東某公司的改編合同 2.方真發給公司的劇本郵件 3.公司給方真的匯款證明 4.小說原著與電視劇的故事梗概比對表 5.小說原著與電視劇的人物及人物關系比對表 6.小說原著與電視劇的詳細情節、對話等比對表
參考資料:
/publicforum/content/filmtv/1/30249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