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傲慢與偏見》英文名叫《Pride and Prejudice》可以說是文學界的壹塊羅塞塔石碑,同時也是許多現代小說的模板,所以妳對其中的情節和人物可能比妳自己想象中要熟悉。作為壹本寫於19世紀的書,它的現代性是非常驚人的,而妳稍作了解之後就會知道,這是因為現代小說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被這本書定義的。
這本《傲慢與偏見》是簡·奧斯汀的小說中最出名的壹本,它是文學史上很重要的壹部作品,閱讀它不光可以學習地道的英語,也能積累不少有用的人文知識。簡·奧斯汀的小說對初學者而言是比較友好的,她的語言相對樸實,閱讀體驗很流暢;而且,簡·奧斯汀描述的故事也通常都是英國鄉紳小姐們的感情戲和家庭戲,很貼近生活,特別適合那些想達到六級水平的人。
2. 《尤利西斯》
介紹:
《尤利西斯》英文名叫《Ulysses》在“意識流”這個概念出現之前就開始使用它了。同時,它也是壹本相當錯綜復雜的小說,充滿了隱喻、文字遊戲、隱晦的玩笑、以及角色們欲說還休的個人沈思。
這本小說曾經入選“全球最難讀懂的10本書”之中,不過這並不是說它的語言過於高深,而是說它的結構十分復雜;迄今為止,它壹直都是文學界的壹個難解謎團,無數文學愛好者和學者都以解讀它為樂。對於學英語而言,它的好處在於貼近日常,同時又有足夠的深度和藝術造詣;
3. 《白鯨》
介紹:
《白鯨》英文名字叫做《Moby-Dick》,其實《白鯨》是出了名地乏味。梅爾維爾的小說在剛發行的時候反響並不好(過了幾十年人們才意識到這本書到底有多棒)。而隨著每年都有大量學生被迫讀這本書,這種負面情緒也壹直揮之不去。
這本《白鯨》的價值還在於:它在西方文化中的影響真的很大,有很多俚語、俗語都來源於它;同時,這本書的詞匯量也非常大,曾有人把它評為“世界上密度最大的小說之壹”。加之作者純熟的語言技巧,這本書很能培養壹個人做學術研究的能力。
4. 《殺死壹只知更鳥》
介紹:
《殺死壹只知更鳥》英文名字叫做《To Kill A Mockingbird》,這是壹本小說能連續50年不衰,這是很罕見的。如果妳想知道哈柏·李是如何做到的,那妳就得讀讀這本書。而只需要7小時的閱讀時間,妳就能完全讀完這本書了。
這本書的結構是相對簡單的,節奏也很明快,閱讀體驗很順暢。這多虧了作者獨到的寫作技巧,他能把小說寫得很易讀,同時卻能在裏面埋下深刻的東西。這本書對於英語學習者的意義還在於,它裏面描寫了很多正式場合,例如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