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音與朗誦的區別
“朗讀”與“朗誦”的區別 \r\n \r\n壹、含義不同\r\n“朗讀”是清晰響亮的把文章念出來,它本質上是壹種“念讀”,其主旨是將書面文字清晰準確地轉換為相應的有聲語言傳遞給聽眾,它不追求以情動人的藝術表達,而重在以義喻人,即追求聽眾對朗讀文字全面、準確的理解與理智的思考。“朗誦”則是更高層次的朗讀,是壹種語言表述的藝術表 現形式,要求對文章進行藝術處理,通過朗誦者借助語速、輕重、停頓等等表達技巧,將朗誦材料轉換為壹種藝術表演,因此,具有表演的成分。它呼喚的是聽眾的情感***鳴,追求的是使聽眾聽之入耳、聽之入心、聽之動情的藝術感染力。 \r\n \r\n二、使用範圍不同\r\n朗讀的使用範圍較廣,凡是文字讀物都可以朗讀。無論是詩、詞、曲、賦,還是散文、小說、戲劇、相聲;無論是記敘文、議論文、說明文,還是社論、新聞、打油詩、繞口令、家信、招聘廣告、尋人啟事、數學物理習題等等,無壹不可讀;而朗誦的使用範圍則相對較窄,壹般以詩歌與散文為主,少數的童話、小說和戲劇也可以朗誦。不是有“詩朗誦”“散文誦”之稱嗎?它對文稿的藝術特點有相對嚴格的要求,如尋人啟事、數學物理習題可以朗讀,但是如果是用來朗誦,聽者就難以接受,並且會讓人啼笑皆非。 \r\n \r\n三、所處的位置身份不同\r\n朗讀者所處的位置是本色化的,而朗誦者所處的位置是藝術化的。朗讀進行時,朗讀者所置身的位置的性質沒有變化,教室就還是教室,地頭就還是地頭。但是同樣還是這些地方,朗誦者所置身的空間就實際上發生了變化,有形無形的構成了壹個“表 演區”。這壹塊“表演區”的性質隨著朗誦內容而發生“縱橫千萬裏,上下數千年”的變化,並且,聽眾往往自覺不自覺地避免進入“表演區”,以免幹擾朗誦者的表演,因此,朗誦壹般在舞臺上,在大庭廣眾之中進行。朗讀者的身份應該是朗讀者自己,朗讀者的他既不完全是文章作者的代表或化身,既不扮演,也不能替代,更不是演員;而朗誦作為壹門表演藝術,朗誦者的身份是“演員”,是扮演成另壹個“我”來抒情表意。 \r\n \r\n四、聲音要求不同\r\n朗讀對聲音再現的要求是接近自然化、本色化、生活化的,但它又不等同於日常生活中的日常口語。它比自然口語更準確、更生動、更典型、更具美感。它要求做到“不火不_、恰倒好處”。過於誇張,容易給人裝腔作勢、假情假意的感覺;過於平淡,像“拉家常”壹樣,又顯得乏味。正如齊越說“朗讀 要用接近於生活中自然談話的語言,不要要求用壹種不同於談話的不自然的聲音朗讀,就是說,不要拿腔拿調”。徐世榮說“表情達意的語勢有壹定的限度,自然適當地讀出輕重、疾徐、抑揚、頓挫等等語調語氣,卻不過多地做藝術誇張,是質樸平正,字字落實的朗讀,而非意氣縱橫,聲情起伏跌宕的表演”;而朗誦對聲音再現的要求則應是風格化、個性化,甚至可以是戲劇化的。它要求朗誦者將自己對作品的體會,通過音量大小、音區高低、節奏張馳等方面的變化,正如葉聖陶所說“激昂處還他個激昂,委婉處還他個委婉”,凝結成壹種獨特的藝術感染力,深入並撼動聽眾的心靈。 \r\n \r\n五、規範程度不同\r\n朗讀以聽者全面準確理解表述內容為即可,因此,對朗讀者的語音要求就沒有那麽嚴格。壹般情況下,朗讀者應當選用普通話,但在特定環境、特定前提,在聽眾聽得明白、能夠準確理解的前提下方言朗讀或穿插方言朗讀是允許的。而朗誦註重以語言藝術魅力感染聽眾,壹般要求必須用標準的普通話表達。這樣才能夠藝術地、完美地再現作品的內容。用方言朗誦,在絕大多數情況之下,聽眾是難以接受的。 \r\n \r\n六、態勢不同\r\n朗讀壹般是“念讀”式的表達,可以手拿文稿進行,它對朗讀者的形體、手勢、眼神、表情等均無明確的要求,在態勢上,可以站著讀,可以走著讀,可以坐著讀,朗讀的任務是傳達而不是表演;而朗誦屬於藝術性的表演,它要求在朗誦過程中,形體、手勢、表情、眼神都應該和諧統壹,協調配合,以強化藝術語言的藝術感染力,因此,朗誦必須脫稿站立表達,因為手持文稿不利於形態體、態勢與朗誦內容的協調配合,過多的看稿還會限制朗誦者的表情、眼神與聽眾之間的交流。 \r\n \r\n七、教育性不同\r\n朗讀的教育性主要體現在朗讀的職能和使用的效果上。朗讀作為壹種教育形式,其主要作用是向聽眾傳達作品的主要內容,通過作品中所蘊涵的思想性知識性直接對聽眾進行思想教育和知識教育。而朗誦是壹種“征服”的藝術,它借助於朗誦者獨具魅力的音質音色,鮮明流暢的語流節奏,豐富熟練的語言技巧,為那些文學作品插上騰飛的翅膀,使它飛向聽眾的心中,震撼人們的心靈深處,產生壹種鉤魂攝魄的力量。這種強大的征服力,是朗誦的最高境界,也是朗誦藝術自身價值的充分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