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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探推理小說的發展

偵探小說在19世紀中葉開始發展。美國作家埃德加?艾倫。坡被認為是西方偵探小說的鼻祖。他在《莫格街謀殺案》(1841),馬裏?《羅蓋特的秘密》(1842)、《被盜信件》(1844)三部著名的偵探小說,塑造了第壹個業余偵探杜斌的形象。杜賓通過觀察和推理破案,成為後來偵探小說中偵探形象的典範。艾倫。坡* * *寫了七部偵探小說,雖然只是作品的壹小部分,但他開創了偵探小說的模式,對偵探小說的發展產生了很大的影響。

雖然艾倫?愛倫坡打下了良好的基礎,但在美國,直到幾十年後安娜?凱瑟琳?格林(1846 ~ 1935)出版《利文沃思案件》(1878)後,偵探小說開始流行。《利文沃思案件》被認為是第壹部由女性寫的偵探小說。歐洲的情況非常不同。法國人很快意識到偵探小說可能會廣受歡迎。1863,埃米爾?Gabor iaud(1835 ~ 1873)發表了他的第壹部偵探小說《血案》,塑造了警探萊考克先生的形象。萊考克是個無名小卒,壹個改過自新的罪犯。雖然故事很煽情,但是對警察和法國法制的描述還是挺真實的。Gaboriaud的作品在法國和國外都很受歡迎,他極大地促進了偵探小說在法國的發展和普及。在他之後,許多偵探小說作家相繼出現。

在英國,偵探小說贏得了廣泛的讀者。威爾基。柯林斯(1824 ~ 1889)在《白衣女子》(1859 ~ 1860)獲得成功後,於1868年出版了《月亮石》,這部電影以其曲折感人的情節和深刻的人物塑造被認為是第壹部。柯林斯的朋友查爾斯?狄更斯在這方面也有所涉獵,他未完成的《埃德溫?《德魯伊的秘密》是壹部偵探小說。經久不衰、具有世界影響力的偵探小說,當屬英國柯南道爾(1859 ~ 1930)的福爾摩斯故事。柯南·道爾在《血字研究》(1887)中首次塑造了夏洛克·福爾摩斯這個才華橫溢的業余偵探形象。從那以後,他寫了《四個符號》(1889)、《巴斯克維爾的獵犬》(1902)和《恐怖谷》(65402)。夏洛克·福爾摩斯成為了壹個比他的作者更著名的世界文學人物。

夏洛克·福爾摩斯偵探小說的成功使得偵探小說在西方如雨後春筍般發展起來。早期的主要作家有:英國的理查德?奧斯汀?弗裏曼(1862 ~ 1943),誰創造了第壹個偵探約翰?桑代克博士還首創了“逆向偵探小說”,即先交代罪犯身份,然後倒敘破案;奧克斯男爵夫人(1865 ~ 1947)寫的是坐在安樂椅上推理破案的“安樂椅”偵探。愛情?吳?梅森(1865 ~ 1948)創造了偵探阿諾德·吉伯特先生?基思。切斯特頓(1874 ~ 1936)創作的牧師偵探布朗神父?埃德蒙?g?賓利(1875 ~ 1956)創造了偵探菲利普?特倫特·歐內斯特?布拉默(1869 ~ 1942)創造了盲人偵探馬克斯?卡拉多斯。在美國,卡羅琳?威爾斯(1869 ~ 1942)創造了偵探弗萊明?柊司·梅爾維爾?戴維森?post(1871 ~ 1930)創造了阿布納大叔。然而,這壹時期的英國的厄內斯特?威廉?荷恩(1866 ~ 1921)寫的拉斐爾的故事,法國的莫裏斯?勒布朗寫的俠盜獵車手阿森(1864 ~ 1941)?呂班(又譯:亞森。這個故事在讀者中最受歡迎。第壹次世界大戰和第二次世界大戰之間的時期被稱為西方偵探小說的“黃金時代”。僅在英美就有數以千計的偵探小說。讀偵探小說不僅是有閑階級的消遣,也是下層階級的消遣。此時,這類早期作品中的浪漫主義逐漸消失,謀殺成為每壹部小說中必不可少的因素。然而,這些作品中被謀殺的人大多只是象征。人們關心的不再是對與錯、善與惡的鬥爭,而是如何解開謎團。“黃金時代”的大部分作家,只是把自己的創作當成壹種娛樂讀者的猜謎遊戲,或者是讀者和作家之間的壹場競猜(通過他虛構的偵探)。因為讀者和偵探有著相同的破案線索和機會,這類小說也是壹場公平的智力競賽。這壹時期的作品以放松解悶的迷宮遊戲為主,既不探討社會問題,也不反映社會現實。

美國黃金時代的始作俑者是S.S .範達因,本名魏?恒?萊特(1888 ~ 1939)。他在《本森謀殺案》(1926)、《金絲雀謀殺案》(1927)等壹系列小說中塑造了知識淵博的偵探菲羅。萬斯的形象贏得了讀者的歡迎。萊特被埃勒裏跟蹤了?奎因,奎因既是作者的名字,也是偵探的名字。真的是弗雷德裏克嗎?達內(1905 ~)和曼弗雷德?李(1905 ~ 1971)共用的筆名。奎因的作品壹開始就把各種線索擺在讀者面前,讓讀者和偵探壹起破案。奎因最好的作品有《荷蘭鞋之謎》(1931)、《希臘棺材之謎》(1932)、《埃及十字架之謎》(1932)、《中國橙子之謎》(1934)。奎因創辦的《推理小說》雜誌對短篇偵探小說的發展起到了壹定的推動作用。在此期間,雷克斯?斯托特創造的“安樂椅”偵探尼羅(1886 ~)?沃爾夫也是相當有名的。

與此同時,英國出現了壹大批偵探小說作家。最著名的是阿加莎?克裏斯蒂(1891 ~ 1976)被譽為“推理小說女王”,是“黃金時代”最具代表性的作家之壹。她的第壹部小說《斯泰爾斯的神秘事件》和弗裏曼·克拉夫特的《水桶》將偵探推理小說帶入了黃金時代。他善於利用撲朔迷離的布局和可疑的人物來制造許多假象,最後提出壹個令人驚訝的結局。她壹生寫了近70部偵探小說,塑造了波洛和馬普爾小姐兩個偵探形象。她的許多小說,如《東方快車謀殺案》和《尼羅河慘案》都被拍成了電影。其他著名的英國偵探小說作家還包括:弗裏曼?威爾斯?克羅夫特(1879 ~ 1957)塑造了偵探法國人﹔h.c·貝利(1929 ~)和偵探雷金納德?安東尼堡?伯克利,誰創造了羅傑偵探?謝林漢姆?美國出生的約翰?迪克森。卡爾(1906 ~)創造了偵探菲爾和亨利?梅裏維爾?多蘿西。塞耶斯(1893 ~ 1957)塑造了偵探彼得和維姆。20世紀20年代末,美國出現了壹部“反傳統的偵探小說”,被稱為“硬漢”偵探小說。這類小說描寫的是艱苦的環境和打鬥場面,在敘事故事和人物塑造上與傳統偵探作品有很大不同。這類作品在壹定程度上反映了社會現實。第壹次世界大戰後,世界範圍的經濟蕭條深深地打擊了美國,工人失業,生活貧困,官員腐敗,社會動蕩。壹些優秀的偵探小說作家試圖反映這壹社會現實,提高偵探小說的文學水平。其中最著名的作家是“硬漢”偵探小說的創始人達希爾?哈米特(1894 ~ 1961)和雷蒙德?錢德勒(1888 ~ 1958)。在他們的作品中,人物不再是為了劇情需要而安排的符號,偵探本身也不是無所不能的英雄。他們有自己的弱點,經常陷入尷尬的境地。哈米特小說中的偵探是英雄和強盜的角色。菲利普,錢德的私人偵探?盡管馬洛為人正直,但他仍然是壹個持槍歹徒。他們作品中的警察往往不再是法律的維護者,他們往往與黑社會組織勾結,壹些黑社會組織往往得到有權勢的政客的支持。作品中的其他人物往往各有個性,壹般都刻畫得有血有肉,給人真實感。哈米特和錢德勒善於用洗滌、粗俗、生動的對話來反映人物性格,推動故事發展,增強故事可信度。哈米特的血腥收獲(1929),玻璃鑰匙,瘦子(1932),錢德勒的沈睡(1939),再會,親愛的(1940)。

“硬漢”偵探小說的優點沒有得到很好的繼承和發展。二戰後,美英壹些追求商業價值的偵探小說家甚至把“硬漢”小說推到了色情文學的邊緣。轟動壹時的《米奇》?Spillane (1918 ~),以我和陪審團(1947)開始,以邁克開始的系列?在以鐵錘為主角的偵探小說中,它以性和暴力為主題,充斥著色情和血腥毆打的場景,直到70年代仍能感受到它的影響。少數偵探小說家試圖探索人類問題和社會現實。瑞士作家弗裏德裏希·迪倫馬特用德語寫的《法官和他的劊子手,錨和諾言》,尋求犯罪的根源,倡導正義,顯然是現實主義的。用法語寫作的比利時作家喬治?西蒙農的偵探小說對人進行探索,重點關註罪犯的心理活動。他關心的不是誰犯了罪,而是為什麽。他註重情感的邏輯,試圖闡明復雜的犯罪動機。作品有《黃狗》、《神經戰》、《八月之死》、《梅格瑞》、《不甘的證人》等。

1940之後還有著名的偵探小說家:美國的厄爾·斯坦利·加德納(1889 ~ 1970),他塑造了佩裏·梅森、弗朗西斯·洛克裏奇和理查德·洛克裏奇,他們都是律師和偵探,寫了諾斯夫婦的偵探故事。亨內薩特的筆名是艾瑪·拉森(Emma Larsen),他塑造了華爾街銀行家偵探約翰·普特納·塔切爾(John Putna Thacher)和筆名為約瑟芬·迪(Josephine Dee)的伊麗莎白·麥金托什(1896 ~ 1952),還塑造了筆名為埃德蒙(Edmund)的偵探格蘭特·羅伯特·布裏斯·蒙哥馬利(Grant Roibert Briuis Montgomery)。

偵探小說在西方仍然很受歡迎,幾乎占美國全年圖書銷量的四分之壹,而且大部分是供讀者娛樂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