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壹方面,它也可以被視為壹部教育小說,激勵了壹代青年律師和社會活動家,在全國各地的中學得到普及,深受大家的喜愛。美國國會圖書館在1991進行“對生活產生過影響的書籍”調查時,《殺死壹只知更鳥》排在第二位,僅次於《聖經》。
這部小說的作者是美國作家哈珀·李。她於1926年出生於美國南部阿拉巴馬州的壹個小鎮,並於1960年出版了她壹生中唯壹的壹部小說《殺死壹只知更鳥》,使她獲得了巨大的聲譽。除了寫作,她還熱愛19世紀文學和18世紀音樂,對貓和旅行特別感興趣。他在家鄉隱居多年,拒絕媒體和各種社交活動,壹直沒有結婚,享年89歲。
小說名為《殺死壹只知更鳥》,不難察覺到小說的主題無疑與“殺戮”有關,帶有壹定的血腥氣息。任何事物都像壹把雙刃劍,語言也是如此。壹方面暖人心,壹方面無形中殺人。毫無疑問,知更鳥使用比喻修辭,在美國南部有壹種流行的說法:“殺死壹只知更鳥是壹種罪惡。”這是因為——知更鳥只是哼著優美的音樂供人欣賞,並沒有做什麽壞事。它們不吃別人家院子裏種的花、水果、蔬菜,也不在谷倉裏築巢。他們只是為我們歌唱。所以,殺死壹只知更鳥是壹種犯罪。
這部小說分為兩部分。文章以第壹人稱“我”敘述,指的是小女孩Scoot,律師Addicks的女兒,Jim的姐姐,Dill的朋友。第壹部印象最深的是性格古怪的拉德利。因為鎮上的傳言,我們總是對拉德裏這個與世隔絕、門窗緊閉的奇怪男人感到好奇。我害怕,但我不會放棄尋找答案。放學後或者課余時間,各種惡作劇不約而同地上演。
原來拉德利不是怪胎,而是壹個善良的人,會為我們準備糖果,會縫補並歸還吉姆的褲子,會在雪火彌漫的時候給我帶來溫暖,會在我們被殺的時候救我們壹命。我也從阿拉德·利這個“怪胎”身上學到了很多,我的父親阿迪克斯說得對:“妳永遠無法真正了解壹個人,除非妳站在他的角度走壹走,站在他的角度想壹想。”
此外,小說的第壹部分關於杜博斯夫人也令人印象深刻。在我眼裏,她是壹個可怕的惡魔。吉姆非常生氣,因為杜博斯夫人對艾迪克不友好的評論,他毀壞了她院子裏的山茶花。作為道歉,艾迪克讓吉姆給杜博斯夫人朗讀壹個月。盡管吉姆不喜歡,但他最後別無選擇,只能和我壹起去。研究結束的時候,我們心裏舒服多了。
不久後,杜博斯夫人去世,並送給吉姆壹個茶花禮盒,吉姆討厭。但在聽了父親阿迪卡什講述杜博斯夫人的遭遇和前因後果後,他突然意識到。原來,杜博斯夫人已經病了很久,她頑強地與病魔作鬥爭,戒掉了毒癮。也許她沒有聽湯姆讀的壹個字。艾迪克只是想讓湯姆從杜博斯夫人那裏學到壹些東西。
正如原文所說:“我要讓妳看到什麽是真正的勇敢,而不是誤以為手裏拿著槍的人是勇敢的。”勇氣是在開始之前就知道自己註定要輸,但還是義無反顧的去做,不管發生什麽都堅持下去...她死的時候沒有牽掛,沒有欠任何人,沒有依靠任何東西。她是我見過的最勇敢的人。"
小說的第二部分主要講述了阿迪克斯作為律師,為黑人湯姆·羅賓遜辯護的故事。他不為謠言所擾,堅持人人平等公正。在這個過程中,他吃了很多苦,包括外人對他和他家人的指指點點和惡語相向。然而,他很冷靜,有說服力,有耐心,對他的孩子有教育意義。他們也意識到了父親的偉大,並從中學到了很多。
吉姆、斯科特和他孩子的朋友迪爾在法庭上見證了審判。雖然道理壹目了然,連文中的孩子都能明白。但由於當時的社會背景,存在明顯的種族歧視:白人和黑人的地位差別很大,最後湯姆的悲劇無法挽回。面對這樣的結局,大家都很憤怒。
因為這次審判,阿迪克斯損害了拜馬耶拉和他父親的面子和利益,使他們遭受了別人的蔑視。所以,當吉姆和酷跑晚上演出回家的時候,遇到了Maiella父親的報復,吉姆差點丟了性命,多虧了Radley的及時救助。正因如此,我對拉德利的看法徹底改變了,我感受到了他的善良和溫暖。
正如小說封底所說,“有壹樣東西是不能遵循從眾原則的,那就是人的良心。”Addicks無疑是壹個偉大的律師,壹個偉大的父親。他堅持內心的正義,保持內心的良知。面對孩子,他有說服力,有耐心,讓孩子在迷霧中找到真理,在艱辛中體驗恩典,在不公中積累正氣。雖然經歷了風雨成長,但也感受到了人間的溫暖和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