偉大的小說離我們有多遠——重讀阿來的《塵埃落定》
據說這部作品被反復退稿了四年,最後還是遇到了有眼光的編輯和出版社。壹經問世,就引起了強烈反響,不僅在國內暢銷,還被翻譯成英、法、德等十余種語言在國外傳播。從65438到0999,《塵埃落定》入選人民文學出版社主辦的“百年中國文學百部優秀圖書”。2001獲第五屆茅盾文學獎;後來被改編成話劇、川劇、芭蕾、電視劇,關於“少年傻子”的故事廣為人知,“塵埃落定”的“經典”地位逐漸確立。可以說這部小說口碑很好,它的好評不僅是專業評論家贏得的,也是普通讀者贏得的。大多數讀過這本書的人都無法否認它的“好”。第壹次看《塵埃落定》是在1998的秋天。那時候,我應該是著迷了。它詩意的語言,離奇的故事,讓人無法釋懷,壹口氣讀完很輕松。後來大概是想詳細品鑒壹下,曾經興致勃勃地“回顧”了壹下。前不久,我找到了13年前買的第壹版《塵埃落定》,重讀了壹遍——由於時間間隔太久,有些情節已經記不清了,但它的“傻子敘事”和壹些精彩的“橋段”,比如開頭抓畫眉、死者頭部有罌粟籽、翁伯兩次割舌等,還是挺讓人印象深刻的。本來我以為這次讀書還是會很精彩的,結果卻跌跌撞撞。這本被我視為傑作的書似乎失去了迷人的魅力。為了寫這篇文章,我還是斷斷續續地讀了壹遍——雖然感覺和以前大不相同,但有壹點是肯定的:《塵埃落定》是壹部好小說,是中國當代文學的傑作。那麽,它的“好”和“出眾”在哪裏呢?下面我們來簡單盤點壹下。首先,《塵埃落定》是壹本好看的書,它的故事不壹般。小說講述了民國時期康巴地區最後壹個藏族土司的壹段軼事。因為機緣巧合,麥琪的土司走到了頂峰,但卻無可救藥地毀滅了。這種過山車般的跌宕起伏,跌宕起伏,又夾雜著情色情節、戰爭和血腥復仇,無疑是足夠迷人和刺激的。改朝換代,從民國到* * *,是壹個有故事的時代;康巴藏區,中國之外的地方,是壹個有故事的地方;土司和土司、傻子和美女、劊子手和殺手都是有故事的人物;王子爭霸,王位交替,兄弟反目,橫刀奪愛,是最方便的“故事”。如此壹來,塵埃落定大概就具備了成就壹個好故事的壹切因素——有了這樣的前提,或者說資源優勢,也就有了傳奇和異類的心境,有了被愛的前提。在此基礎上,結構化的小說顯然能滿足雙方的需求,精彩紛呈,自然好看,容易吸引讀者,獲得廣泛好評。其次,《塵埃落定》是壹本好書,語言風格獨特。任何讀過這部小說的人都會對它的語言感到驚訝,並能總結出詩意美、音樂性和抒情性等特點。比如開頭:“那是壹個下雪的早晨。我躺在床上,聽到窗外壹群野畫眉在叫。母親正在銅盆裏洗手。她把纖細白皙的手泡在溫熱的牛奶裏,喘息著,仿佛把它們變漂亮是很累的事。她用手指輕輕敲了敲銅盆的邊緣,隨著壹聲巨響,盆裏的牛奶泛起了細細的漣漪,嗡嗡的回聲在房間裏飛來飛去。”雖然只是簡單的敘述,但很快就把妳帶入了壹種詩意的氛圍:畫眉的叫聲、母親嘶嘶的喘息聲、手指敲銅盆的聲音、牛奶的嗡嗡聲,這些深淺不壹的聲音碰撞在壹起,不吵不鬧,卻很迷人,也奠定了整部作品的敘事基調——“我”不是以通常的講故事語氣進入敘事的。那種裝飾性的語言,就像花旦臉上的油彩,必須保持壹定的距離,從遠處看,才能表現出那種迷人的美。《塵埃落定》的語言大概就是這樣制造距離感的,讓讀者站在故事的外圍,以壹個看客的姿態去欣賞斑駁紛呈的詩意美。是的,作者在小說中不遺余力地貫徹“詩意”,即使是不詩意的地方,也能寫出滿滿的詩意。比如第壹節結尾,我寫了大家抓到野畫眉後的情景:“火很快就起了。大家都拔了畫眉。郎澤·朗先生在沒有先殺死畫眉的情況下拔毛,活鳥在他身下尖叫,讓人起雞皮疙瘩,他卻壹副若無其事的樣子。幸運的是,令人放心的鳥肉味道很快就從火中飄了出來。過了壹會兒,大家的肚子裏都塞滿了三五只畫眉和野畫眉。”本來是壹片嘈雜嚇人的景象,但在作者的作品中,卻是有條不紊,風平浪靜。雖然鳥的叫聲讓小說中的人“起雞皮疙瘩”,但卻給了讀者壹種自我滿足感和享受感,尤其是最後反復出現的“畫眉,野畫眉”,不僅強調而且表現出壹種興奮。當然也成就了這壹段。是的,作者賦予整本書壹種美好的風格,哪怕是血腥殺戮,紙上談兵也是美好的。小說的最後,當“我”被復仇者的尖刀刺死的時候,我依然不忘像詩人壹樣深思和吟誦我的死亡:“刀,尖刀,像壹塊冰,紮進我的肚子。不疼,但是冰很冷。很快,冰開始變熱。我聽見我的血滴落在地板上,我聽見店主朋友用啞啞的聲音對我說再見。”“上帝啊,如果靈魂真的有輪回,那就叫我下輩子再回到這個地方,我愛上了這個美麗的地方!天啊,我的靈魂終於從流血的身體裏掙脫出來,飛了起來,直到太陽壹閃,我的靈魂飄然而去,什麽都沒有了。”“地板上的血滴好大。我在床上冷了,血在地板上慢慢變成夜的顏色。”“我”——這個拼死拼活的“傻子”,居然死得很爽。他幾乎迫不及待地為自己的死亡做貢獻,優雅而平靜地享受著自己的死亡。這樣的死法也是抒情的,瀟灑的,精彩的,我們似乎忘記了悲喜,甚至欣賞了他的結局。也許,作者只是想用這種殘酷的美,在耕耘萬物中,呼籲壹種和諧與澄明。這種語言特色也讓《塵埃落定》成為壹本好書。翻開壹頁,總能感覺到空靈飄逸。讀起來就像雪夜訪友,可以好好利用。第三,《塵埃落定》是壹本搞笑的書,它的敘事主體是壹個藏著寶藏的人。誰也說不清他是裝傻的傻子還是裝傻的聰明人。反正他主導的故事,因為他的介入和講述,充滿了戲謔,或讓人捧腹,或讓人捧腹。再輕松的舉重,攪動甘昆和舞蹈學院的傻子,總會想出壹些不平凡的事,常常讓正常人和聰明人大吃壹驚。更何況,有時候他不經意的壹句話,可能抵得上別人刻意想出來的妙計;有時候,他做的傻事,虧了錢,最後可能占便宜,還樂此不疲;有時候他顯然有權利和優勢,他壹定會贏。而是退而求其次,忍辱負重,甚至積極配合,把命交給敵人。這個可愛的傻瓜過著歪門邪道的生活,他的死就像兒戲壹樣。他似乎看透了世俗的塵埃,不把人們最看重的土地、王位、權威、財富當回事。他就像壹個萬物的解構者,既造就了麥琪土司的堅韌與霸道,又顛覆了其輝煌的傳承。看來他的到來,就像荒山中的“傻事”壹樣,享受了榮華富貴,也經歷了磨難和搶劫。最終留下了壹個“敷衍塞責”的荒誕傳奇。這樣壹個不正常的人,看似愚蠢任性,本身就有很多“戲份”。他說的做的壹切都可能是笑話,更別說把他當成故事的主角和敘述者了。所以他和他的故事不僅有趣,還有很多驚喜和驚喜。壹個傻瓜就像壹個覺醒的人。雖然對於很多事情他說不出個所以然,但他總能聽從命運的召喚——真的是幸運——從而不斷獲得天賜良機,壹路好運,成為大贏家。他的壹系列“舉措”和“成果”大多是異想天開,甚至是愚蠢的想法,但卻能壹針見血,看起來運氣不錯,把好機會都趕上了。本質上還是得益於他的“愚蠢”。所謂“傻”,是因為他不爭,不搶,不急於求成。他因失而退,因得而進,因無知而預測,因超脫而出奇制勝。從這壹點來看,此人並不愚蠢,反而像老子所說的“聖人”:“聖人在上不重,在下不害,但在人間推樂不倦。因其不爭,天下不與之爭。”傻子和聖人有著天壤之別,但在小說的主角身上卻是如此的壹致。他似乎掌握了聖人之道,以柔為剛,以靜為剎,以弱勝強,總能知道什麽是永遠在中間,所向披靡。《老子》有雲:“人皆熙熙攘攘。如果他們享受太多的監獄生活,他們會在春天登臺。如果孩子沒有出生,我沒有預兆。搭順風車,有去無回!大家都綽綽有余,我壹個人。我愚蠢的心是純潔的。俗人分明,我壹個人。俗人觀察,我壹個人無聊。輕如大海,漂泊無止境。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我固執又輕蔑。我和別人不壹樣,但是我吃我媽更貴。”“我”與他人/俗人的區別就在於“我”像嬰兒或傻子壹樣充滿敵意、漫不經心,正因如此才回答了“傻子有傻子福”這句諺語。壹個還在混亂中的人,在壹個混亂險惡的生活環境中,怎麽可能自在?——“夫唯不爭,天下不能與他爭。”阿來曾說,主人公忽悠大師受藏族民間傳說中的人物阿古敦巴的影響,他代表了壹種“幼稚的智慧”——所謂“幼稚而笨拙”,就和《老子》說嬰兒無兒無女、聰明而笨拙壹樣。從這個角度來看,《塵埃落定》可能隱藏了壹些道家思想。當然,作者並沒有把小說的主人公寫得那麽神秘,而是真的把他寫成了壹個頭腦很差的傻瓜。這樣寫真的很好玩,也是壹種敘事冒險,因為如果借用壹個不靠譜的人物來講壹個相對復雜神秘的故事,可能會寫成壹堆鬧劇或者壹系列奇怪的事情。幸運的是,阿來輕而易舉地掌握了他的敘述者,讓他“單純、迷茫、心胸寬廣”(《老子》),把他置於傻與不傻之間,讓他承擔了三種角色:壹是故事的主角;壹個是故事的講述者;壹個是作者的代言人。這樣,壹方面突破了第壹人稱視角的局限,另壹方面又能使“我”的敘事不陷入癡人說夢的幻覺中。所以,他在故事中可能是愚蠢的,但在敘事狀態中是清醒的。他可以放下傻子的包袱,把故事講清楚,甚至置身事外,和作者打成壹片,讓自己像旁觀者壹樣在故事中沈浮,從而在壹定程度上提升小說的尊嚴,不會因為敘述者的愚蠢而顯得油滑無力。他的敘述像自傳,表面可信;也像是被題目玩出來的假村言,說不清楚;同時,因為作者的介入,這部以“曠宇”形式建構的小說也包含了“歷史”的意味。《塵埃落定》也會有或沒有,莊和諧齊頭並進,既讓妳流汗,又讓妳開懷。所以,不像某些“經典”,這部小說不必選擇相應的讀者。能被大多數人接受大概是因為它的趣味性:可以作為消遣,可以作為享受,可以作為課題認真研究。如果繼續下去,應該能為這本書找到更多好的東西。我們到此為止吧。後面說說我的感受:重讀塵埃落定,讀書的快感幾乎為零,發現不是壹本經得起反復閱讀的書。“不能重讀的作品不是經典。”——布魯姆這句話我很贊同。就像西遊記,水滸傳,鏡花緣之類的,看了壹遍,也很難再讀。這些作品雖然屬於“經典名著”,無疑是好小說,但不是可以反復閱讀的“經典”,不是偉大的作品。那麽,什麽樣的作品才能稱得上“偉大”呢?前幾年,美籍華裔作家哈金參照“偉大的美國小說”的標準,提出了“偉大的中國小說”的命題,但這似乎是壹種中國制造的心理——希望我們能在文學上贏得壹個“盈余”。如果我們無視國界,僅以文學性來設定偉大的標準,我覺得布魯姆說得簡單明了,他強調的是“陌生感”——“這是壹種無法被同化的原創,或者說是壹種我們完全認同,不再視為異端的原創。”其實這種“偉大”並不神秘。《西遊記》和《塵埃落定》都有其獨到之處。然而,為什麽他們的“陌生”只是壹次性的呢?為什麽不能經常閱讀和更新?我想這大概和小說文本的結構重復,人物的單調有關。線性故事——途中繞幾個彎打幾個結,塑造人物——每個人都留著壹套模具。西遊記中,各路妖魔鬼怪輪番登場。塵埃落定,有幾個舉杯相搏,結果總是好運連連,其“陌生感”必然大打折扣,更加無趣。所以《塵埃落定》離偉大的小說還有壹段距離。壹部偉大的作品不僅需要壹些奇特的功能、顛覆和創新,還需要壹種強大的自足性。其內涵應該是“高度復雜和矛盾的,絕不是統壹的或穩定的結構”。在這方面,像莎士比亞的《哈姆雷特》、曹雪芹的《紅樓夢》、卡夫卡的《城堡》等作品都堪稱偉大。不可否認,包括阿來在內的壹批當代中國作家,確實寫出了壹些非凡而偉大的作品,而且壹定會精彩紛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