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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國維《談宋之小說雜戲:以演事實為主》

談宋之小說雜戲:

以演事實為主

王國維說:“宋之滑稽戲,雖托故事以諷時事,然不以演事實為主,而以所含之意義為主。至其變為演事實之戲劇,則當時之小說,實有力焉。”古代所說的小說,與我們現在的小說意義有所不同。“小說”壹詞最早出現於《莊子·外物》,“飾小說以幹縣令,其於大達亦遠矣。”莊子所謂的“小說”,顯然與我們現在的小說概念完全不同,而是指瑣碎的言論。直到東漢,小說才有了與現代相近的含義。桓譚《新論》說:“小說家合殘叢小語,近取譬喻,以作短書,治身理家,有可觀之辭。”班固的《漢書·藝文誌》將“小說家”定義為“小說家者流,蓋出於稗官,街談巷語,道聽途說之所造也”。

無關史事者

王國維認為,“宋之小說,則不以著述為事,而以講演為事”。《武林舊事》中記載,各種伎藝人中,有說書會的、有演史的、有說諢經的、有小說的。宋人的書中有很多關於講三國的記載。

高承《事物紀原》(卷九):“仁宗時,市人有能談三國事者,或采其說,加緣飾作影人。”《東坡誌林》(卷六):“王彭嘗雲:‘塗巷中小兒薄劣,為其家所厭苦,輒與錢,令聚坐,聽說古話,至說三國事。’”

王國維將這壹類的內容歸為演史,認為小說應當是“無關史事者”。《夢粱錄》說:“小說名銀字兒,如煙粉、靈怪、傳奇、公案、樸刀、桿棒、發發、蹤參等事。”這些說話的體例與演史基本相同,以敘事為主,與以歷史故事為基礎演繹的作品大有區別,當時的小說代表王國維首推《大宋宣和遺事》。宣和是宋徽宗的最後壹個年號,該書從細數歷代帝王荒淫誤國開始,壹直寫到宋高宗南渡定都臨安。書中穿插了北宋年間奸臣把持朝政,導致生靈塗炭的故事,而另壹方面也寫了眾英雄梁山聚義作為對比。這本書後來成為了《水滸傳》的藍本。

小說與戲曲的發展基本平行,後世諸多的戲劇題目都源於小說,戲劇結構亦多依仿小說為之。因此,我們可以得出結論,小說的繁榮,大大促進了戲劇的發展。

小說的發展與傳播

誌怪、傳奇小說在唐代和以前,大多數情況下是被歸為雜史雜傳,雖然這些作品強調補史、勸懲等功能,但於當時的人來說,這種藝術形式依然登不上大雅之堂。“小說”在古代被視為“小道”,小說的文學價值沒有在理論上得到肯定。

從宋代開始,小說逐漸形成了文言小說與白話小說兩種不同的系統,呈現各自不同的藝術特色。文言小說起源於先秦的街談巷語,經歷了從魏晉南北朝到隋唐的長期發展,不管題材還是表現技巧,文言小說都有了長足的進步,形成筆記與傳奇兩種小說類型。白話小說則脫胎自唐宋時期說話人的話本,故事取材民間,主要表現了百姓的生活和思想。

小說古已有之,那麽,為何會在宋代突然有了大發展呢?印刷技術產生之前,小說書籍要靠抄寫來傳播,所以不可能大量復制。宋代以後,商業有了飛速發展,有了商業的介入和印刷術的進步與廣泛應用,書面傳播不再局限於過去的借閱傳抄,寬松的文教政策為娛樂業的發展帶來了契機,娛樂場所的增多使口頭傳播更為便捷。

宋代百戲由周秦散樂發展而來,與漢、魏百戲壹脈相承,種類非常多。宋代的都城裏聚集了眾多藝人各顯其能,僅服務於官府者就有數百人,各種演出豐富多彩。官府對藝人們的管理比較寬松,有演出任務時,才把藝人們召集到壹起,沒有演出時大家就散居各處。這些民間的雜戲藝人,雖仍受左右軍管轄,但自由度極大,承應官府的演出之余,也可在外面作場賺錢,以補充生活來源之不足,這樣壹來自然要貼近普通百姓的審美。

劉斧的《青瑣高議》是北宋出現最早,且篇幅最大的壹本以輯錄宋人作品為主的小說選集,而且劉斧的輯錄大多並非簡單地抄錄,而是以前人的作品當作素材而重加修飾、增刪而成的,在選取內容方面帶有明顯的俗化傾向,對男女私情和財富極為關註,並大量使用口語詞匯。所以,《青瑣高議》招來了壹些正統文人的批評,與此同時,也受到了更多普通讀者的註意與歡迎。據南宋洪邁的《夷堅三誌己》卷二《程喜真非人》記載:“新淦人王生,雖為閭閻庶人,而稍知書。最喜觀《靈怪集》《青瑣高議》《神異誌》等書。”因為《青瑣高議》較為通俗,所以便被壹些說話人當作藍本,在酒樓茶館、瓦舍勾欄表演。

以《青瑣高議》為代表的壹些通俗小說,為話本的創作提供了大量素材,而且在形式上也給了說書人以啟發,成為說書人模仿借鑒的範本。宋元說話的繁榮,及其他表演形式的日趨成熟,小說選本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