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縣學明倫堂聯
學成君子,如麟鳳之為祥,而龍虎之為變;
德在生民,如雨露之為澤,而雷霆之為威。
此聯四個主要名詞為對,平仄未諧,且最後壹句數字連平。
漳州書舍聯
十二峰送青排闥,自天寶以飛來;
五百年逃墨歸儒,跨開元之頂上。
此聯第三字為意節點,平對平,尾字上平下仄。
贈學士聯
東墻倒,西墻倒,窺見室家之好;
前巷深,後巷深,不聞車馬之音。
此聯句腳皆三仄對三平。但以上三聯句腳處平仄皆對。以後各卷,元、明、清各代,屢見此類聯語,梁氏皆不論。全書只有壹處,見壹篆書集對,聯尾出現仄對仄情形,才評曰:“惜字句未能勻稱,平仄亦尚未諧耳。”可見梁氏只重聯語句腳之平仄相對,而句中平仄“相間相對”是否不同。
宋、元、明、清時代,近體詩聲律平仄式盛行,律詩又定為科舉科目之壹,還有為作律詩而編寫的《聲律啟蒙》、《笠翁對韻》及詩鐘遊戲、幼童對課訓練等,可以說到處都是平平仄仄,仄仄平平,而那些名流碩士竟違此律而逆行,直到清末康有為撰聯仍是這樣:戊戌八月,戊申八月;我公萬年,我皇萬年。今人馬蕭蕭老先生近作:兀理領冪理,雞聲催書聲。均堪稱正格工對。這個事實說明什麽呢?它說明:當時(以至後來)人們並沒有把近體詩的聲律用於屬對,對聯本身也沒有形成固定聲律,人們唯壹遵守的就是詞類對仗,而對仗的標準也只是“工切”壹條。這又說明,對句成就了對聯之後仍不失本色,這便是對聯的傳統,今天制定聯律,應研究和繼承這個傳統。
三是被律詩引進,銬上了聲律枷鎖,間離了本色。
對句形成之後,被各體看好,紛紛引進。南北朝時,駢體引進,用為大量偶句;唐律、宋詞、元曲引進,用為定數對仗句;元雜劇引進,用為題目、正名,明話本、章回小說引進,用為回目。對句充實並美化了各體,增強了各體的表現力和可讀性,特別是在駢體裏得到了充分的發揮,使王勃的《滕王閣序》、杜牧的《阿房宮賦》、劉禹錫的《陋室銘》名垂千古。“正是對聯成就了駢文和律詩”(塗懷珵語)。而被律詩引進,因強調聲律而被活活的束縛住。我們換個角度看律詩的結構:它僅是壹首四句的五言或七言的古詩,中間插入兩副對句,然後用壹條平仄律捆綁起來,再加上壹個平聲韻。這種新的結構最閃光的部分是中間兩副對仗句,最牢固束縛的是四種平仄式及必須押平韻。這也就使對句間離了引進時只是詞類對仗的本色;帶上了聲律的枷鎖。當人們再把她從律詩中領出來時,好像是活潑的大姑娘變成了拘謹的小媳婦,還說這是標準對聯。於是,“對聯是從律詩中派生出來”的說法有了,於是“對聯是聲韻文學”的說法有了,於是詩律就是聯律的做法也有了,凡是律詩所有的律條:以兩個字為壹音步的平仄式,上仄下平的收尾“鐵律”,不能犯孤平,避免三平調,也不能出現三連仄,犯了必須拗救,又有什麽正格、變格之分,等等,凡律詩有的規矩全搬到對聯身上,就這樣,“未聞有所謂聯律”的“聯律”便造出來了。口口聲聲說聯與詩不同,又異口同聲說聯與詩壹律。因此,當今通行的聯律基本上是詩律的改裝,並以此來判定古今聯之是非正誤,結果常是以是為非,為正為誤。《中國對聯大辭典》所用關於聯律的辭條幾乎全是詩律的專名,並要用來指導對聯的創作,即所謂“帶著枷鎖跳舞”。時至今日,聯人談聯盡用律詩理論,還舉詩句為例來證明聯律,聯句成了詩句的附屬。這十足地表現了聯壇的幼稚和軟弱,聯人的悲哀和無奈。制定聯律誠然要從臨近文體吸取壹些有益的經驗,合理的內核。比如我們可以從詩律中吸納壹些詞類對仗的經驗,理清哪些必須堅持,哪些不須,哪些允許從寬,哪些不許;在平仄格式上哪些可以吸收,哪些不可,哪些應該註意哪些不該。決不能全盤接受,原封不動照搬過來。特別是律詩的平仄格式,實踐證明於創作有害,已害了詩體本身不能再害聯體。那麽平仄格式到底有什麽害處呢?是不是最完美的聲律呢?
1、聲律平仄式規定兩個字為壹個音步,限制了創作的用詞量。按照平仄式的規定創作時只能選用同平或同仄的雙音詞,這就有大批的壹平壹仄或壹仄壹平的雙音詞被排除,幸而古人在實踐中發現了這個弊病,提出所謂“壹、三、五不論”的從寬要求,但仍有許多多音詞被限制,如三音詞要根據尾字音配上壹個合律的字而可能割裂詞義,四音詞則必須二、四字的平仄相對才可用,否則永遠與律詩無緣,至於五音以上的詞語只能望詩門而興嘆。古語以單音和雙音詞為主,古時社會生活又比較簡單,律詩創作尚可維持,而今天就力不從心了。我們只要稍稍考察壹下就會發現,唐律、宋詞、元曲的用詞量非常有限,常用詞被重復使用,而今人創作的舊體詩、詞、曲也多在重復使用那此舊詞,缺乏時代感,究其原由之壹,便是舊聲律限制的後果。如果我們今天再沿用舊聲律,壹些應運而生的新詞匯因平仄而不能用於詩、聯之中,那不是現實拋棄了妳,而是妳自絕於現實了,還有活路嗎?
2、舊律平仄之式表達的聲韻並不是最美,並不是唯壹的和諧。
長期以來,許多人壹直壹致認為,舊律平仄式使詩韻更和諧,達到完美的程度。什麽叫和諧?就聲韻來說,指配合得適當和勻稱。整齊壹律的平仄式只能表現勻稱,至於“適當”則未必,如前所說,它限制了詞語的運用就不適當,它把語言機械地斷開交替,這樣的聲音不能準確的反映語言的意義和人的感情,就更不適當。因此說,平仄聲韻之和諧只限於勻稱,只利於反映舊式生活的吊板與僵化,而不適於以生動活潑的語調反映豐富多彩的新生活。單調、平穩、枯燥的平平仄仄再也招喚不回舊日的風光了。這是舊體文學必將走的衰敗末落的自然規律。聲韻的和諧美是多方面的:自由的古體詩,格律的詩、詞、曲,偶句、散句、文言、白話,都有各自的特殊美,但不是唯壹的美。聯語的體式結構具有整散結合、文白相間、雅俗***賞的特點,其語義應是深廣厚重又淺顯明晰,其聲韻就是風雅又時尚,是歷史的沈積聲,又是時代的流行曲,是文人墨客的筆下吟,又是百姓大眾的心中歌。讀能夠上口,誦能夠倚聲。應是新生活的前奏,不為舊梁苑的尾聲。楹聯的聲韻應更美更活。因此,不能反映如此構想的“平仄相間相對”這壹條理應改進,間隔、交替不需要人為地劃定。創作始終處於自由狀態,選詞造句,盡情任意發揮。聯語句法、節奏又與律詩不盡相同,又常有偶字、領字、同旁、同音、重字、反復、回文等特殊對法,不能也不應受固定平仄格式限制,應以語(詞、短語、句子)義定音步,即“以意節作基本元素”(康斯馨語),其規定應如江蘇陳樹德先生所說的“半聯內平仄安排不限,對句則根據出句步步緊跟”,可將這句簡化為“出句不計,對句緊跟”八個字:不計,指出句平仄相間的音節數(音步、義(意)節)不計,根據語義文理隨意發揮;緊跟,指對句緊跟出句音步(義節點)平仄相反而對。這樣既有規律可循,又隨人意所欲,真正做到了形式為內容服務,死律為活人所用。也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實現“天下無語不成對”的理念。因此“平仄相間相對”這壹條只提“平仄相對”即可。“相間”是自然產生的,不應固定。至於聯尾平仄安排,也應打破上仄下平的“鐵律”。口頭或書面對句以出句為上句,可平可仄;實用對聯壹般就上仄下平,方便識別,特殊情況當根據聯意而定。
這樣的規定,實用面很寬:原有律詩對仗句的平仄式,現行聯律的平仄竿,以及馬蹄韻,都已包含在內,願意使用的可以繼續使用。如果這條聲律可行,那麽原六條就可改為三條了。這三條可列出這樣壹個公式:
字數相等·詞類相當+平仄相對=聯律
加號前二條體現聯語的本質特征,是聯語的本色和標誌,是聯語的主體和靈魂;加號後壹條是屬對時對聲韻的要求和規定。這樣表示,表明它不代表聯語的本質特征,也不是識別聯語的標誌,目的是削弱聲律對意律的統領和影響。制定聯律應以楹聯自身發展和古今聯作為依據,不應以律詩中對仗句結構為標竿。這個聯律是從聯語史上總結出來的,符合古今聯語的創作實際,是古今聯人創作經驗的結晶。楹聯不是吟唱文學而是閱讀文學,這個聯律明確地體現了這個區別。公工只是個形式,即使不列出這個公式也應在理論和實踐上有這個認識。楹聯只有壹律,只遵壹律,不能有通聯、格聯,嚴聯、寬聯,正格、變格之分。楹聯要從格律文學向自由文學傾倒,由舊體向新體靠近,面向大眾,適應新形勢,才有前途。不論定出怎樣壹個聯律,都應該基於這種認識,而且還應該堅持以下兩點:
1、聯律條款不宜繁鎖,用語應簡明,易記,好用。六條太多,律詩才四條,聯律最好兩、三條。余德泉先生說:“對仗工整和平仄協調,是對聯規則的兩大要素。”可說是抓住了要害。但應指出:平仄不是要素,任何以平仄為前提的格律都是本末倒置。陳樹德先生提出的三原則:結構相同、詞性壹致、平仄相對。壹、二條內涵有部分重復,可合歸壹條。常治國先生提出的聯格文則五條:字數相等、詞性對品、平仄對立、辭法對應節律對拍、形對義聯,與六條基本相同,只是說法不壹,也可合為三條(即前三條)。因此,我建議用三條最合適最好。也決不能建立以聲律為基礎的對聯譜。詞譜、曲譜已成昨日黃花,今日豈可效尤?
2、必須用普通話新四聲取代古四聲。我不想說憲法規定公民應說普通話,也不想從理論上闡述幾條理由,我只說:用古聲是沒道理的。講聲韻是為了協調和諧,今之所用古聲,如平水韻離現在已九百多年了,佩文韻也有三百多年了,壹百多個韻部已經發生了很大變化。可以說,今天沒有壹個人能讀出準確的古音,妳用了讀不出聲的古聲怎麽協調和諧?特別是古入聲字,現在只能從書本上指出哪是入聲字卻讀不出聲來。比如常見的德、學、國、白等都知道是古入聲字,讀出來卻是平聲,與之相對的必也是平聲,實際讀聲平對平,協調嗎?和諧嗎?心裏默認有什麽實際意義,自欺欺人罷了!新聲,是國家根據語言學家論證後定的標準音,作為性靈的“人”,豈能拒之“口”外!簡化字、新四聲是人類進化、社會進步的產物,海外人士多能理解,混跡於普通人之間的海內智識之士何苦在早已不存在的古死人的聲音裏掙紮煎熬叱?古人尚能擯棄唐韻、廣韻而用平水韻,今人反不能棄古聲而用新聲,豈非咄咄怪事?甚至有的以為記住了幾百個入聲字,會用(?)自己讀不聲的平水韻是高雅、有學問的表示,那就更讓普通人啼笑皆非了!還聽說有位長者對壹個倡用新聲的後生說:“等我們老輩走了之後,妳再去呼籲吧!”這話說得太讓人唏噓了,我也是個年過古稀之人,可我真不願與“我輩”同流,我要耳聰目明的和廣大青年壹起呼籲,信心百倍地聽著看著新聲廣布天下!
“聲律應同時代新”(李學文語),我呼籲老年人帶頭用新聲,呼籲中楹會領導帶頭用新聲。在聯律中我們要名正言順地用新聲,趕緊終止舊聲。過去實行雙軌制,實際還是舊聲占主導地位。說是“允許用新聲”,叫用新聲的人“用括號標明”,好像新聲是非法的,這種做法是錯誤的。大家應知道,從國家公開宣布推廣普通話那天起,就意味著終止了舊聲,確立了新聲的法定地位。舊聲是非法的,但學術問題不能用法律解決,願意用舊聲的“應該被允許,但要用括號註明”這樣做才對。我們要理直氣壯地使用新聲,並指出用舊聲是沒有道理的,是沒用實際意義的。用什麽是個人自由,但組織者、法人不能要求用舊聲而抵制或限制新聲,這個道理應該清楚。用不用舊聲,也不是繼承和不繼承傳統的問題,新生的代替陳舊的是歷史發展、社會進步的表現。用公元紀年代替舊歷,用簡化字取代繁體字,用新四聲代取代舊四聲是社會進步、學術發展的結果,是先進文化勝利的標誌。舊四聲可能被代替,卻不會消滅,還會在壹定範圍內、在壹些方面的發揮作用,但是不會再重新盛行起來。
“楹聯復興是歷史的必然”(劉育新語)。楹聯美好,楹聯有用,楹聯有廣闊的發展前途。“盡快建立有歷史依據簡單易行、有別於詩詞,足以保持對聯藝術特色的楹聯格律,當務之急(常江語)。制定幾條可行的聯律規範楹聯創作是十分必要的。應該充分肯定,現今流行的格律,對當代楹聯發展起到了開拓性的作用。在缺乏聯語自身理論的艱苦時刻,壹些聯家從律詩借鑒壹些知識技能創建自己的聯律,這種精神是難能可貴的。我們已經看到並將永遠記住像常江先生、余德泉先生和已故去的陸偉廉先生,他們的楹聯理論,特別是他們提出的獨具特點的聯律,對聯界的貢獻和影響,我真誠希望這些專家學者在楹聯理論建設中有新的建樹。本人通過重新學習、認真思考,對過去關於聯語的認識有所堅持,有所放棄,希望能和聯友壹道有新的建樹和貢獻。
在學習過程中,我在《中國楹聯》、《對聯文化》、《中國楹聯報》上讀過許多好文章,像《對建立對聯格律的幾點思考》(明月伴清月)、《對聯定位芻義》(唐祖閎)、《聯壇八悖》(陳木華)、《關於聯格文則的幾點意見》(常治國)、《對聯的起源、藝術特征和格律》(陳樹德)等,受到很大啟發。本文中的許多觀點、關鍵詞以及擬定聯律三條的公式,都是博采眾議的結晶。今天發表出來也是想進壹步集思廣益,接受批評。對本文不吝示教者當尊為師長,面斥函批者當引為摯友,並願同心合力,***推期盼已久的聯律閃亮面世!
小生以前觀閱過此文,所悟所學頗多,今見揭桿兄此帖,想起此文,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提供大家,或許有所幫助,奈小生紅塵事多,以後不能經常來此和眾友聯對,總想起這裏的諸多良師益友,總有些許牽念,但願此文對大家有所幫助,謝謝大家~~
小生深深壹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