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書籍分類:
(1)壹般的通俗讀物,比如小說,歷史,散文,等等;
(2)實用書籍,比如參考書、食譜等等;(3)鑒賞類書籍,包括照片集,等等;
(4)雜誌。
3.整理文件類物品,凡是不符合“現在正在使用”、“近期還會需要”、“需要壹直保管”這三項標準的文件,都應該毫不猶豫地全部丟掉。剩下的文件可分為“需要留存”的文件和“待辦”的文件。
4.合同類的文件,比如:保單、保證書、租賃合同等等,與我們的個人利益密切相關,應該妥善保管。
5.“待辦”文件,是指自己必須處理的文件,包括需要回復的信件、準備提交的報告、打算瀏覽的報紙,等等。應該專設“待辦專區”(只能有壹個,最好是能豎著放置文件的長方形收納箱),集中收納處理。
6.需要留存的文件根據使用頻率可以分成“高頻率”和“低頻率”兩類。
低頻率文件,多是和合同有關的文件——雖然重要,但是基本上幾年才使用壹次。
高頻率文件,壹般是壹些學習材料、身份證、榮譽證書的復印文件,等等。可以專門放置在另外壹個盒子裏面。
7.禮品、紀念品、精美包裝盒、無用的充電器或壞掉的電器產品等,該“放手”時就該及時“放手”。我們可以保留最珍貴的那壹部分,其他的物品,可以放到二手交易平臺進行售賣,或者是作為禮物送給自己其他的朋友(不要是家人以免物品仍出現在家裏造成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