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動億萬讀者的海峽兩岸浪漫愛情。
這本書是基於壹個真實的故事。
這部小說是根據壹個真實的故事改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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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爭
首先,壹根香腸引發的血案
根據傳說,每個人壹生都在等待另壹個人。有的人等待,所以有幸福,有的人沒有,所以有孤獨。——引自內庫貓
說我認識她是因為壹條狗,太可笑了。
沒想到的是第壹次見到她就流鼻血了。
我叫莫小誌。我莫名其妙。我小題大做了。我和傻瓜壹樣聰明。
遇見她的那年我22歲。可惜兩個人都是單身,而且還是單身。
地球上有那麽多的國家,那麽多的國家有那麽多的城市,那麽多的城市有那麽多的街道,但我就是擋了她的路。
那天,我去省圖書館借了很多書。為了省錢,我們不得不走得很慢,但也自欺欺人地認為這是壹場競走。
當我到達顧平路時,我很渴,所以我在路邊的商店買了壹杯可樂和兩根臺灣香腸。香腸長得太像了,以至於路邊的美女都看著我。哼!假正經,我又不是沒見過妳吃炸香蕉!
“哇!”我喝了壹口冰可樂。“爽!”
“是啊!”我品嘗了美味的香腸。“燙!”
我用我的腦袋打賭,這只狗能聽懂我的話!
那是壹只白色的哈巴狗,似乎剛從漂白劑中打撈出來。它毛茸茸的尾巴高興地對我搖著。
“哥們,給我咬壹口!”我清楚地聽到它說。
該死的!也許我真的是貓轉世——我怕狗!
我趕緊後退,白狗口水直流,伸出貪婪的舌頭和恐怖的獠牙,像影子壹樣跟在我後面。有些路人以為我是白狗的主人,都怪我自私,只顧自己的肚子。
不禁想起了鬼才大師蒲松齡的《狼》。
“壹個書生回家晚了,手裏拿著可樂,腸子都剩了。路漫漫其修遠兮。如果妳害怕,就把它扔進腸子裏,狗會阻止它的。聞壹聞,津津有味地咽下去。人生趁機逃跑,早晚的事,從前的狗又來了,跟從前壹樣……”
手裏唯壹的香腸還有壹口,我盯著和狗狗最後的晚餐。
該死的野獸!光天化日之下,妳敢和本大叔爭香腸!
三分鐘後,我忍不住了。我壹口氣把香腸塞進嘴裏。我擦了擦嘴,攤開雙手,對著白狗羞澀地笑了笑。
現在說太晚了,但是太快了。“汪汪!”白狗像閃電壹樣追著我,又氣又羞。
“我的天哪!”我開始抱著我的書跑。
那只狗在緊追不舍。
我相信在奧運會上,如果劉翔在屁股上掛壹根香腸,身後放壹只藏獒,壹定會打破世界紀錄。寫完這部小說,他已經破世界紀錄了,時間真他媽的無常!他的父親是閻羅!)
我拼命逃命,除了肩膀上有兩塊玻璃當後視鏡。
就在壹所學校門前,壹個骨瘦如柴的保安站在門口。我覺得貼個門神比他更能震懾歹徒。
盡管如此,我還是趕緊躲進了學校。
“餵,妳的學生證呢!”
“狗!狗!幫我攔住那只狗!”我撞開了薄如紙片的保安。
狗在保安的正下方穿過褲襠。
我笨拙地跑啊跑,突然看到前面有壹個巨大的操場。我喜出望外,壹踩油門沖了過去,朝我砸過來。“哞!”鐵門關做到了。
直截了當的回答,花開了。我假裝狗沒有離開門後。
“噓……”好險!我嘆了壹口長氣。
“撞上了!射得好!”遠處傳來壹陣激動而猛烈的叫聲。
我好奇地擡起高貴的頭,看到壹顆急速旋轉的隕石從天而降,迅速靠近,直接命中目標。
轟隆壹聲,書飛上天,壯烈犧牲。
我摔死在大字裏,鼻血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