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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戰爭時期日本人用什麽殘酷的刑法對待女犯人?

趙壹曼出生在壹個封建地主家庭。

原名李坤泰、李淑寧,革命後化名李壹超,化名趙壹曼,宜賓縣百花鎮人,赴東北。1905,宜賓縣百花鄉白楊嘴人。作為壹個女孩,她優雅,純潔,美麗,天生喜歡簡單的生活和書籍。

1931九壹八事變後,趙壹曼主動向黨組織要求去前線參加抗滿抗日鬥爭。6月1935,115,為了掩護主力突破,趙壹曼說“誰說女同不能掩護?”

“她主動提出留下掩護,最後她帶領150多名戰士被敵人包圍在左手溝裏,不幸被敵人抓住。

在賀鑄縣辦公室的檔案中,關於趙壹曼的資料是這樣記載的:“姓名:趙壹曼。

年齡:27。

此行目的:去年為了抗日,從老家去了壹趟二濱。

受教育程度:中國女性受教育程度最高。

任務:指導婦女抗日工作...1935年春,中央派抗日組織到北滿。

同年夏天在二濱,她的丈夫趙誌明被抓並殺害。

後來,她去了農村,建立了賀鑄縣委員會。

以趙尚誌為中心,組織了幾萬農民抗日,因為不確定哪些口供可信。

趙壹曼是縣委還是其他人不確定。

賀鑄縣辦公室的結論是:“趙壹曼是以賀鑄為中心,堅定地組織了三萬多農民的中心主任。

這是肯定的。

為了從趙壹曼那裏了解抗聯活動的情況,濱江省廳警察局派員將趙壹曼從賀鑄縣移送至二濱濱江省廳警察局羈押。

這是壹座白色肅穆的西歐古典建築,位於二濱南崗區壹曼街。

在那裏,濱江省公安廳特勤處對趙壹曼進行了刑訊逼供和人格侮辱,甚至剝光了她的全身。根據濱江省警察廳檔案中濱江省警察廳關於趙壹曼女士的報告,日本憲兵到達二濱後將她關入濱江省警察廳地下拘留所。

警察廳特務科長山村公久、科長鄧、科長、警佐大黑和外事股股長野泰治商議如何處置趙壹曼。

鑒定:“趙壹曼女士,略顯清瘦成熟的中國女人。

不是壹個普通的農婦,她身上洋溢著儒雅的文人氣質和職業軍人的冷峻。

無論妳在哪裏看到她,妳都能很快在眾多人群中看到她與眾不同的舉止。

”“必須是在* * *制作方擔任要職的高學歷人士。

據記載,前後多次實施酷刑,使用了數十種酷刑。起初使用的是“輕刑”,包括鞭笞、掛手銬、虎凳、竹筷子夾手指腳趾、拔牙、壓杠鈴、扭胸、搓肋等。

輪番折磨趙壹曼,讓她感覺疼痛難忍,長時間出汗,但不至於昏迷。

就這樣,趙壹曼被迫發言,但得到的回答卻是她對日寇罪行的控訴,以及她誓死抗日的決心。每次庭審,她總是斬釘截鐵地回答:“沒有* * *黨身份,強迫壹個人說自己不知道的話,太不像話了。

說是黨員。給我看看證據。

”“妳不需要多問。主義是抗日。就像我們的職責是破壞對抗日會的抓捕壹樣,進行反清抗日,有目的地宣傳其學說,是目的,是教義,是信仰。

"

日本憲兵多次使用更殘酷的酷刑逼供。

從找到的檔案來看,記錄的文字非常悲壯,每壹行都浸透了血淚,慘不忍睹:“把竹簽壹根根插進手指(腳趾)的指甲縫裏,然後壹根根拔出來,換上更粗更長的,再壹根根插進手指(腳趾)的指甲縫裏,然後...;

換成鐵簽,燒紅紮進每個手指(腳趾)的指甲縫;

最後,將開裂的手指和腳趾甲壹根壹根拔掉,用鉗子反復敲打手指(腳趾),將血淋淋的殘疾手指(腳趾)慢慢浸入鹽桶中;

“不斷用浸過粗鹽的鞭柄捅她手腕和大腿上的槍傷,壹點壹點地擰,碰到骨頭後又不斷攪動傷口...趙壹曼女士臉色蒼白,冷汗開始冒汗。首先,她無情地盯著她的審訊者,沒有發出壹聲呻吟。

漸漸地,我明顯支持不住,陷入了昏迷。

審訊室裏充滿了刺鼻的肉燒焦的味道。1936年4月底,日本憲兵第壹次電死了趙壹曼。日本憲兵將趙壹曼的手腳綁在椅子架上,然後將電極的壹端夾在趙壹曼的手腕上,另壹端夾在腳踝上,對她實施了可怕的電擊。

根據當時的審訊記錄,當電流迅速傳到趙壹曼身上的時候,可以清楚地看到趙壹曼女士的身體開始顫抖,汗水壹顆顆從皮膚下面冒出來。在此之前,被折磨了很久,壹直不喊的趙壹曼難受得忍不住尖叫,而且越叫越厲害。她全身緊張,身體彎成拱形,全身像沈船壹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