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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為什麽沒有寫完《紅樓夢》?如果寫完了,高少為什麽要寫後四十回?

他最大的不幸是,他花了十年的心血和心血寫了壹本“百奇書”,後半部卻丟了,只停在八十回,成了殘稿。如果是壹個假期,他沒有足夠的時間寫完這部巨著也無妨,但事實並非如此。早在乾隆十九年(1754),秦雪年僅三十歲的時候,這份手稿就已經“閱(實為文字,因其小說用石頭記錄,故稱之)十年,增刪五次,編成目錄,分章”。除了壹些地方,還有詩要補充,個別章節還要考慮進壹步分章。是最不起眼的偶然原因讓這部巨著成為殘稿,所以才是真正的不幸。

我們從胖評中得知,乾隆二十壹年(即丙子,1756,徐佳後兩年),《紅樓夢》復評稿被雪芹親友抄了至少75遍。所有應分兩部分的情況,破詩或漏詩,都壹壹核定。但這壹次,手稿很可能並不完整。這是十壹年後(丁海,1767,乾隆三十二年)作者去世時,他的親友又翻了壹遍這本書的手稿,大家可以看到,其中壹個說:

薛倩去監獄寺廟提交文本。阿隆的正文題目是《花襲人有始有終》,但我只看到《獄寺慰寶玉》等五六篇手稿被借書人丟了壹次。唉!丁,反常。

另壹個人說:

《監獄神廟》有很多回薛倩和於虹的文字,但可惜沒有手稿就丟失了。唉!丁,反常。

另壹個人說:

寫尼爾、子英、香蓮、余寒的俠義文章,都有自己的摹寫之筆。遺憾的是,魏射園的文字是無稿丟失的,唉!丁,反常。

另壹個說:

嘆看不到寶玉的“放下懸崖”是恨。丁,反常。

批語中說“壹次丟了借書人”,時間應該更早,“丟”的應該是作者的手稿。如果在接下來的幾年裏,手稿被抄了很多遍,看了很多遍,即使這份手稿丟了,那份手稿還在,也不會成為無法挽回的遺憾。從上面引述的批語中,我們還可以推斷出以下事實:

其壹,在作者的《五增刪》基本定稿後,正當脂硯齋等人在陸續添批臨摹時,有親友爭相借閱,以便壹睹為快。也許不止壹個借書人,還有後半部分稿子沒有及時復印,極有可能丟失。從《迷失》五六稿的劇情內容來看,這五六稿並沒有聯系;有的應該更早,比如《魏射園》,大概是金麒麟主導的臺詞寫的,讓湘雲與魏結緣;學射擊前八十遍,已經有“作為語錄”的詞了,八十遍就可以馬上寫出來;有的比較晚,比如監獄廟;最晚如“放開吊丫”(Ya,為山部,下同),只能在最後幾次,但不是最後壹次。最後壹次是《警匪幻想榜》,沒有評論說丟了。最早接觸手稿的是脂硯齋,他應該看過整個手稿;我好像看過大部分手稿,所以還記得“遺失”手稿的內容,所以有“各有各的筆作傳真寫照”和某時為“正文”等字樣;只有《放下》回來了,批語的語氣似乎比《迷失》之前的讀書少了。

第二,這些“遺失”的手稿都是上世紀80年代的。這裏少了壹份手稿,那裏又少了壹份手稿。缺少的可能也有緊隨80後的劇情。這樣,80年代以後的手稿缺失太多,斷斷續續,不可能抄幹凈。這就是為什麽歷代流傳下來的《紅樓夢》手稿,都以八十回結尾。

第三,上面引用的批語是在秦雪去世後的第三年添加到手稿中的。當時,所有與手稿有關的親友都已經“壹個接壹個地不去了。如今丁只剩下壹個爛攤子。”可見手稿還是《紅樓夢》的手稿,以及八十回後除“遺失”的五六稿外的其余。如果原稿八十章後還有三十章,那麽殘稿應該有二十四章或五章。但也有研究者認為,芝罘所謂的“後三十回”不應以八十回為分界線,而應以賈府的失敗為分界線。假設寫的失敗是90章左右,這本書應該有120章,剩下的手稿數量更多。剩下的手稿保存在非正常的地方,這是根據其批語邏輯自然得出的合理結論。不然我也不會只感嘆五六稿“丟了”或者只恨看不到“放下”這幾個字。

四、前幾年我說過,《紅樓夢》是在徐佳(1754)之前完成的,《增刪五次》也是在徐佳之前;徐佳之後,曹雪芹再也沒有修改過他已經完成的《紅樓夢》手稿。因此,所有的抄本都是在徐佳之後抄來的,如《毛集本》、《陳賡本》等。,都不同於徐佳本(只可惜徐佳本本身有錯漏,但他沒有遺漏),尤其是那些明顯改動的文字,無論是標題還是正文,無論其優劣,都不是曹雪芹本人的功勞。(我的書《論紅樓夢佚文稿》,第286頁)起初,這只是對各種文本差異的比較研究的結果。當時我不太明白:為什麽曹雪芹把自己已經基本完成的手稿丟給閻誌、於禎等親友審閱、審核,而自己卻不做最後的修補工作;他寫這部小說只用了十年,那怕再花十年也寫不完整本書嗎?為什麽要把辛辛苦苦“哭”出來的書做成殘稿?現在我明白了:主要原因是“五六稿被借款人弄丟了”。如果這五六本手稿被扔進水裏或被火燒掉,就沒有可能再找到了。曹雪芹可能會心碎,但他會強迫自己重寫它們。雖然重寫它們是壹件非常令人沮喪的事情,但是時間是足夠的。現在不然就是“丟了”,是因為借書人壹時健忘,想不起來手稿放在哪裏,在誰的手裏。這是常有的事。每個人都會想:它總是在某個人的地方,沒有人會刻意隱藏這些文字的碎片,也許有壹天會突然又被發現。於是就有了壹些等待,曹雪芹等著交給閻誌等親朋好友的手稿全部經過審批、抄寫、收集,以便做最後的修改,包括補上缺失的詩句,或者做壹些調整和草稿。但是,完整的手稿壹直沒有交上來,因為手稿不完整。曹雪芹對此可能壹直不高興:手稿怎麽會找不到呢?但結果很可能是運氣使然;我們不能命令那些和他合作的親友限期拿回丟失的手稿。可能粗心的借書人是作者得罪不起的長輩。不言而喻,這個粗心的人沒有想到,自己無意中成了中國文學史上的罪人。可悲的是,曹雪芹本人乃至脂硯齋等人當時都沒有充分認識到這件事的嚴重性,總以為時間充裕,所以《紅樓夢》這部巨著最終很難獻給世人。所以,在作者去世之前,芝罘從未提及五六稿中遺失的東西。

沒想到,時光飛逝,運勢難測。住在貧困西山的雪琴唯壹的愛子,不幸得了青春痘。死於賈申春(1764年2月2日之後),“因多愁善感而發病”,“壹病無醫”數月。半年後,智延齋相繼去世。“白雪歌的夢還在成長”,《紅樓夢》成了壹部不可挽回的手稿。若幹年後,我花了很長時間才感嘆這本奇書的殘缺。然而,我自己也犯了壹個巨大的錯誤。因為我很珍惜80年代的殘余,怕自己再次“失落”,所以會留給自己,不會輕易展示。這真的是壹個錯誤!個人手稿在漫長歷史的無情淘汰中生存下來,比中彩票頭獎還要難。曹雪芹的手稿,除了偽造的贗品,不管是字還是畫,早就不見了?對於後代來說,甚至很難找出這個怪胎是誰,他死於何時何地。在哪裏可以找到他的藏文手稿?曹雪芹去世三十年後,程維遠和高鶚編印了壹百二十本《紅樓夢》,最後四十次由不知名的人增補。雖然有些情節乍壹看似乎與作者的初衷基本壹致,比如黛玉的早逝(原稿中稱之為“鄭千變”)、金雨成的婚事(原稿中寶玉是清醒的,談的是舊情)、寶玉出家(原稿中稱之為“吊手戲”)等。,那些都是前八十章反復提出的東西。如果仔細對比壹下《秦雪》全本通讀、總提八十後的情節和文字的脂硯齋等人的評論,就可以看出,寫續集時,除了廣為流傳於世的八十字外,被奇形怪狀保留下來的殘稿都“失傳”了。副刊從沒見過曹雪芹寫的最後幾十篇稿子裏的壹個字。

現在該說版本了。這裏不打算說版本的開發,只想說壹下我選版本的基本原則。

迄今為止,大多數出版的《紅樓夢》排印本都是基於高程的雕版印刷。只有1982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的《中國藝術研究院紅樓夢研究所校讎》壹書,前八十回是根據《脂肪評論》(陳賡版)的手稿。據劉士德的哥哥說,南方壹家出版社讓他校對壹本新書,前八十回他也拿了稿子,現在還沒看過。早在上世紀五六十年代,俞平伯就曾編著過《紅樓夢》校本故事,並在人文社發表。這本書雖然受到紅學研究者的關註,但仍被廣大讀者所忽視,文革後也沒有再版。

為什麽《紅樓夢》的臨摹多以高程刻本為主?除了幾個評論的書最初是清人對程高本的評論,我想也是因為程高本經過後人的加工整理,整本書矛盾少,文字更流暢,方便普通讀者閱讀;而《脂評》的稿件最多只有80章,有的只有幾章或十幾章,錯誤明顯。其中有些或文縐縐,或撲朔迷離,或前後矛盾,尤其是與後40章的續集結合起來,有明顯的矛盾和沖突。盡管如此,我還是認為俞平伯校本和紅色研究院以脂評為前80章的新校對書籍的方向是絕對正確的。

眾所周知,程高本對早期的胖評說,文字的改動很大。如果這些改變是為了糾正錯誤,彌補缺陷,那沒問題,但事實並非如此。很多時候,程高本只是為了遷就後四十章的情節,任意改變了作者的本意。比如小說開頭,寫紅瑕宮的侍者申英,帶著他要穿越世界的石頭,來到人間。由於申英轉世為寶玉,寶玉生來就有玉。程高本的代碼改為石頭命名為申英服務員,兩者合二為壹。就這樣,賈寶玉投胎為石頭。從邏輯上講,當石頭回到耿青峰腳下,把自己的經歷寫成《石頭記》的時候,寶玉就必須同時死去。做了和尚還活著,沒什麽意義。我覺得這個改動是為了強調賈寶玉和通靈玉的不可分割的關系(其實這種關系在原構思中處理得比較好),以滿足後四十回因玉失而狂的情節需要。還有壹次,鳳姐取笑黛玉說:“妳既吃了我們的茶,何不做我們的妻子呢?”他們都笑了。李公才笑著對寶釵說:“我們二姑的幽默倒是不錯。”對此,肥評道出了作者的用意:“二玉的配偶在賈家(當然也包括和馮),即觀者和作者都是不容置疑的,所以常使用此碑文。我也想笑。”“太好了!輪到她(指李紈)表揚了。”可見本意是想表明寶帶的婚事以後無法兌現,這是“大家”都頗感意外的。但在《程高本》中,最後把李紈說的話改成了寶釵說的話:“寶釵笑道:‘二嫂幽默,真好。”“故意給讀者造成壹種假象,好像寶釵虛偽,事先和鳳姐串通好了,這符合後來四十歲寫《開關計劃》的,但只是毒化了曹雪芹的文字。再舉壹個例子:第七十八回,賈政命寶玉、賈環、賈蘭寫禪詩之前,有壹大段關於他們才華的話,說環、蘭“若論事業,似比寶玉高”;論詩,寶玉“不像寶玉那樣空靈飄逸,每壹首詩都像八股的方法,比較刻板枯燥”,但寶玉在詩歌上卻大不相同。又曰:“近日賈政老了,名利皆灰。不過,壹開始他也是個詩情畫意的人,因為在子侄之間,他必須走正道。最近寶玉雖然沒讀書,但也挺能理解這個的。仔細評估了壹下,對他的祖先來說也不是很丟臉。只要想想祖先,他們每個人都是壹樣的。雖然他們中的壹些人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他們從未發大財。好像這也是好人家的數量。其實他媽很寵他,所以他還沒強大到逼他養事業的地步。”等等,程高本已經全刪了,意圖很明顯:為了讓後四十回的情節和前八十回銜接起來,不矛盾。如果不刪原著,寶玉會被嚴父指示在家學讀書,洗心革面,自學八股文。最後,他會精通仕途升遷之術,做狀元壹戰全勝,排名遠在原本“高於寶玉”的賈蘭之上,等等。

原著和續集不壹致,為了壹致而刪除原著改編續集是不可取的;在程高本中,這樣的刪節不勝枚舉。這裏要說明的是,並不是所有為適應續集劇情而做的改動都是從程高本開始的,很多在賈身上就已經有了。所以我相當懷疑賈抄的整理加工是近四十年來的續集作者不詳,而程維遠和只是在此基礎上的修補加工,正如他們在刻本序言中所說的那樣。程高本還有許多巧妙而弄巧成拙的增刪改,與續書無關,已有許多研究者指出,在此不必贅述。總之,為了更加壹致,減少矛盾,我們不能不加分析地用程高本作為底本,因為這樣做的代價是嚴重損害曹雪芹的原著;我們寧願讓這些客觀存在的對原著和續集矛盾的描述繼續存在,讓讀者自己判斷,這比提供不靠譜的文字讓讀者上當要好得多。

前八十章是根據早期胖評抄本的書不是已經出版了嗎?為什麽要再做壹個?余校本或紅學所註本的出版,自然為紅學所立下了汗馬功勞,我有幸參與了後者。但是近年來,經過反復的比較研究,我認為《紅樓夢》要想出壹部真正理想的書,選擇壹部作為底本,再去查閱其他幾部,並不是最好的辦法。例如,陳賡的書可能是早期脂肪評價手稿中整體價值最高的壹本書,因為它具有脂肪評價更早、更全面、更保存的優點。選它做基地應該沒問題吧?《徐佳》實際上只有十六本,原作更早,文字更可信,更接近曹雪芹的本來面目。陳賡和它的大部分區別可以看出是別人改變了它。所以就這十六章而言,徐佳本的價值明顯高於陳賡本,但遺憾的是它的篇章太少。以陳賡的書為底子,雖然也可以參考徐佳的學派來補壹些話,但畢竟只能改壹些是非、存漏、優劣的地方,其余的話似乎還可以(如果仔細研究壹下,還是可以分開的),只好尊重底子,保持原樣。這樣,試圖還原曹雪芹的本來面目,未免可惜。比如回過頭來看,徐佳的第三個文案是《金陵市收復賈雨村郭蓉府收養林黛玉》,通俗又安全,上下句有比較的意思;在“領養”旁邊,有壹個胖胖的評論說:“這個詞震撼蒼涼。”可見雪琴是親仿的。到了陳賡,這本書改成了《賈雨村袁環復職帖林黛玉投父入京》,裏面全是詞句。黛玉寄養家庭的孤立局面徹底沒有了,可謂點石成金。再比如《第五瞥》,賈詡寫的“紅樓夢開新景之夢,以傳虛驚”,也是秦雪的本意。有引自第27首詩《葬花》眉尾的壹句話為證。據說:“有許多書都是開創新局面的,這次卻是舊事重提,而且不是好詩,也不是爛詩。”這批陳賡的書也有記載,文字略有不同。有說:“比《紅樓夢》多開新面孔,多立新領域,卻是復興與更新,讀來不是好詩,不是石兄弟,是古今小說家之恥。”不正常。“當初加批語的時候,秦雪還活著,所以只說安慰對方的話;作者去世,舊稿重編,最後壹句改了,簽了字,也和其他公職人員批的不壹樣。改了的批語“另辟蹊徑,另辟蹊徑”沒變。反而寫明是指《紅樓夢》,可見作者自設的回復壹直如此。陳賡雖然錄了這壹批,但他的第五篇報道已經改成了“夢遊幻境指紅樓夢十二金釵飲仙醪”,使得“開了壹張臉”的批語變得無法理解。

就文本而言,可以證明徐佳的版本接近原著,而陳賡的版本被他人修改和破壞。我的散文《紅樓夢劄記之壹》(紅樓夢學刊第4期,1991)已經舉了幾個明顯的例子。第壹個是寶玉夢的第五個描寫。甲戌本:“那壹日,警幻帶了寶玉、柯慶施到壹處……”警幻攔住寶玉前進,勸誡道:“寶玉欲答話,迷宮中水響如雷……”寫的是警幻主動引導寶玉不能回話,這是對的,因為夢是警幻設計的“以情會道”姬毛和本來是改成寶玉和柯青,他們離開警幻去私遊了。直到關鍵時刻,警察錯覺“後來居上”;他把警察錯覺改成了“我話還沒說完,就聽迷宮……”——我連話都不讓她說完,以至於寶玉、柯青和迷宮裏的妖怪都不受警察幻術的控制,而且好像水裏的妖怪比警察幻術更厲害。《迷宮》中“壹個像夜叉壹樣的妖怪(象征愛情的恐怖,因為無法形容,所以這麽叫)跳出來直撲”,改為“許多夜叉海鬼(其實是海裏的妖怪)把寶玉拖了下去”,等等,都是不顧作者意思,單純追求驚險情節的弄巧成拙的話,並非出自作者之手。二是第七回寫周瑞家送宮花給鳳姐。賈說她“過了李紈的後窗,過了西花墻,出了西角門,進了鳳姐的院子”,正如那位胖評論家所說,這是“壹筆壹墨”,有壹絲李紈的意味。但陳賡在“後窗下”這句話後,又加上了“隔著玻璃窗看見李紈睡在炕上”這句話,不僅成了蛇腳,還鬧出了大笑話。因為後來周瑞的老婆問大姐的奶媽:“奶奶睡哪裏?”該醒醒了!“可以看出是時候停止睡覺了。當然,周瑞家的人也沒想到,大白天的鳳姐夫妻之間會有風流韻事。耿居然把“奶奶”改成了“姐姐”,變成了“姐姐在睡覺?“該醒醒了!”剛才還說奶媽在“拍著姐姐睡覺”。她為什麽要叫醒姐姐呢?姐姐是吃奶的寶寶,有權利不分晝夜的睡覺。睡中間睡懶覺有什麽意義?換著,李婉應該不是睡中間,而是要她睡;姐姐應該好好睡壹覺,但是她不肯睡。曹雪芹看到這樣的改筆,氣得要暈過去。第三,賈蓉第六次向馮借玻璃炕屏。鳳姐兒起初不肯,賈蓉笑著央求。賈接著寫道:“鳳姐笑道:‘我看(按小說裏常用的‘滑稽’和‘怪異’的意思)我們王家什麽都好,是不是?通常妳在那裏有那些東西,但是妳看不到我的才能!”集貿和的偽造者想不通意思,就把“我”字改成了“妳”,加了壹些字,把句子重新標點,變成了“馮大笑:‘我也沒見過妳。王家的東西都好嗎?妳那裏有那些好東西,但是妳看不見。偏我的都是好的。”“這有點像換字和標點的遊戲。以上數字,沒有壹個可以參照賈詡的版本糾正的。

《紅樓夢》其實是因為整理和抄寫的復雜性,壹本抄得比較晚而且整體質量不如其他書的書,在某些地方也可能保留了其他書沒有的原文,才顯示出它的合理性。另壹方面,那些整體可信度較高的書,都是在作者還活著的時候抄襲的,不可避免地存在壹些不是作者所為,甚至未經作者同意的改動或錯誤。如第三篇描寫黛玉的容貌,有兩句說其容貌是:

兩道彎彎的眉毛像皺著的籠子,

壹雙看似幸福實則不幸福的眼睛。

在這裏,下壹句是在陳佳寫的。在版本很早的徐佳,這句話用五個紅框標出,寫成“壹對相似-不相似-不相似-不相似-不相似”,表示文筆欠缺;陳賡無法填補空白,幹脆改寫了兩句陳詞濫調,把九句改成六句,叫做“兩彎半蹙的鵝眉(應該是‘蛾子’)和壹雙深情的杏眼”,與胖評論家所說的“奇眼妙想”完全不相稱。陳佳的補充文字看似勉強通過,其實經不起推敲,因為下面有壹句“淚”的語言。說“看似歡喜實則不喜”不矛盾嗎?還有,“煙眉”是比喻寫眉毛,而“眼含情愫”是直白的說法;“煙”和“情”不是壹類,對抗是行不通的。在近年出版的集子中,這句話獨樹壹幟為“似泣而不泣露目”。沒有這些瑕疵,就可以知道是真正的原文。列藏版的人物也有所改動,整體上不如徐佳、集貿、陳賡版,但有壹些朱莉獨有的特點。例如,在第六十四章,沒有徐佳的副本,陳賡的原件也不見了。有人壹度懷疑這壹章的文字是後人補充的。現在這壹章有壹首五言詩,是其他章節沒有的。章末有對聯,還保留著早期手稿的形象。如果研究詩的內容,可以證明這壹章也是曹雪芹寫的。同樣,夢稿中也有類似的情況,比如第四文之前有詩,徐佳、集貿、陳賡都沒有。

即使陳佳的書,高程後來的書,被修改了很多,也不是完全不可取的。例如,在的即興對聯第五十回中,有兩句關於雪花的話:

花邊寒,色怕霜褪。

句末、孟頫、烈藏為“許”,無法理解,無疑是錯別字;徐琪和齊寧以為是假音,卻改成了“聚”,其實是“結”的假形,說六片雪花是因為寒冷而形成的,而陳佳和程高本則保持了他們的真實。比如六宮太監夏守中傳話“即刻宣賈政入朝”,等書接著說“賈赦等人不知兇兆如何,只得更衣匆匆入朝”,這就奇怪了。賈政被宣了朝,那賈赦為什麽要忙?據《後漢書》記載,入朝兩小時後,傳來“晉被任命為豐藻宮大臣,加賢妃”的消息。賈赦、賈珍也換了衣裳,帶著賈蓉、賈薔,上了賈母的大轎,來謝恩。"。很明顯,之前的“賈赦”是“賈政”的錯;然而,所有這些書都被誤認為是“賈赦”與陳賡的,只有陳佳和程高本被誤認為是“賈政”。

總之,要校對理想的前八十篇課文,只選擇壹種筆記本作為背景是不可取的。唯壹妥當合理的辦法就是用現有的十多種筆記本互相查閱校對,選出好的。所謂“善”,就是在合理藝術的前提下,盡可能保持曹雪芹的原貌。這是壹項細致的工作,需要洞察力和洞察力,麻煩又費力。既然這是唯壹正確的做法,那我還是去做吧,以加倍的認真和用心,盡力讓讀者和自己滿意。

在古典白話小說的整理出版中,應該也能夠體現出文字學改革發展的成果。簡化字,新標點和分段已經廣泛實現,我覺得還可以更進壹步。壹個是“他”字,以前是代表今天的“他”、“她”、“它”三個字。當然《紅樓夢》也是分不清的,只有“他”字。這次我們分開了。我覺得這樣有利也有弊,很大程度上方便了閱讀,就像把繁體字改成簡體字壹樣,而且改原著也不是不尊重或者越權。另壹個是“那”字,代表今天的“那”“那”兩個字。這次也是分開的,這樣壹目了然,按照現代漢語的規範用法。

同理,不熟悉的異體字和意義不同的外來詞也沒有必要保持不變。比如“戲”“玩笑”“戲”,小說裏用了“倔強”這個詞,現在改了。另外,小說用了很多“胖”字,其實都是“船”字,沒有理由不改。再比如“勤笑”,其實就是“笑得開心”;“搭個順風車”就是“搭訕”;“□(竹子的左邊,就是右邊)”的意思是“涮”;“妳”是“踩”;\吆\現在寫成了\剩\這個詞"文文"現在是"文文";“蠢而強”或“蠢而強”現在寫成“蠢”;“傅氏”現在常用來“侍奉”;“忍”現在是“終於”,“妥協”是“委屈”,等等,這些也都改了。也有借“帶”作“穿”的,也有改的;“曾經”和“壹時”不分,能分的都分了,真正分不清的還是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