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強調了很重要的壹點,就是不能把個人感情帶入案件。其實我在研究個案工作的時候,就註意到了“反移情”的問題。
就像電視劇裏詹婷對薛辰說的:我們是情感動物,不是工作機器,不能無動於衷。還有馮老師在課堂上舉的例子,律師朋友在婚外情案件中很難保持中立的立場,說明不把個人感情帶入工作中真的很難。因為工作者也是人,他們也有自己的問題和心理需求,有時會自覺不自覺地把個人的偏見、沖動等態度帶入案件工作過程,甚至可能通過案主的反應來滿足自己的心理需求。
但是遇到這樣的問題我們該怎麽辦呢?除了轉診,我覺得還要加強自己的自控能力。記得陳偉老師在《社會工作概論》中說過的壹句話,讓我印象深刻。她說,社工最重要的壹個品質是優雅,能夠控制自己,不暴露自己的情緒。我認為,除了消除個人盲點,借助外力增強個人改變和控制的力量,更重要的是工作者要對自己和自己的感情坦誠,經常做自我檢討,就像電視劇裏學習陳,在受到禮節性的指責後,積極認真的反省自己,最終找出真兇。
其實劇情最明顯的弊端並不是單調的偵查手段,而是把讀心術的過程作為主要的偵查手段來呈現,忽略了求證的過程。個人認為讀心術的使用被這部劇誇大了。誠然,讀心術是辨別口供真偽的極其有效的手段,但把讀心術的結果作為查案的主要依據,似乎是本末倒置。但是讀心術至少可以減少使用粗暴的方法審問嫌疑人,對於聰明的罪犯來說可以達到奇效。
如果偵查過程是用讀心術來分析篩選需要查證的範圍,那麽劇情的整體合理性會更高。但鑒於主角偏愛設置陷阱讓犯罪分子跳腳,驗證就變得可有可無了,只是好奇這種方法真的那麽順利讓犯罪分子上當嗎?
對劇情不滿的另壹點是,當嫌疑人是重要人物時,主角們難免會犯先入為主的錯誤,不肯相信自己認識的人就是兇手,浪費了讀心術的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