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來說,古代的閹割有兩種,四種。壹種是用刀切割的方法。這些方法中的第壹種是“千方百計”,即用金屬鋒利刀片等器械將包括陰莖、睪丸在內的男性生殖器完全切除。但是這個閹割過程是非常殘酷的,被閹割的人會因為失血過多或者太多的痛苦而長期昏迷或者死亡。當時的止血和殺菌措施也極其簡單,常用的方法是“用灰火去傅之”。
第二次用刀閹割是用尖刀剖開陰囊,剝去睪丸。用這種方法閹割,不用完全割掉生殖器官,也能達到同樣的目的。這兩種方法都屬於外科手術。中醫外科不發達,閹割水平還低。甚至很難說其技術是否超過當時酷刑的操作水平。當然,在這樣的技術條件下,僅僅從醫學意義上來說,很難保證被閹割者的基本權利。
第二種閹割是不借助工具的漸進操作。這類方法的第壹類是“搭售法”。所謂綁法,就是在男孩小的時候,從生殖器的睪丸根部用麻繩綁死,這樣不會影響男孩的尿溺,但是他的睪丸會因為得不到供血供氧而失去功能。第二種漸進操作就是所謂的揉法。通常的做法是,男孩小的時候,每天都要由精通此術的人輕輕揉捏他的睪丸。等孩子逐漸適應後,要加大手的力量,直到睪丸完全被壓碎壞死。
然而,捆綁法和揉捏法都有問題。專門割掉或者碾碎睪丸。如果是發達人,當事人可以不授精,但仍有性欲,宮內淫亂的能力仍在。據說這種太監的性能力更持久有力。因為後患,朝廷不喜歡這種人,宮廷需求的壓力迫使業內人士更普遍的采用閹人全切的方法,不留隱患。
在古代醫療技術相對落後的條件下,閹割死亡率高。明朝天順年間,鎮守湖廣貴州的宦官阮讓,壹次性挑選1,565名被俘苗童,閹割後準備全部呈送朝廷。但由於手術和醫療技術條件較差,329名幼兒因疼痛或感染死亡,死亡率接近20%。後來阮讓又買了壹批幼子閹割,以彌補死亡人數,繼續呈獻給朝廷。
傳統上,要求閹割的父母往往會帶著10歲左右的孩子去見相關人士。這些人要反復考察大人的意願,才決定實施,直到家長完全同意。操作過程比較簡單。孩子們通常被帶進壹個密閉的地下室,他們的腿掛在橫梁上,身體稍微不平行,頭稍微向下。手術中不使用麻醉藥物,但有兩個人站在主刀醫生旁邊給孩子們講故事分散他們的註意力,起到精神麻醉劑的作用。
外科醫生有壹把特殊的銀色手術刀。手術結束後,外科醫生在出血的傷口上塗上白色的蠟油,在蠟油上撒壹些胡椒粉止痛,然後在孩子的尿道裏插入壹根吸管來引導尿液,這也是壹根導管,防止尿液接觸傷口。在接下來的幾個月裏,它將被用作導管。閹割後的太監,就像出水系統的水龍頭被切斷了壹樣,水不會順暢地流出,反而可能會不規則地流出,飛濺~ ~於是,坐在馬桶裏就成了他們唯壹的選擇,否則,他們會經常隨地小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