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所欲,必有所懼。 丁潛想摸出大魚,又懼怕壞人在警察內部,不想讓警察知道他真正目的,但就很容易讓警察開始對他的懷疑,並讓警察陷入輿論漩渦,可最後信任他的也是警察。大BOSS黃山怕兒子被判刑,為了洗脫罪名將自己隱藏多年的溫蘭的屍體拿出來,通過證明溫蘭早幾年就已經死了,可以證明兒子黃玉的殺人動機就不會存在,再通過證明黃玉被丁潛催眠後殺害蔣雨馨的,便可以為兒子洗脫嫌疑,但未曾料到自己的犯罪罪行就會呈現在世人眼前,可以說百密壹疏。黃山怕自己的戀人溫蘭跟別人私奔,就將溫蘭關閉起來,最終將其冷藏,卻是總是擔心總有暴露的那壹天,所以當別人抓他的時候,他想都未想就選擇自盡。
如果怎樣如果怎樣,那就沒有如果。 如果真的如書中所說,先通過自己認識的女孩結識了壹位影視老板成為好朋友,再通過關系盡壹切力量讓那個女孩成為明星,並取得女孩的信任,等到這個影視老板和仇人兒子有了合作機會,他在趁此創作了壹個劇本,並想盡辦法讓那個女孩成為主角,然後通過女孩吸引仇人兒子,在設計讓仇人兒子進入囹圄,與此同時,他的好朋友打入仇家心腹管家,以私家偵探身份被仇家兒子重用。我只能說這只能出現在童話裏或小說裏,現實或許有這樣的,報仇可以等的起但是時間等不起。既然選擇報仇,那麽魚和熊掌不可兼得。如果可以假設,但不可能重新來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