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當代作家陳夢韶,陳元勝編著的《絳洞花主·小引》壹文。《絳洞花主》是廈門大學陳夢韶先生根據《紅樓夢》改編的話劇本,是魯迅撰寫《絳洞花主·小引》、評論《紅樓夢》的依據,但《絳洞花主》話劇本迄今鮮為人知,不為世人所見。
《絳洞花主》小引
《紅樓夢》是中國許多人所知道,至少,是知道這名目的書。誰是作者和續者姑且勿論,單是命意,就因讀者的眼光而有種種:經學家看見《易》,道學家看見淫,才子看見纏綿,革命家看見排滿,流言家看見宮闈秘事……。
在我的眼下的寶玉,卻看見他看見許多死亡;證成多所愛者,當大苦惱,因為世上,不幸人多。惟憎人者,幸災樂禍,於壹生中,得小歡喜,少有罣礙。然而憎人卻不過是愛人者的敗亡的逃路,與寶玉之終於出家,同壹小器。
但在作《紅樓夢》時的思想,大約也止能如此;即使出於續作,想來未必與作者本意大相懸殊。惟被了大紅猩猩氈鬥篷來拜他的父親,卻令人覺得詫異。
現在,陳君夢韶以此書作社會家庭問題劇,自然也無所不可的。先前雖有幾篇劇本,卻都是為了演者而作,並非為了劇本而作。又都是片段,不足統觀全局。《紅樓夢散套》具有首尾,然而陳舊了。
此本最後出,銷熔壹切,鑄入十四幕中,百余回的壹部大書,壹覽可盡,而神情依然具在;如果排演,當然會更可觀。我不知道劇本的作法,但深佩服作者的熟於情節,妙於剪裁。燈下讀完,僭為短引雲爾。
壹九二七年壹月十四日,魯迅記於廈門。
擴展資料
魯迅先生將《紅樓夢》定義為“清之人情小說”,並且論述小說的主題道:“經學家看見《易》,道學家看見淫,才子看見纏綿,革命家看見排滿,流言家看見宮闈秘事。”
《紅樓夢》就如同壹個萬花筒,從不同的角度照見出不同的世界。小說以賈寶玉、薛寶釵、林黛玉三人的感情發展、婚戀結局為主線展開敘述,風花雪月,談情說愛,纏綿不絕。伴隨賈氏家族的榮辱興衰,情節跌宕起伏,包羅人間萬象。
《紅樓夢》“正因寫實,轉成新鮮”,壹問世便洛陽紙貴,引人入勝,有別於以往的其他任何壹部小說。
《紅樓夢》淪落為“淫書”的厄運
言情小說在古代多被人輕視,甚至遭到統治階級的禁毀。康熙二十六年(1687),康熙皇帝發布“禁淫詞小說,並及僧道邪教”的上諭。
他說:“淫詞小說,人所樂觀,實能敗壞風俗,蠱惑人心。朕見樂觀小說者,多不成才。是不唯無益而且有害,至於僧道邪教,素悖禮法,其惑世誣民尤甚。俱應嚴行禁止”。他把這類“淫詞小說”等同於歪理邪教,嚴加禁止。
滿清王朝自康熙開始制造出壹系列駭人聽聞的文字獄,知識分子飽受欺淩,噤若寒蟬。正是在這樣嚴酷的文網管制之下,《紅樓夢》在乾隆時代應時而生,最初以手抄本形式,秘密流傳。
作者曹雪芹為避人耳目,不得不在開篇第壹回就為自己辯白:“其中大旨談情,亦不過實錄其事,又非假擬妄稱,壹味淫邀艷約、私訂偷盟之可比。因毫不幹涉時世,方從頭至尾抄錄回來,問世傳奇。”從書中的文字看,的確屬於“潔本”,很少見到淫穢的描寫。
那麽“道學家看見淫”又從何談起呢?原來這道學家眼裏的“淫”是根據作者的隱筆,靠他們自己想象出來的,所謂《紅樓夢》裏的淫穢描寫大多來自於他們的推測、“意淫”。
其實,男歡女愛,兒女私情,人之大欲存焉,本屬天經地義。統治者、道學家之所以把那些男女愛情小說視為洪水猛獸,無非是害怕它們流傳民間,傷風敗俗,破壞了他們禁錮人性的“吃人”禮教、以及他們提倡的貞潔道德觀念。
《紅樓夢》宣揚個性解放,同情男女自由的戀愛,小說巨大的影響力、感染力,至今都還讓人津津樂道。曹雪芹的高明之處就在於他放棄了《金瓶梅》那樣的自然主義文筆,不靠赤裸裸的性愛描寫吸引讀者眼球。他讓自己的作品回避肉欲的敏感文字,超越了當時常見的所謂“淫書”的慣用套路。
然而,即便如此,《紅樓夢》還是未能逃脫被認定為“淫書”的厄運,當時的人們或避而不談,或視為妖孽,有的地方官員甚至明令禁止《紅樓夢》的刊刻、傳播。總之,在道學家的心中,終究是容不下《紅樓夢》這樣離經叛道的眼中之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