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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金麋鹿的燈光

全文以“光”為題,以“光”為線索,“形散神不散”,重在筆墨抒情,表達深刻的主題。作品裏寫了幾種燈:故居的燈,麋鹿的燈,靈魂的燈。麋鹿的照明,作為本文的主題,具有豐富而復雜的象征意義。“麋鹿之光”原本是歐洲的壹個古老傳說。在哈利什島上,姐姐麋鹿每天晚上都會在窗前點上壹盞燈籠,用這盞燈為正在國外航行的哥哥指路。可是,她沒有等到哥哥回來就死了。這個傳說謳歌了兄弟姐妹的親情,表現了遊子的思鄉之情,與作者回鄉思念姐姐的心情不謀而合,因為作者的姐姐沒有等到遇見弟弟的那壹天,在封建家庭裏“孤獨地活著,孤獨地死去”。文章很自然地把它作為情感線索來畫。在這裏,麋鹿的光是我姐姐窗戶裏的光。它是壹盞照耀在路上的燈,蘊含著兄弟姐妹間純潔深厚的感情;它是希望之燈,寄托著對兄弟姐妹認可的人生理想的追求;也是人生悲劇和希望幻滅的象征。作者清楚地看到,“昌邑子孫”的祖訓是荒謬的,改變不了封建家庭的墮落。文章最後,作者即將離開故居,突然“仿佛看到了壹縷光,壹種光”,這是另壹種光。顯然不是麋鹿的光。“我可憐的妹妹死了。這壹定是我心中的燈,永遠指引我應該走的路。”可見,《靈魂之光》是作者離開故居時的突然頓悟,是他人生信念和理想追求的象征。十八年後,作者回到了家鄉。他看到的是他故居的燈光,這給我的心增添了黑暗,還有他妹妹麋鹿的燈光,這與他有著非常悲傷的聯系。但作者並沒有把自己的感情局限在這種恨與愛上。他想提高,想超越,於是從前面的兩盞燈中,他突然意識到真正照亮人生道路的“心中之光”。這種光芒把作者照進了廣闊的世界,是作者對新生活的信念和對理想的追求的象征。整篇文章始終以光為線索,最後以光結尾。結構嚴謹,筆墨濃縮,構成了壹個完美的藝術整體。

《麋鹿的燈》是巴金的壹篇回憶散文,寫於1941年3月。這壹年,巴金懷著家鄉有所改變的希望回到家鄉訪問。那是他離開家鄉十八年後的事了,但在家鄉成都住了五十天,他失望了。他發現和18年前離開的時候差不多。他思緒萬千,終於再次離開了家鄉。《麋鹿的燈》這篇文章記錄了作者這次回鄉的心情。

從內容上看,文章所表達的思想相當深刻豐富,全文以故居照壁上的“昌邑後裔”四個字為中心。通過自由聯想,表達了對被舊制度吞噬的妹妹的懷念,批判了舊社會舊家庭摧殘生命的罪惡,批判了封建統治階級崇尚“長生久世”的思想,從而重申了對封建家庭的背叛,表達了對光明世界不懈追求的堅定信念。

1923年,巴金沖破家族藩籬,離開家鄉。他從來沒有回去過,但這並不代表他對家鄉沒有留戀。1937年,巴金在他的小說《家》中寫道:雖然他對自己的家充滿了憤怒,但“那些人、那些地方、那些事,已經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裏,無論怎樣洗刷,都會留下痕跡。我想忘記他們。我想我應該忘記他們,但是我做不到。直到現在,我才知道,不能說我沒有留戀。”正是這份鄉愁,讓作者在18年後,終於再次踏上了故鄉的土地,回到了生於斯長於斯的故鄉成都,刻下了無數令他終生難忘的童年記憶。然而,18年後,作者回到家鄉看到了什麽?

傍晚,當筆者站在故居前,壹個18年前分手的“老朋友”,雖然故居的樣子有了壹點變化,但最終並沒有改變,只是墻上有“昌邑子孫”四個大字。大門裏有壹絲微弱的光線,讓他“仿佛看到壹個裝滿希望的水碗掉在地上,壹下子打碎了”,“心裏痛苦地哭泣”。黑暗中,他仿佛看到了哈裏什島上的光,那是歐洲古代傳說中麋鹿妹妹的光,而坐在光下的是他悲傷的妹妹。

傳說很久以前,在歐洲古老的哈裏什島上,有壹個叫麋鹿的姐姐,每天晚上都會在她的窗前點上壹盞燈。因為她有壹個在海上航行的哥哥,她害怕他的航行哥哥找不到回家的路。她會用她明亮的燈光給她航海的哥哥指路,指出壹條回家的路。她每天都在等待,每天都在期待。但直到去世,可憐的妹妹也沒有等到哥哥,最後帶著無盡的失望進了墳墓。

巴金曾經有壹個盼著在黑暗中說話的姐姐,壹個在白天旁邊狹小的圈子裏憔悴的姐姐。巴金離開的時候,親口答應姐姐有壹天會回來看她,和她談談外面的事情。但是當巴金回來的時候,死亡已經帶走了她姐姐的壹切,她和所有的舊式女人壹樣,孤獨地離開了,她終於沒有看到她心愛的哥哥的歸來。壹個心地善良的姐姐,生前從未得到過丈夫的真愛。她去世後,她的丈夫“從未做過任何事情來紀念她。她孤獨地活著,孤獨地死去,死亡奪走了她的壹切。”這也讓偶爾在夢裏看到麋鹿燈光的巴金,讓經常做夢睜著眼睛飛向燈光的弟弟,何樂而不為呢!

巴金姐姐的悲劇是她罪惡的家庭造成的。那麽,在過去的18年裏,家裏其他人都發生了什麽?1932,當作者的小說《家》剛在報紙上發表時,家裏傳來噩耗:巴金的哥哥痛苦地自殺了。從65438年到2008年,這個家有人死了,有人倒了,有人只能“吃自己種下的樹的苦果”。正因為如此,作者痛心疾首地說:“十幾年了,壹切好像都變了,但又好像什麽都沒變。”改變的是“許多人死去,許多家園被毀,許多可愛的生命葬身黃泉”;沒變的是“很多新人繼續上演不必要的悲劇”。還有那麽多“不必要的浪費——生命、精力、感情、財富,甚至歡笑和淚水”。也正因為如此,作者才痛苦地意識到,“昌邑後裔”不過是先人的壹個夢。壹個富裕的家庭,即使有很多錢,也救不了幾代人被毀滅的命運。“富貴不適合兒孫。如果我們不給他們壹種生活技能,給他們指出壹條人生道路,‘家’這個小圈子只能摧毀年輕人心靈的發展和成長;如果我們不讓他們同時睜開眼睛看世界,財富只能摧毀崇高的理想和良好的氣質,如果只是消耗在個人利益上的話。”因此,作者對封建家族“昌邑後裔”遺產的批判,已經擴展到對封建道德和整個封建沒落制度的批判。當然,作者在否定舊道德舊觀念的同時,也堅定了自己“走向廣闊天地”、追求光明未來的信念。文章最後說“這不是我該來的地方”“我很高興我又離開了自己的小家,走進了廣闊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