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壹次我忍不住了,就問塞巴斯蒂安,妳弟弟呢?直到那時他才知道他愛上了壹個有兩個女兒的女人。托比壹邊工作壹邊忙著照顧這三個女人,即使不忙的時候,他也寧願和這三個女人在壹起。後來,兩個女兒又愛上了狗,托比給她們買了壹只大狗。當然,女孩們主要是和狗玩,照顧狗的事情,比如買狗糧。
塞巴斯蒂安向我描述托比的生活是這樣的:這是壹個男人工作加家庭的模式。他早起做早飯,吃完送女兒上學,然後上班。除非公司有緊急情況,他不需要女朋友幫忙送兩個女兒上學。下班後女朋友做飯,但他會負責陪兩個女兒去樹林裏玩,遛狗,或者壹起學習。總之,托比的時間和心思都放在了三個女人和狗身上。
這個周末塞巴斯蒂安開車帶我和另壹個好朋友去超市買菜。停車時,他碰巧看到托比的車也停在那裏。果然,很快就看到他推著滿滿壹車的購物車,基本上是三個女人和狗用的。
有時候我和男朋友去塞巴斯蒂安家。塞巴斯蒂安住在郊區。他和托比以前住在二樓,但現在托比已經在城裏買了房子,和三個女人還有壹條狗住在壹起,但托比經常回老家。有壹次,塞巴斯蒂安帶我去托比的房間找CD。結果看到了照片裏三個女人的照片。我母親大約三十歲,是歐洲人,但她的兩個女兒是黑人。......
塞巴斯蒂安向我解釋說,托比和這個30歲的女人實際上並沒有結婚。他們只是彼此開心就在壹起了。這兩個女兒實際上是非洲難民。他們收留了他們,但他們甚至決定不為他們生孩子。
和托比家類似的,還有我們的鄰居“施密特夫婦”,他們都是婦科醫生,在當地醫院工作。今年1月,施密特夫人生下了壹個男孩。他們可以說是非常相愛,明顯是壹家人。那我為什麽要給情侶這個詞加書名呢?因為他們根本沒有登記結婚,也就是說,從法律角度來說,他們只是未婚同居者。
然後是我的教授和他的妻子。他們是在孩子29歲的時候才結婚的,也就是說他們其實是生活伴侶,不是夫妻。
我舉以上三個例子主要是想說,在德國,領證結婚並不是生活中必須的事情。彼此開心就在壹起,會互相照顧,互相付出。如果妳不喜歡,妳將壹事無成。沒有那麽多的對與錯。
有人可能會說不想結婚,因為離婚成本太高,尤其是在德國。如果婦女生了孩子,在孩子2歲或3歲之前不允許工作。這種情況下,男方要支付女方三分之壹的工資,負擔很重,自然不想結婚,也不想陷入這些法律義務中。
但是也有人因為這樣的原因選擇不結婚,但是我身邊看到的男人沒有壹個說不跟女人結婚是因為負擔增加。雖然沒有結婚,但他們還是把工資花在了女人和孩子身上,也付出了時間和對女人和孩子的關愛。婚姻原本是向公眾宣布他們擁有某人的儀式。如果妳覺得這個儀式很重要,那麽它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它展現了妳的慎重和認真,也間接向世人承諾,妳這輩子壹定會忠於妳的另壹半。但禮畢竟只是禮,活著靠的是情和義。如果少了情和義,禮又有什麽用呢?
我曾經和壹個在國外留學的朋友聊過這個。朋友說,如果壹個男人不想和這個女人結婚,我相信他肯定不是真的愛她。
我真的聽膩了。
他不是唯壹這麽說的人。很多很多人這麽說!
我想,嗯?
男人不和女人結婚=他不愛她?
真的嗎?
不不。
前三個例子明顯是反例。況且每個人的戀愛經歷都不壹樣。妳這個外人,就因為他不能娶她,就斷定他不愛她。天啊,妳的邏輯這麽單壹嗎?
來德國這麽久,認識了這麽多德國朋友。我從來沒有聽這個人在和他們的聚會上說那個人的閑話,也沒有聽這群人說誰和誰有壹腿,或者誰要結婚離婚。
每個人看待壹切現象的發生都是很自然的,因為每件事的發生都有其自身的原因。如果有人生了,妳送個祝福就可以了。沒必要說,哎,真的假的,妳肚子裏裝了什麽?如果有人結婚了,妳只是祝福他們。沒必要說,哎,妳前男友怎麽沒跟著妳?
很多事情,其實都有自己的預兆。妳只要跟著他們走,自然地對待他們。用功利的心和眼光去看待他們,只會讓妳疲憊。婚姻也是。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選擇,更何況這個社會已經不是父母時代了。婚姻真的不是必需品,只是壹種生活方式。
在生活中,比婚姻更重要的是擁有壹顆像托比壹樣單純真誠的心。閑來無事就帶著三女壹狗遊山玩水摘花種地。當妳有事情要做的時候,集中精力,不要分心。
妳會說,是的,德國父母不逼婚,而且有錢,福利好。......
如果妳真的這麽說,我也不想為自己辯解,因為這些問題在現實中確實存在。但我還是覺得結婚與否和真的愛壹個人不是壹回事。而且,能決定自己內心的永遠是妳,妳的父母,社會因素,這些都只是外在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