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5月24日下午,溫州市鹿城區派出所兩名巡邏隊員在車道上發現壹輛車梗,敲門要求車主將車挪開。
然而,房間裏的每個人都很慌張。輔警隨後以暫住證為借口,但沒有得到回應。然後輔警跑進門,房間裏的血跡和屍體驚心動魄。罪犯陳永峰當場歸案。
罪犯陳永峰,男,年齡21,浙江省青田縣吉寨鄉黃大坑村人。他小學輟學,和家人壹起外出打工。2003年初,他搬到溫州開始廢品回收。但由於經濟繁榮,發現收垃圾的人有將所有財富隨身攜帶的習慣,於是產生了搶錢殺人的想法。
據陳永峰交代,2月28日下午,陳永峰為了買到自己想要的消毒櫃,並不富裕,產生了搶劫殺人的念頭。隨後,他以附近賣廢品為由,將年過六旬的林某引誘回家,並將其殘忍殺害。之後,他不再用斧頭和水果刀肢解森林。
2003年2月至5月,陳永峰在不到3個月的時間內,作案10起,其中9名被害人被殘忍肢解。警方在檢查他居住的出租屋時,發現裏面不僅有斧頭、錘子和菜刀,還有他自己為電暈受害者準備的電擊工具和壹張專門用來肢解屍體的解剖臺。
從此,陳永峰再也沒有被人遺忘。從第五起命案開始,他就壹直在自制電擊工具讓受害者昏迷。後來他焊接了壹張可以用三角鐵、萬向輪等工具推進的床,專門用來合成屍體。第十次作案時,他在城東岸邊租房作案。然而,天道輪回之後,陳永峰終於被警方發現並逮捕。
作案後,陳永峰* * *收取被害人10032元,但初步只從被害人林某處搜出240元。偷來的錢除了揮霍,都給了我爸。面對民警的訊問,陳永峰表現出麻木:“殺人不好玩。有時候被肢解了,覺得自己很不幸,沒什麽錢。”
4月4日第四次作案成功後,陳永峰花錢遊覽了姜欣雨景區,並在門票上記錄了前四次作案和被搶的現金。從那以後,陳永峰養成了在車票上記錄殺人信息和贓款信息的習慣,委婉地幫他“知其然”。
震驚全國的案件告破後,記者專程走訪了陳永峰的家鄉青田縣吉寨鄉黃大坑村。這個老村子藏在山裏,離縣城40多公裏。
村裏的鄰居告訴記者,陳永峰從小性格內向,學習成績差。他早早輟學,和家人壹起外出打工。
2004年4月8日,溫州中院召開公開宣判會。庭審結束後,陳永峰立即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自此,溫州特大連環碎屍案宣告結束,但帶給人們的啟示並未完成:中國自古有句古話:“害人之心不可無,防人之心不可無。”陳永峰在短時間內打贏了很多仗,明確了農民工在人口密集、活躍度高的地方要註意防身意識和缺錢。
另外,即使是暫住,也最好和鄰居搞好關系,這樣才不會像本案中10受害者那樣被殺,也不會引起別人的註意,讓可憐善良的歹徒有可乘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