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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讀《紅高粱家族》

因還有最後壹場公選課考試,考試的內容很簡單,賞析《紅高粱家族》。想來莫言拿諾獎盛況也已去四年之久,就像我平時其他的所為,不愛跟風,歌也是壹樣,不等過了壹年半載,被人棄之不及前,我絕不會去“隨波逐流”,哈哈,好傻對不對?可總還是有這種小小的堅持呢~莫言的書,也到了該讓我去附和的時候啦,所以因著考試這事,花了整整壹天的時間,讀完了這部中篇小說。不得不說,鴻篇巨著雖算不得,但也真是匯集了太多東西,直教我眼花繚亂目不暇接,以至於內心大大的震蕩,瞠目結舌了。

?首先大為驚訝的感悟是,最常見的未必就是無物,反倒有時候確實最精深的呢。

?以前會害怕農村的種種,覺得土!太尋常。幼兒園起普及普通話,基本從小到大下來,大部分時間都是在說普通話,正好避開農村的方言土話去求“洋”了。老壹輩的土話,沒有被意識到它的價值,比如《紅高粱家族》裏高密的土話,想來齊魯大地上方言雖然也有各個小地域的區別,但大致上相通。其中有句“心急喝不了熱粘粥”,現在說的“心急吃不了熱豆腐”,好像全國各地老老少少沒人不會用。可是想來“熱粘粥”這東西,平時跟家裏人說話也會含糊著用,就是粥的意思。各個地方方言發音大致是有不同的,就是小時候模模糊糊聽著大人說土話,自己也學著,腦子裏終是含含混混說不清楚,這個是咋寫的?終也是落實不到筆頭上,因以為莊戶人也沒什麽太大的本事,含混著罷,能擺脫這“土”的時候,唯恐避之不及呢。

?妳來自哪裏?我來自江湖。江湖是哪裏?江湖是眼中看到的大千世界啊。路邊挑著餛飩攤的可能身懷絕技而虛懷若谷深藏不露。矮著個頭的沒準也是世外高人,什麽駝子,嗔癡癲狂的、衣衫破爛不修邊幅的……高手在民間好像不是句玩笑話。

?精深的怕就是那些接著地氣的。

“石橋伏在水面上,像壹個大病初愈的病人。後來父親就到河堤上坐著了。他看壹會東,看壹會西,看壹會河中流水,看壹會野鴨子。河裏的景色很美,每壹顆水草都是活的,每壹朵小小的浪花裏都隱藏著秘密。”

?很羨慕農村小孩的童年。農田寬闊,水塘裏出遊泳好手,大自然就是天然的修養小孩子心性的地方。我也想再回到童年去野壹把,在泥裏土裏發混耍潑,而不似童年的我們四五歲進了托兒所幼兒園,往後知書達理悶無天日。我還見過莊稼地,知道玉米棵是綠色的,下了雨葉子油亮油亮,掰棒子的時候已然成熟退成近於白色的幹皮,熟了玉米,掰了棒子,聯合收割機開過壹道去,玉米棵大片大片倒下成了粉末,往後的去向好像是給豬做了飼料。還有秋天趴在路邊的老螞蚱,秋後的老螞蚱懶洋洋的趴在路邊曬太陽,壹個沒留神,瘦著身子尖細著腿,蹦跶不懂了只好給人捏了,開水燙了白鹽腌了,炒菜之前放在鍋裏嘣了當下酒菜。

? 《紅高粱家族》裏有幾處片段讓我印象深刻,除了羅漢大爺被活剝了人皮,最後余占鰲的二奶奶被冤鬼附體破口咒罵之外,還有壹處,把幾滴淚灑在了那裏。那是“我奶奶”死去了兩年,在高粱地的小墳包裏待了兩年之後,“我爺爺”給她舉行盛大的遷墳,搶了壹個老頭給自己準備的棺材。不記得小說裏具體怎麽描寫的了,記得是前清時候打制的,很結實的壹口大棺材,每年都塗壹遍漆。這是何等的重要的東西,對以前的人來說,身後的世界全指著那口大棺材了吧。“我爺爺”和“我奶奶”,他們嬉笑怒罵,愛到高粱地顛鸞倒鳳,又恨到各自找了胼頭,各自摟著別人。可不管怎麽樣,“我爺爺”還是愛著“我奶奶”,不然怎麽會在給她守著棺材的那壹夜,沈默著守了壹晚上呢?想想現代人,壹句話的隔膜,心就傷著了,好嬌氣的心。兩句話說不到壹起,就吵了,結怨了。三句話說不好,就壹拍兩散,老死不見了。就算再重新和好了,心裏惦記著,這個小婊砸跟別人睡過了,由是耿耿於懷磕磕絆絆,也沒有善終。所以,回頭看《紅高粱》,也是感慨呢,好像過去和現在是兩種人類。

?在查閱相關資料的時候,發現很多人對莫言獲獎,是持有反對意見的,有人認為是馬躍然拿了賄賂,有人覺得這是諾獎的沒落。這也引起了我的思考,我本覺得莫言真是道出了壹個不壹樣的世界啊,說文學只是文學本身,可是是這樣的嗎?文學如果單純是文學,那好像壹束沒有根莖的花,沒有給它提供營養的土壤,花期就不會長久。像如《蛙》《檀香刑》《酒國》各有所指,但是現實就是那樣存在著的呀?誇張到人無法忍受的殘忍程度也好,飄忽到九天之外也好,難道古人沒有上天下地的文學?難道馬爾克斯那部壹百年來子孫後代都同名同姓的著作就可以奪諾獎,而沒有人詬病它玄乎其玄神乎其神,名字都搞得故弄玄虛?文學自然跟政治是脫不開幹系的,不然辛棄疾,包括魯迅等等名士又是在疾呼些什麽?可是如果跟從了政治,要有板有眼,便便框框都符合調理邏輯,是不是又是壹種現代的八股呢?我所理解的文學,就是要表達些什麽,說些什麽,管妳是不是胡言亂語,這自然又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事情。梵高不也是百年之後才被認可的嗎?或許,當世不受榮寵,沒準下壹輩子就成為被追逐的對象了呢。

?我看到了抗日戰爭時期的高密東北鄉,那時天高雲闊自由自在,大部分人都是文盲,大部分人都懷著最原始的激情伏在大地上繁衍生息,那時候的人最有種,他們不會“能屈能伸”,不會“隱忍著君子報仇十年不晚”,他們紅起眼來殺人如麻,快意江湖。那時候好像天王老子都管不到他們頭上。那時候自然是有很多陋習弊病,因為社會演化至今,也不會無故往後退化。可還是向往啊,還是渴望啊,就憑著愛得那麽淋漓盡致,我也只能給壹個大寫的“服”。所以啊,沒法實現的我就把它關進我理想主義的小格子裏。等到攢夠了勇氣,把它們統統放出來,讓它們去江湖上瀟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