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作家E.加博裏奧的《勒魯菊案件》(1866)是壹部極其成功的小說,有幾部續集。W.柯林斯的《月亮寶石》(1868)至今仍為英國最佳長篇小說之壹。A.K.格林因發表《利文沃茲案件》成為美國最早的偵探小說家之壹。澳大利亞作家F.休姆所著《雙座馬車的秘密》(1886)曾是壹本極其暢銷的書。
在所有虛構的偵探中,以福爾摩斯最為著名。他與忠實而有些遲鈍的朋友華生醫生首次出現在柯南·道爾的小說《血字的研究》(1887)中,爾後由繼續出現在20世紀的這壹類故事集中,如《回憶錄》(1894)和較長的《巴斯克維爾的獵犬》(1902)。福爾摩斯的偵探風格具有如此大的魅力,以至柯南·道爾的逝世並沒有結束福爾摩斯的偵探生涯,壹些作家常常根據原作提及的情節加以發揮,試圖繼承福爾摩斯的傳統。
20世紀初期出現了壹批優秀的偵探小說,其中包括M.R.萊因哈特的《環形樓梯》(1908)、G.K.切斯特頓的《布朗神父的清白》(1911)及其他布朗神父的偵探小說。1920年,許多小說中偵探的名字變得家喻戶曉,如F.W.克勞夫茨的《桶子》(1920)中的檢察官弗倫奇;A.克裏斯蒂的《斯泰爾斯神秘案件》(1920)中的波洛和《教區牧師住宅兇殺案》(1930)中的馬普爾小姐;D.L.塞耶斯的《誰的屍體》(1923)中的彼得·溫希爵爺;S.S.範·達因的《班森殺人事件》(1923)中的萬斯;以及F.丹奈和M.B.李合著的《羅馬帽子之謎》(1929)中的奎因。
在某種意義上,20世紀30年代是偵探小說的黃金時代。上面提及的偵探繼續出現嶄新的小說裏。這壹時期D.哈米特的作品也很流行,他根據自己當私人偵探的經歷撰寫短篇和長篇小說。其中著名的有描寫薩姆·斯佩德德《馬耳他黑鷹》(1930)。在哈米特的作品中,偵探的性格描寫變得與早期偵探小說中的推理壹樣重要。《瘦子》(1932)風格較為傳統,塑造了尼克和查爾斯,增添了壹對機智的夫婦的令人刺激的偵探故事。繼哈米特之後有R.錢德勒和R.麥克唐納,他們也側重描寫粗暴但富有人情味的偵探的性格。他們小說中的主角分別是馬羅和阿契爾。20世紀40年代末,M.斯皮蘭保留了哈米特等人那種硬漢派偵探小說的寫法,但在作品中著重描寫性和虐待狂,繼《我和陪審團》(1947)之後,這已成為公式,為他帶來驚人的收益。
20世紀30年代末,由於采用大量發行平裝書,偵探小說家變成巨富,他們之中,在美國有E.S.加德納,他小說中的律師梅森在法庭上破案;R.斯托特,塑造了身材肥胖、喜愛蘭花的偵探沃爾夫及其文雅的助手古德溫;F.洛克裏奇和R.洛克裏奇,他們描繪了另壹對聰明的諾思夫婦。在法國,有G.西默農,他以連珠炮般的速度寫出壹部又壹部小說,使其小說中的主角檢察官梅格雷成為繼福爾摩斯之後最著名的偵探之壹。其他繼承福爾摩斯的傳統或獨辟蹊徑的作家包括N.布萊克(詩人戴-劉易斯的筆名)、M.英尼斯、D.N.馬什、J.鐵伊,以及C.迪克森(即J.D.卡爾)。
美國神秘故事作家協會是壹個旨在提高神秘故事包括偵探小說水準的專業團體,成立於1945年。它通過壹年壹度的授予優秀作品以埃德加·愛倫·坡獎發揮了重大影響。自冷戰出現以後,人們對間諜和國際陰謀的興趣增加,懸念小說對偵探小說的流行造成了壹些不利影響,但坡和柯南·道爾的繼承者們仍擁有廣大讀者。
論述偵探小說的重要著作有H.海格拉夫的《殺人取樂》(1941;增訂本1968)以及J.巴曾與W.H.泰勒合著的《犯罪目錄》(1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