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地說,小說就是以塑造人物形象為中心,通過故事情節的敘述和環境的描寫反映社會生活。
“虛構性”,是小說的本質。“捕捉人物生活的感覺經驗”,是小說竭力要挖掘的藝術內容,其感覺經驗愈是新鮮、細微、獨特、準確、深刻,就愈是小說化。“虛構性”與“捕捉人物生活的感覺經驗”,是上述要素中最能體現小說性質的東西。
“小說”壹詞最早見於《莊子·外物》:“飾小說以幹縣令,其於大達亦遠矣。”(小說即“瑣屑之言,非道術所在”,幹,追求;縣令,美好的名聲。)“瑣屑之言”“淺識小道”,正是小說之為小說的本來含義。 桓譚在其所著《新論》中,對小說如是說:“若其小說家,合叢殘小語,近取譬論,以作短書,治身理家有可觀之辭。”(小說仍然是“治身理家”的短書,而不是為政化民的“大道”。) 班固認為小說是“街談巷語、道聽塗(同“途”)說者之所造”,雖然認為小說仍然是小知、小道,但從另壹角度觸及小說講求虛構,植根於生活的特點。 清末民初,維新派梁啟超等大力倡導“小說界革命”,小說理論面目壹新。小說地位空前提高,乃至被奉為“國民之魂”“正史之根”“文學之最上乘”,再不是無足輕重的“街談巷語”“瑣屑之言”。
小說的三要素是人物,故事情節和環境。
小說必須要塑造人物形象,人物形象可以是反面的,也可以是正面的。壹篇小說可以塑造壹個人物形象,也可以塑造多個人物形象。
情節是小說的另壹個要素。人物的性格必須在相應的活動中表現出來,而這些活動就構成了小說的情節。小說的情節既要吸引人,又要合乎情理,安排情節不能脫離生活。
環境是小說的第三個要素。環境分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環境要和人物的表現、心情、身份、時代相適應。
*古代的小說
指五四新文學運動以前的小說,可分為文言小說或半文言半白話小說兩種。
文言小說多為短篇小說,多以誌怪、誌人、愛情、歷史、豪俠、哲理為題材。著名作品有《世說新語》及《聊齋誌異》等。
半文半白小說則包括長篇及短篇小說。長篇小說的代表作有《水滸傳》、《三國演義》、《西遊記》、《儒林外史》及《紅樓夢》等。這些小說都分章標回,語言上保留了民間說書藝術的特色,故文學史稱之為「章回小說」。而短篇小說的代表作則有馮夢龍《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簡稱《三言》),以及淩蒙初《初刻拍案驚奇》、《二刻拍案驚奇》(合稱《二拍》)。
*現代小說
指五四新文學運動之後,以白話寫成的小說。
若按內容分類,則可分為生活小說、社會小說、愛情小說、心理小說、意識流小說、歷史小說、神怪小說、恐布小說、科幻小說、偵探小說、武俠小說等。若根據篇幅及內容的份量分類,則可分為以下四類: 長篇小說 十萬字以上的小說,壹般是容量大、篇幅長、人物多,而且總以廣闊的社會面貌、特定的社會背景作為小說的寫作背景。
短篇小說 二萬字至十萬字的小說,通常反映生活中較大的事件,結構不能像長篇小說壹般頭緒紛繁,又不同於短篇小說那樣單純。
中篇小說 二千至二萬字的小說,容量較小、篇幅較短、人物小,而最大的特點是情節單純,壹般都是描繪人物和事件的壹個側面或壹個片段,由此而呈現主題。
小小說 又稱微型小說,刪除環境烘托的描述,留下簡單的情節與人物,只表達生活的壹個橫斷面,主題思想也多依賴讀者自行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