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流浪漢最需要的是錢。當有這樣“侵吞”別人錢的機會時,他就反復猶豫,壹會兒把錢拿到口袋裏,壹會兒又放回去,不敢壹下子直接放進口袋。這說明大家都有良心。那是他熟悉的那個看公廁的老太婆。她有事的時候需要離開。請讓她保管它並且為它收費。他當時有壹個良心的鬥爭:要不要“腐敗”。最終,他撒了謊,“侵吞”了老婦人的錢。是啊,壹個整天挨餓的小流浪漢,妳能指望他的覺悟有多高?
上帝對這樣壹個可憐的流浪漢也是仁慈的,他能有“掙錢”的機會。例如,他可以從年輕男女那裏得到銅幣。人力車上坡時,他跑過去幫忙拉,壹邊拉,壹邊對坐在車上的人說:“老爺(或太太),發發慈悲吧!”雖然“便宜”,但也能讓他活下去,不至於餓死。
茅盾筆下的這個小流浪漢,有點可愛,有點調皮。他不是普通的小流浪漢,他有更高的追求。從看廁所的老婆婆那裏拿了幾個銅幣後,他就時不時的去買點吃的,卻租了本繪本看。看得出來,他還挺有童心,是個很有“個性”的流浪漢。
這個小流浪漢還是壹個有思想有判斷力的小流浪漢,不是壹個沒腦子沒思想的傻逼。當他走進遊行隊伍時,遊行隊伍中發生了沖突。他看到警察和遊行隊伍中的年輕人在打架。他想到自己經常被警察打,現在那兩個人也挨打了。他自己是個好人,所以那兩個也是好人。好人應該幫助好人!
茅盾把單個人的寫作和社會事件結合起來,把小流浪漢融入社會群體。有可能他的未來就不再是那個可憐的小流浪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