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愛了她四十七年。
她愛了他三十七年。
等壹個人,可以等多久?
十年,十壹年,十六年,還是,千年?
初相遇,她大他十歲,情根暗種。
再相見,她與他同年,愛而不得。
重逢處,她小他十壹,***歷磨難。
又遇時,她差他二十,短暫廝守。
終相守,他長她十年,歲歲靜好。
“壹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恰似他們之間的相處,每次都不長久,卻次次銘心刻骨。
細細算來,他們真正的相處不過五年,卻壹直心心念念了這麽多歲月。
少年時的名聲初震,青年時的意氣風發,壯年時的命運多舛,老年時的豁達隱忍。每壹段最重要的時刻她都陪伴左右,即便破戒,即便受人詬病,即便大半生都在等待中度過,然而,只因為有這麽壹人,只因為,她值得。
總會想象那些獨自等待的歲月,他是怎麽過的,十年復十年,最長的壹次,竟達十六年。或者還不比王寶釧苦守寒窯十八年,但是這麽多日日夜夜加起來,已是半生。還不夠麽?
邂逅時,黃沙漫漫,駝鈴聲聲,在西域沙漠中,她為他所救,因緣際會,她成為了他的漢文老師,朝夕相對,不禁被他的聰明與才華折服,且不論他高人壹等的身份,或是風華絕代的容貌,只是那眼睛裏最最無暇的純粹,讓她在無意間離開他之後的晝夜中,如此惦念。那壹年,他十三歲,她二十三歲。
第壹個十年,他只是描摹心裏的她,用她所用的鉛筆,在她所帶來的那些奇怪的紙上,她傻笑的樣子,她在駱駝上沒坐穩的樣子,她趴在桌子上睡覺的樣子,她唱著兒歌的樣子,壹張壹張,越來越清晰,那容顏竟是許久不褪麽?
十年之後,失而復得,她音容未變,難道真的如她所說,她是來自天上的仙女?或許不該動情的,但是心裏卻無論如何抵擋不了這已經在心底,在夢中,縈繞十年的夢魘,終是,情難自制。她說要走,心裏竟生出痛意,不惜頂著被他人蔑視的眼光,帶她去想去的地方,只為多留她幾日。撇下身份,拋開壹切,只想讓這笑容能夠在身邊多綻放幾日。那麽小心翼翼,那麽身不由己。
可是,終是失去了,她走的那天,連最後壹面都未來得及相見,跌跌撞撞的闖進來,卻只留下撕心裂肺的呼喊,那壹次,他二十四歲,她亦然。
第二次等待,十壹年。這些年華,愛著她的他,不知如何度過?如他所言,是“把想妳也當成每日的修習。”可是,這樣的修習之後呢?是怎樣的深情難負?
沒想到,再次相見,卻是在他最為困厄之際。在旁人眼中,羞恥的完成了自己的成人禮。蘇醒後的第壹句卻是“果真每過十年,妳便會回來。”這壹句,包含了多少言語,承載了多少思念。僅此壹句,便勝卻千言萬語。這壹年,他三十五歲,她二十五歲。
重逢之後的喜悅並沒有持續太久,這之後是遠遠意想不到的坎坷與艱辛。她知道,這之後他即將遭受的壹切,卻無能為力。那些屈辱,那些嘲諷,還有那些潦倒與苦難,她明知會有,卻仍然選擇在這壹年到來,只為與他***同渡過。明明從來沒有吃過苦,明明生在自私的年代,只為支持他的選擇,放棄壹切,舍下所有。為了適應這些生活,為了照顧十指不沾陽春水的他,她開始努力學習,只為將來那些必然到來之時,能夠盡量的減少他所承擔的苦難。那些史書中寥寥幾筆的記載,怎麽能夠表述盡這些人間慘劇,那樣淒慘的史實,她不忍告訴他,只壹個人默默承受。不為人知的隱忍,生活的困苦,他的不諳世事,她是怨過的,但是,只因為是他,這些,都可以不去計較,怨過,痛過,擦幹了眼淚,心裏滿滿的還是對他的愛意,那麽那麽多,多到連自己都要丟棄了。
好不容易,苦盡甘來,她卻再壹次不得不離開了,這壹次,他送她走,相約了要在長安,相會。彼時,他三十七,她二十七。
諾言的遵守,是要代價的,再壹次相見,又是十六年歲月。那時,他五十三,她三十三。此時此刻,什麽英俊瀟灑,什麽風華絕代,都已是過眼雲煙,他已經老了,皺紋也已經布滿臉龐了。但是那份歲月沈澱而來的氣質卻愈發醇厚。她來了,帶著當年的約定而來,相見的那壹刻,他不顧周圍所有,依舊跌跌撞撞的朝她奔來,壹把抱住:“我妻,妳回來了。”
“十六年裏,每當想妳太過揪心,便向佛祖乞求:若有生之年能再見我妻,唯望佛祖舍我三日,只陪伴妻,不做其他。”
這十六年,風雨兼程,終是到達了自己完成使命之地,地域改變,年代已換,身邊種種都已不是當年的模樣,就連自己也沒了當年的風采。可是心裏的思念卻愈發濃厚,那份深情,也歷久彌新。此次相守,即便只有半年歲月,“佛祖能讓妳我夫妻有生之年再相聚,羅什已感激不盡別無所求。半年,足夠了……”
有多少人貪慕朝夕相對的相守,這樣的知足,是多麽無可奈何的抉擇,又能怎麽樣呢?是享受重要,還是她的生命重要?毫無疑問,是後者。或者,對於他而言,此生能夠與她相見,相知,相戀,相愛,相思,已是幾世修來的福氣。對於自己這樣壹個原本壹心侍奉佛祖,卻在中途丟了心的人,已是多少福祉。
再次送別,眼淚已經不足以道盡這其中的不舍與酸楚,於是,相約
“好,羅什在地獄中等妳。千年時光,不過瞬間事。羅什自信能等千年……”
“我壹定來尋妳。我們到地獄中永世相伴,壹定不會再有什麽可以讓我們分開了……”
不知道當時是怎麽樣的心情,兩個相愛的人,相約在地獄相見,因為身為出家之人而破了戒麽?佛祖啊佛祖,不管他心裏是怎樣的感恩戴德,我的心裏卻還是感慨萬千,明明那麽那麽相愛,卻為何不能相守呢?
“第壹最好不相見,如此便可不相戀。
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
第三最好不相伴,如此便可不相欠。
第四最好不相惜,如此便可不相憶。
第五最好不相愛,如此便可不相棄。
第六最好不相對,如此便可不相會。
第七最好不相誤,如此便可不相負。
第八最好不相許,如此便可不相續。
第九最好不相依,如此便可不相偎。
第十最好不相遇,如此便可不相聚。
但曾相見便相知,相見何如不見時。
安得與君相訣絕,免教生死作相思。”
千年後倉央嘉措的詩句似是為他們而作,如此精準的寫出他們的戀歌。
還好,還好,感謝作者小春,給了我壹個微笑的理由,盡管整部小說因為這樣的結局而失去了它本應取得的成就,或者說有壹點狗尾續貂。但是那又怎麽樣呢?這個故事,那麽動人心弦。他們之間經過了這麽多的風雨坎坷,以壹個美好的結局,換取這在外的虛名,有何不可?
鳩摩羅什,這壹代高僧,命運多舛,又因破戒而為世人所詬病。可是看過這樣的壹篇文,竟覺得史實本該如此,哪怕它只是壹部小說,哪怕還有很多言語上的不足,或者與史料的出入,但我寧願相信,這就是那個鳩摩羅什,那個被現世的艾晴愛了壹世的男子。
“譬如高原陸地不生蓮花,卑濕淤泥乃生此花。”正是這破戒造成的淤泥,才生就了這樣壹朵璀璨歷史的佛法金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