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是壹種以刻畫人物為中心,通過完整的故事和環境描寫來反映社會生活的文學體裁。
人物、情節和環境是小說的三要素。劇情壹般包括開頭、發展、高潮、結局四個部分,有的還包括序幕和結局。環境包括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小說按篇幅和容量可分為長篇小說、中篇小說、短篇小說和迷妳小說(短篇小說)。按表現內容可分為神話、仙俠、武俠、科幻、懸疑、古傳、當代等。按體系可分為章回小說、日記小說、書信體小說和自傳體小說。按語言形式可分為文言小說和白話小說。
“小說”壹詞最早出現在《莊子·外物》:“裝飾小說,遠非縣令。莊子所謂的“小說”是指瑣碎的言論,與小說概念相去甚遠。直到東漢,桓譚的新論:“小說家合小言而取喻,作簡書,理身理家,有可觀之言。班固在《漢書·藝文誌》中把“小說家”列為十種後,定義為:“小說家因官而流,街談巷議,道聽途說而創作。”“只是和小說的意思略有相似。
中國小說最大的特點是從宋代開始就有文言小說和白話小說兩種不同的小說體系。中國古典小說起源於先秦時期的街談巷議,是壹知半解的記錄。中國古典小說經過魏晉南北朝、隋唐的長期發展,取得了顯著的進步,形成了筆記和傳奇兩種小說類型。而白話小說則源於唐宋時期的說話人劇本,故事取材於民間素材,主要表現民眾的生活和思想意識。然而,文言小說和白話小說都有著悠久的歷史,呈現出各自不同的藝術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