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導語:《聊齋誌異》,簡稱《聊齋》,俗名《鬼狐傳》,是中國清代著名小說家蒲松齡創作的短篇小說集。下面是我為妳帶來的《聊齋誌異之折獄》原文及譯文,希望對妳有所幫助。
原文:
邑之西崖莊,有賈某被人殺於途,隔夜其妻亦自經死。賈弟鳴於官,時浙江費公祎祉令淄,親詣驗之。見布袱裹銀五錢余,尚在腰中,知非為財也者。拘兩村鄰保審質壹過,殊少端緒,並未搒掠,釋散歸農,但命地約細察,十日關白而已,逾半年事漸懈。賈弟怨公仁柔,上堂屢聒。公怒曰:“汝既不能指名,欲我以桎梏加良民耶!”呵逐而出。賈弟無所伸訴,憤葬兄嫂。
壹日以逋賦故逮數人至,內壹人周成懼責,上言錢糧措辦已足,即於腰中出銀袱,稟公驗視。驗已,便問:“汝家何裏?”答雲:“某村。”又問:“去西崖幾裏?”答雲:“五六裏。”“去年被殺賈某,系汝何人?”答曰:“不識其人。”公勃然曰:“汝殺之,尚雲不識耶!”周力辯不聽,嚴梏之,果伏其罪。先是,賈妻王氏,將詣姻家,慚無釵飾,聒夫使假於鄰。夫不肯;妻自假之,頗甚珍重。歸途卸而裹諸袱,內袖中;既至家,探之已亡。不敢告夫,又無力償鄰,懊惱欲死。是日周適拾之,知為賈妻所遺,窺賈他出,半夜逾垣,將執以求合。時溽暑,王氏臥庭中,周潛就淫之。王氏覺大號。周急止之,留袱納釵。事已,婦囑曰:“後勿來,吾家男子惡,犯恐俱死!”周怒曰:“我挾勾欄數宿之資,寧壹度可償耶?”婦慰之曰:“我非不願相交,渠常善病,不如從容以待其死。”周乃去,於是殺賈,夜詣婦曰:“今某已被人殺,請如所約。”婦聞大哭,周懼而逃,天明則婦死矣。
公廉得情,以周抵罪。***服其神,而不知所以能察之故。公曰:“事無難辨,要在隨處留心耳。初驗屍時,見銀袱刺萬字文,周袱亦然,是出壹手也。及詰之,又雲無舊,詞貌詭變,是以確知其真兇也。”
異史氏曰:“世之折獄者,非悠悠置之,則縲系數十人而狼藉之耳。堂上肉鼓吹,喧闐旁午,遂顰蹙曰:‘我勞心民事也。’雲板三敲,則聲色並進,難決之詞,不復置念,專待升堂時,禍桑樹以烹老龜耳。嗚呼!民情何由得哉!余每曰:‘智者不必仁,而仁者則必智;蓋用心苦則機關出也。’‘隨在留心’之言,可以教天下之宰民社者矣。”
邑人胡成,與馮安同裏,世有隙。胡父子強,馮屈意交歡,胡終猜之。壹日***飲薄醉,頗頃肝膽。胡大言:“勿憂貧,百金之產不難致也。”馮以其家不豐,故嗤之。胡正色曰:“實相告:昨途遇大商,載厚裝來,我顛越於南山眢井中矣。馮又笑之。時胡有妹夫鄭倫,托為說合田產,寄數百金於胡家,遂盡出以炫馮。馮信之。既散,陰以狀報邑。公拘胡對勘,胡言其實,問鄭及產主皆不訛。乃***驗諸眢井。壹役縋下,則果有無首之屍在焉。胡大駭,莫可置辯,但稱冤苦。公怒,擊喙數十,曰:“確有證據,尚叫屈耶!”以死囚具禁制之。屍戒勿出,惟曉示諸村,使屍主投狀。
逾日有婦人抱狀,自言為亡者妻,言:“夫何甲,揭數百金作貿易,被胡殺死。”公曰:“井有死人,恐未必即是汝夫。”婦執言甚堅。公乃命出屍於井,視之果不妄。婦不敢近,卻立而號。公曰:“真犯已得,但骸軀未全。汝暫歸,待得死者首,即招報令其抵償。”遂自獄中喚胡出,呵曰:“明日不將頭至,當械折股!”押去終日而返,詰之,但有號泣。乃以梏具置前作刑勢,卻又不刑,曰:“想汝當夜扛屍忙迫,不知墜落何處,奈何不細尋之?”胡哀祈容急覓。公乃問婦:“子女幾何?”答曰:“無。”問:“甲有何戚屬?”“但有堂叔壹人。”慨然曰:“少年喪夫,伶仃如此,其何以為生矣!”婦乃哭,叩求憐憫。公曰:“殺人之罪已定,但得全屍,此案即結;結案後速醮可也。汝少婦勿復出入公門。”婦感泣,叩頭而下。公即票示裏人,代覓其首。
經宿,即有同村王五,報稱已獲。問驗既明,賞以千錢。喚甲叔至,曰:“大案已成;然人命重大,非積歲不能成結。侄既無出,少婦亦難存活,早令適人。此後亦無他務,但有上臺檢駁,止須汝應聲耳。”甲叔不肯,飛兩簽下;再辯,又壹簽下。甲叔懼,應之而出。婦聞,詣謝公恩。公極意慰諭之。又諭:“有買婦者,當堂關白。”既下,即有投婚狀者,蓋即報人頭之王五也。公喚婦上,曰:“殺人之真犯,汝知之乎?”答曰:“胡成。”公曰:“非也。汝與王五乃真犯耳。”二人大駭,力辯冤枉。公曰:“我久知其情,所以遲遲而發者,恐有萬壹之屈耳。屍未出井,何以確信為汝夫?蓋先知其死矣。且甲死猶衣敗絮,數百金何所自來?”又謂王五曰:“頭之所在,汝何知之熟也!所以如此其急者,意在速合耳。”兩人驚顏如土,不能強置壹詞。並械之,果吐其實。蓋王五與婦私已久,謀殺其夫,而適值胡成之戲也。
乃釋胡。馮以誣告重笞,徒三年。事結,並未妄刑壹人。異史氏曰:“我夫子有仁愛名,即此壹事,亦以見仁人之用心苦矣。方宰淄時,松裁弱冠,過蒙器許,而駕鈍不才,竟以不舞之鶴為羊公辱。是我夫子生平有不哲之壹事,則松實貽之也。悲夫!
譯文:
淄川縣的西崖莊,有壹個姓賈的被人殺死在路上。隔了壹夜,他的妻子也上吊死了。
賈某的弟弟告到了縣官那裏。當時浙江的費祎祉在淄川做縣令,親自去驗屍。他看到死者布包袱裏包著五錢多銀子還在腰中,知道不是圖財害命。傳來兩村的鄰居審問了壹遍,沒有什麽頭緒,也沒有責打他們,就把他們釋放回去種地了。只是命鄉約地保仔細偵察,十天向他匯報壹次情況。
過了半年,事情漸漸松懈下來。賈某的弟弟埋怨費縣令心慈手軟,多次上公堂吵鬧。費縣令生氣地說:“妳既然不能指出誰是兇手,想叫我用酷刑拷打良民嗎?”呵斥壹頓,把他趕了出去。賈某的弟弟無處伸訴冤情,氣憤地把哥哥嫂子埋葬了。
壹天,因為逃稅的緣故,縣裏逮來幾個人。其中有壹個叫周成的`害怕責打,告訴縣令說錢糧已經籌辦足了。就從腰裏取出銀袱,交給費縣令驗視。費縣令查看完了,便問他:“妳家住在哪裏?”回答說:“某村。”又問:“離西崖村幾裏路?”回答說:“五六裏。”“去年被殺的賈某是妳什麽人?”回答說:“我不認識那個人。”費縣令勃然大怒說:“妳殺了他,還說不認識?”周成竭力辯解,費縣令不聽,嚴刑拷打,他果然認罪了。
原來,賈某的妻子王氏,要走親戚家,沒有首飾覺得羞愧,鬧著叫丈夫到鄰居家去借。丈夫不肯,妻子自己去借了。她非常珍重,回來的路上,從頭上卸下首飾包在包袱裏,塞進袖筒中。等回到家,伸手壹摸,首飾沒有了。王氏不敢告訴丈夫,又沒有辦法償還鄰居,懊惱得要死。這天,周成正巧拾到了首飾,知道是賈某的妻子丟的。乘賈某外出以後,周成半夜從墻上爬過去,想以首飾要挾和賈妻茍合。當時正是熱天,王氏睡在院子裏,周成悄悄走近她將她奸。王氏醒覺,大聲喊叫。周成急忙制止,留下包袱把首飾給了她。事情辦完了,王氏囑咐說:“以後不要來了,我家男人很兇,讓他知道了,妳我都得死!”周成怒沖沖地說:“我給妳的東西夠到妓院嫖好幾宿的!難道只幹這壹次就能抵償了嗎?”王氏安慰他說:“我並不是不願與妳相交,我男人常常鬧病,不如慢慢等他病死就行了。”周成走了,於是就殺了賈某;夜裏又到王氏家說:“現在妳男人已經被人殺了,請妳按說的辦!”王氏聽了大哭起來。周成害怕驚動鄰居,逃走了。天明後王氏也死了。費縣令查明實情,將周成抵罪。
大家都佩服費縣令斷案神明,但不知所以能察明案情的緣故。費縣令說;“事情並不難辦,只是要隨時隨地留心罷了。當初驗屍的時候,我見包銀子的包袱繡著萬字文,周成的包袱也壹樣,是出自壹人之手。等審問他時,他又說以前不認識賈某,言詞搪塞。神態異常,所以知道他就是真正的兇手了。”
淄川縣有個叫胡成的,與馮安同壹個村子,兩家世代不和。胡家父子很霸道,馮安曲意同他交往,胡家卻終不信任他。
壹天,他們壹塊喝酒,略有醉意時,兩人說了些心裏話。胡成吹噓:“不要憂愁貧窮,百把兩銀子的財產不難弄到手!”馮安認為胡成並不富裕,是在吹牛,故意譏笑他。胡成壹本正經地說:“實話告訴妳,我昨天在路上遇見壹個大商人,車上裝著很多財物,我把他扔進南山的枯井裏了。”馮安又嘲笑他。當時,胡成有個妹夫叫鄭倫,托胡成說合購買田產,在胡成家寄存了好幾百兩銀子。這時胡成就全部拿出來在馮安面前炫耀,馮安相信了。散席以後,馮安偷偷地寫了狀紙告到縣衙。費縣令拘捕了胡成對質審問,胡成說了實情;費縣令又問鄭倫和產主,都說是這樣。於是就壹塊去察看南山枯井。壹個衙役用繩子吊著下去,竟發現井中果然有壹具無頭屍體。胡成大吃壹驚,無法辯白,只能大喊冤苦。費縣令生了氣,命人打嘴幾十下,說:“證據確鑿,還叫冤屈!”用死刑犯的刑具將他鎖了起來。卻不讓弄出屍體來,只是告知各村,讓屍主呈報狀子。
過了壹天,有個婦人持狀紙來到公堂,聲稱自己是死者的妻子,說:“我丈夫何甲,帶著數百兩銀子出門做買賣,被胡成殺死。”費縣令說:“井中確實有死人,但未必就是妳丈夫。”婦人堅持說是。費縣令就命把屍體弄出井來,眾人壹看,果然是婦人的丈夫。婦人不敢到跟前,站在遠處號哭。費縣令說:“真正的兇手已經抓住了,但屍體不完整。妳暫時回去,等找到死者的頭顱,立即公開判決,讓胡成償命。”接著把胡成從獄中喚出來,呵斥說:“明天不將頭顱交出來,就打斷妳的腿!”叫衙役押他出去,找了壹天回來,追問他,他只是嚎哭。費縣令讓衙役把刑具扔在他面前,擺出要用刑的樣子,卻又不動刑,說:“想必是妳那天夜裏扛著屍體慌忙急迫,不知將頭掉到什麽地方了。怎麽不仔細尋找呢?”胡成哀求縣官準許他再找。縣令問婦人:“妳有幾個子女?”回答說:“沒有。”縣令問:“何甲有什麽親屬?”“只有壹個堂叔。”縣令感慨地說:“年輕輕就死了丈夫,這樣孤苦憐仃以後怎麽生活呢?”婦人又哭起來,給縣令磕頭請求憐憫。縣令說:“殺人的罪已經定了。只要尋找全屍,此案就完結了。結案後,妳趕快改嫁。妳是壹個年輕少婦,不要再出入公門。”婦人感動得哭了,叩頭下了公堂。縣令立即傳令村裏的人,替官府尋找人頭。過了壹宿,就有同村的王五,報稱已經找到了。縣令審問查驗清楚,賞給他壹千錢。又把何甲的堂叔傳到公堂,說:“大案已經查清,但是人命重大,不到壹年不能結案。妳侄兒既然沒有子女,壹個年輕輕的寡婦也難以生活,讓她早點嫁人吧。以後也沒有別的事,只有上司來復核時,妳須出面應聲。”何甲的堂叔不肯,費公從堂上扔下兩根動刑的簽子;再申辯,又扔下壹簽。甲叔害怕了,只好答應後退了下去。婦人聽到這個消息,到公堂謝恩。費縣令極力安慰她,又傳令:“有誰願買這婦人,當堂報告。”婦人下堂後,就有壹個來投婚狀的人,原來就是找到人頭的王五。縣令傳喚婦人上堂,說:“真正的殺人兇手,妳知道是誰嗎?”婦人回答說:“胡成。”縣令說:“不是。妳與王五才是真正的兇犯!”二人大驚,極力辯白,叫喊冤枉。縣令說:“我早已知道其中詳情!之所以壹直到現在才說明,是怕萬壹屈枉了好人!屍體沒有弄出枯井,妳怎麽能確信就是妳丈夫?這是因為在此以前妳就知道妳丈夫死在井裏了!況且何甲死的時候還穿著破爛衣服,數百兩銀子是從什麽地方弄來的?”又對王五說:“人頭在哪裏,妳怎麽知道得那樣清楚?妳之所以這樣急迫,是打算早點娶到這婦人罷了!”兩人嚇得面如黃土,壹句話也說不出來。費縣令用刑拷問二人,果然吐露了真情。原來王五與婦人私通已經很久,兩人合謀殺了她的丈夫。恰巧碰上胡成開玩笑說殺了人,二人才想嫁禍於胡成。費縣令於是釋放了胡成。馮安以誣告罪,打了頓板子,判了三年勞役。直到案子結束,費縣令沒有對壹個人亂動刑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