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婚禮蠟燭有什麽典故嗎?
【出處】北周雨欣《和音共舞》詩:“洞房花燭,燕輕舞。”~洞房的由來很久以前,人們習慣把新人結婚的新房叫做“洞房”。古人關於“洞房”的優秀詩篇也是數不勝數。西晉文學家陸機在《君子思而行》中吟誦:“頭等高,洞房雅。”北周時有壹首詩叫《三河詠舞詩》,詩中說“洞房花燭,其余舞輕在雙燕。”唐代詩人宋慶玉在《張水部近審》詩中寫道:“洞房昨夜停紅燭,等唐笑訪我姑母。”在容齋的散文中,宋代詩人洪邁有壹句“洞房花燭夜,要做第壹回”的名句。可見“洞房”的名聲由來已久。但是新房什麽時候叫“洞房”呢?相傳,在古時候,不久就成了堯的國王。非常關心牧民的生活。有壹天,他到牧區走訪,詢問他的疾苦。突然,傳來壹股淡淡的香味,遠處飄來壹個抱著火的美女。堯王大驚,問牧民才知是鹿仙。從此,堯王不願意吃飯,壹心想著仙女,決定下山去找仙女。王堯帶領四位大臣到陜西南部的“仙洞溝”訪仙,這個地方很久都很難找到。突然,我看到壹只漂亮的梅花鹿從古蛇仙洞悠閑地走來。堯王知道是仙女,便上前迎接。就在他要與他相遇時,壹條大蟒蛇突然竄了出來,逼得他措手不及。只見鹿仙走近,用手壹指,蟒蛇頓時渾身顫抖,倉皇而逃。王堯高大、開明、英俊,仙女優雅、美麗。他們壹見鐘情,壹段美麗的神話般的婚姻就此形成。他們在古社的仙洞裏結了婚,壹時祥雲彌漫,鳥語歡唱。傍晚,欒之時,洞頂突然出現壹束神火,耀眼奪目,光芒四射。從那以後,就有了把新娘家叫做洞房,把新婚之夜叫做新婚之夜的習俗。中華文明史五千多年,至今人們仍稱婚姻為“洞房”。雖然人類已經從窯洞般的生活過渡到了今天的高樓大廈,但是洞房這個名詞並沒有改變。沒見過有人把“進洞房”改成“進樓”。傳說這是我們的祖先軒轅黃帝規定的。黃帝打敗蚩尤,平息了戰爭,建立了部落聯盟,停止了群婚,結束了野蠻的李朝。人類文明的時代開始了。在習慣群婚的人類時代,要改成壹夫壹妻制是多麽困難啊!這可能是五千年前的壹場偉大革命。對於剛剛統壹的部落聯盟來說,群婚制中存在著壹些對團結極為不利的因素,經常發生搶婚事件,不僅對男性如此,對女性也是如此。新聯盟的部落之間經常因為搶婚發生爭鬥。久而久之,矛盾必然激化,部落可能再次分裂。黃帝常為此事皺眉。他找到了身邊的大臣,如常賢、大洪、侯豐、李牧、倉頡等人。經過多次討論如何停止群婚,建立壹夫壹妻制,沒有人想出壹個可行的辦法。有壹天,黃帝陪同壹群巨人去檢查人們居住的洞穴是否安全。突然,我發現有壹家人住在三個山洞裏。為了防止野生動物入侵,他們周圍用石頭築起了高墻,只留下壹個人可以進出的門。這壹發現立即引起了黃帝的興趣。那天晚上,他召集了身邊所有的大臣。黃帝說:“我有壹個主意,叫群婚停止。讓大家說說,看看有沒有效果。”。大臣皆稱黃帝。快說。黃帝說:“今天,我們看到了人們居住的洞穴。我認為制止群婚的唯壹辦法就是召集部落的人來祝賀,舉行儀式,祭拜天地,祭拜父母,祭拜未來的夫妻。然後,用酒慶祝,唱歌跳舞,宣布他們正式結婚了。然後,夫妻二人會被送到事先準備好的山洞(房間),四周高墻環繞,只留壹個門進出。吃喝會由家裏男女雙方的親戚送來,三月到四十天,讓他們在山洞裏建立感情,學會做飯,學會生活。以後凡是由部落男子嫁入洞房的男女都叫正式婚姻,不再允許搶別人的男女。為了區分已婚和未婚,所有已婚女性都必須將蓬亂的頭發打成壹個結。人家壹看就知道這個女的已經結婚了,其他男人不能另作打算,否則就違反部落規定了。”黃帝說完這個命題,立刻得到了常賢、大洪、李牧等人的支持。許多人建議倉頡應該制定壹部法律並向公眾公布,這個想法很快得到了各個部落和人民的支持。人們爭先恐後地為他們的孩子挖洞穴(房子)和建高墻。他們的孩子壹結婚,儀式結束後就被送進洞房。群婚的陋習逐漸消失。但是,幾千年的習慣勢力才是最可怕的勢力,根深蒂固,不可能壹夜之間完全改變。還有壹部分人暫時不習慣壹夫壹妻制的生活。據說有壹對狩獵高手,男的叫石傑,女的叫木苗。雙方父母同意結婚。婚禮結束後,兩人都被送進了洞房。住了不到十天,時嘉開始覺得整天只陪壹個女人沒有意義。最好是集體結婚。喜歡哪個陪哪個,壹天能找兩三個。穆苗也覺得洞房不舒服。整天和壹個男人在壹起真的沒什麽意思。還不如在群婚中自由自在,相親相愛幾天。不喜歡過幾天再找個男的多自由啊。因為兩個人都有不想過壹夫壹妻制生活的想法,壹天晚上,趁著夜很深,兩個人都爬上了墻,各自逃走了。史潔和木苗都逃進了大森林,沒有人住的地方。他們越焦慮,就越失落。我沒有帶狩獵工具,怕野獸。天亮後,又渴又餓,他們不知不覺又走到了壹起。為了保命,兩人只好相依為命。整天采野果蘑菇充饑。因為迷路了,壹時走不出大森林,不知道該怎麽辦。現在,他們意識到此刻誰也離不開誰。有壹天,他們真的又渴又餓又累,兩個人都躺在壹棵大樹下休息。壹群蜜蜂在他頭上嗡嗡作響。石頭砸斷了壹根樹枝,四處拍打以驅散蜜蜂。沒想到,蜜蜂生氣了,把他們蜇得遍體鱗傷。時嘉發現蜂群正從樹縫裏鉆出來,拿出隨身攜帶的打火石。他叫木苗撿起幹柴,很快點起了火。他們從火中拔出火柴棍,劈開樹,繼續燃燒。瞬間,蜜蜂燒了翅膀,再也飛不起來了。火焰穿過樹隙,燒著了蜂巢,蜂蜜從樹隙中滲出。壹開始他們兩個也不知道是什麽,但是聞起來很香。他們用手蘸了壹點,放進嘴裏,用舌頭舔了舔,很甜。他讓木苗再嘗壹遍。他們認定這是無毒的,迅速撿起壹些樹皮,把流出來的蜂蜜全部填滿。他們不得不整天在森林裏采摘蘑菇,用蜂蜜蘸著吃來充饑。就這樣,我在大森林裏度過了整整壹個月。幸好被黃帝手下的狩獵專家於澤發現了,才保住了石墩和木苗。在大森林裏輾轉反側了壹個多月,小兩口整天提心吊膽,害怕野獸襲擊他們。誰都不想分開,誰都離不開誰。只有夫妻感情越來越深,才能真正體會到愛情的滋味。回到部落後,石傑和木苗再也沒有分開,小兩口從此建立了幸福的家庭。這就是流傳至今的“洞房蜜月”的由來。編輯本段的出處。鬧洞房的習俗看似簡單,實則歷史悠久,影響深遠。從影響範圍來說,可以說是全國各地;從它存在的時候起,幾乎貫穿了整個封建社會,壹直流行到近代。由於這種習俗以新娘為主要滑稽對象,所以又叫“逗新娘”、“扮新娘”,舊社會也叫“扮女人”。鬼屋習俗始於漢代先秦時期,婚禮簡樸莊重。漢代先秦時期,孔子在《禮記·曾子·文》中描述了當時的婚禮場面,說:“娶女家,三日無燭,思別離;結了婚回家,三天不高興,會想念親人。”體現了先秦婚禮的樸素習慣,沒有大吵大鬧的場面。進入漢朝後,社會經濟有了突飛猛進的發展。人們不再滿足於舊式的、枯燥的婚禮儀式,不再拘泥於“三天不樂”的古訓,開始大操大辦,使得婚禮儀式蒙上了世俗的喜慶色彩。摯友楊樹達在《漢代婚喪習俗》壹書中考證:“賓客者,常飲酒嬉笑,言行肆無忌憚。比如近代造成新房的,漢代就有了。”楊引漢末《常艷》曰:“此婚會上,以總督之戲謔打杖,取笑情欲,宣於眾中之淫,揭於新族中之淫,汙穢庸俗,生淫久奸,不外於此。”由此可見,從其出現之初,就被視為壹種陋習。關於我國擾房習俗的起源,有兩種觀點。壹種理論源於驅邪避災。相傳很久以前,紫微星有壹天下凡,在路上遇到壹個穿著麻衣的女子,跟著壹群迎親隊伍。他看出那是魔鬼在伺機作惡,就跟著他到了新郎家,不料那女人已經先到了,躲在洞房裏。當新郎新娘拜完天地就要進洞房的時候,紫星守在門口不讓他們進去,說裏面藏著魔鬼。他們向他請教如何驅魔。他提出:“魔鬼最怕人多,魔鬼也就不敢作惡了。”於是,新郎請人在洞房裏嬉笑,用笑聲驅走邪靈;果然,到了第五更,鬼子終於逃了。可見,喧鬧的房間從壹開始就被驅邪避災的色彩所籠罩。洞房驅邪的習俗遍布大江南北。新人進洞房前,在長江中下遊地區,新郎必須在前壹天晚上睡在洞房裏,提前請兩個姑娘手裏拿著紅燭拍壹張洞房照片;天津人請吹隊在新房裏吹,以求好運。新人進屋後,驅除屋內邪氣還是很重要的。比如在東方,新郎進屋,會象征性地在新房的每個角落射壹箭,或者手裏拿著單刀在每個角落做壹個虛擬的刀,唱著“斬妖壹次,斬怪兩次,斬魔壞頭三次,斬神四次,迅速離開。”更常見的習俗是在新房子裏建造長明燈。所謂“新婚之夜”就是這個意思。有學者研究過,“聽房”習俗其實是防止鬼魂進入洞房的保護措施。關於鬼屋起源的另壹種觀點認為,鬼屋最早出現在北方,起初主要是馬夫,這大概與北方民族的生活習慣有關。他們以狩獵和遊牧為生,這使得男人非常勇猛。能證明壹個男人結婚了就是壹個合格的男人。世界上壹些落後的民族,用自殘和虐待的方式來顯示自己男人的資格,甚至拿被獵殺的頭顱作為求愛的信物,大概也是這樣。鬧鬼的房間保留了古代的這種原始習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