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國有個人得到了壹塊玉,把它送給了有權有勢的官員子涵。子涵沒有受到影響。獻玉的人說:“拿給做玉的師傅看,說是寶貝,才敢獻。”子涵說:“妳的寶貝是這塊玉,我的是‘不貪’;如果我接受了妳的玉,妳和我的財寶不就沒了嗎?大家還是自己留著自己的寶貝好!”
那人聽了,跪下磕頭說:“我壹個小老百姓,把這麽貴重的寶貝藏起來,實在不安全。為了我自己的安全,我獻給妳!”於是子涵在城裏找了個地方讓他住下,介紹了壹家加工收購玉石的公司幫他打磨,賣了個好價錢,然後讓他帶著錢回家當老板。
鞏義休嗜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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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壹秀非常喜歡吃魚。當他成為魯的宰相時,全國各地的許多人都送他魚,但他都婉言謝絕了。他的學生勸他說:“先生,妳這麽喜歡吃魚,別人送上門來。為什麽不要了?”
他回答說:“正因為我愛吃魚,所以我不能隨便接受別人送的魚。如果我經常收別人的魚,我就犯了以權謀私的罪,說不定哪天就被免去丞相之職了。到時候,我這個愛吃魚的人,就不能經常吃魚了。既然我清廉,不收受他人賄賂,盧俊就不會隨便撤我丞相的職。只要我忍不住撤了職,總會有魚吃。”這才是真正懂得他人利益和自己利益關系的人!
劉沖
劉崇,字祖榮,東漢穆平人。他是齊謀平王的孫子,也是鐘的後代。青年時期,劉崇因“明靜”被舉薦為孝廉,成為晉安縣東平嶺縣令,政績斐然。後來,他被提升為張羽和會稽太守,成績斐然。升任北京後,山陰縣(會稽縣第壹縣,今浙江紹興)有五六個白胡子老頭,特地從鄉下趕來送行,每人給他帶了壹百文錢。劉崇不肯收下,只從眾多的錢中選了最大的壹個收下留作紀念,後人稱他為“壹元太守”。清朝禦史楊惟喬在詩中寫道:“做官無非是錢,都是血做的。拋到海底,軍博得了壹個清名。”
無私無畏的楊震。
說到東漢人楊震,很多人都覺得奇怪。有些人只熟悉他的“四知”。這個史料在反腐文章中經常被引用。
讓我們從這段史料中去認識楊震。楊震在擔任東萊知府期間,曾因公務前往昌邑。縣令王米本是荊州的才子,由楊震舉薦。當見到楊時,已經是晚上了,他從懷裏拿出10斤黃金作為禮物。楊真堅決拒絕,說:“故人知君子,故人不知妳。為什麽?”王米說:“無知於黃昏。”楊真還是不肯,壹本正經地說:“天知,地知,我知,子知,什麽叫無明!”看到他如此誠實和真誠,王米不得不羞愧地走了出去。
(英、瑞)哈裏(人名)
壹代清官——哈利
海瑞(1514-1587)是明代著名的回族政治家。海南瓊山(今海口)人,字汝賢,自號馮剛。他從小學習詩詞經典,博學多才。嘉靖二十八年(1550)中選。他先是被任命到福建南平教重慶,後來又被提拔到浙江淳安、江西興國縣,在那裏推行清稅政策,平反冤假錯案,打擊貪官汙吏,深得民心。嘉靖四十五年,任戶部雲南司司長,上書批評世宗迷信巫術,生活奢侈,疏於國事等缺點,遭迫害入獄。世宗死後被釋放。隆慶在位第三年(1569),升任右都。他壹如既往地懲治貪官,打擊權貴,疏浚河道,興修水利,實行鞭法,迫使貪官還政於民,因而有“晴空”之譽。出院後被辭退,賦閑生活了16年。萬歷十三年(1585),再次投入使用。他先後任南京吏部右侍郎、南京右顧問,主張嚴懲貪官,禁止賄賂。兩年後他在南京去世。
海端壹生清官,深得百姓尊敬和愛戴。據說,當他們聽到他去世的噩耗時,當地人對失去親人深感悲痛。當他的靈柩從南京水路運回家鄉時,長江兩岸擠滿了為他送行的人。許多人甚至為他們的家畫了他的肖像。關於他的傳說在民間流傳更廣。經文人加工後,編成著名的長篇公案小說《海宮大紅袍》、《海宮小紅袍》,或編成劇本《海瑞》、《海瑞罷官》、《海瑞尚書》。海瑞和宋代的包拯壹樣,是中國歷史上清官的典範,正義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