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瑞龍,小說《人民的名義》中的人物及其衍生作品,是壹切背後的真兇,是壹個多面的反派。作為官二代,趙瑞龍利用父親趙立春韓棟省原省委書記的身份為所欲為,貪官汙吏,成立山水集團賺錢洗錢;作為壹個商人,他傲慢、貪婪、無情、奸詐、狡猾、肆無忌憚。然而,他非常重視他的親戚和朋友。雖然杜是他最好的朋友,但他們之間在開玩笑和取笑方面沒有任何差距。而趙公子的穿衣風格,簡單單壹。全劇他只穿了壹件粉黃相間的皮衣和壹件酒店浴袍[1]。趙瑞龍利用職權為其犯罪提供便利,卻難逃法律制裁。[1]
趙瑞龍被判犯有受賄罪、非法經營罪、組織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和故意殺人罪。他被判處死刑,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