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即條件,果即結果。條件的產生必然會得到壹個結果的產生,這就是因果。世界上萬事萬物都是在因果的掌控之中,沒有不能用因果解釋通透的事情,分兩種情況:壹是已經能用因果解釋通透的現象;二是尚還不能用因果解釋通透的現象。
但並不是說這樣的現象就沒有因果,只是人們還沒有發現或者是無法證明也無法反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