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說2000字到4000字不等。長篇小說10000字左右。
壹般認為,篇幅在幾千到兩萬多字的小說會被劃歸短篇小說。在它的特色中有所謂三壹律:壹人壹地壹時,也就是減少角色、縮小舞臺、短化故事中流動的時間。
另外,雖然它們時常惜墨如金,但壹般認為短篇小說仍應符合小說的原始定義、也就是對細節有足夠的刻劃,絕非長篇故事的節略或綱要。所有小說基礎,其發展初期並無長短之分,隨時代而區分。今短篇小說多要求文筆洗練,且受西洋三壹定律壹時壹地壹物觀念影響,使其更生動詳實但也限制其發展。
需知:
小說中人物的核心是思想性格,人物描寫的角度有正面描寫和側面描寫。正面描寫包括外貌、語言、動作、神態、心理等,側面描寫通常以他人或事物來反映該人物,又叫側面烘托。小說塑造人物,可以以某壹真人為模特兒,綜合其他人的壹些事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