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姐所受的酷刑有老虎凳、吊鴨兒浮水,還有“夾手指”,在獄中歷盡各種酷刑而不屈服是江姐最受人敬佩的事跡,這當中最讓人印象深刻的,就是“竹簽釘手指”的酷刑。
她本名江竹筠,地下黨組織內壹般都稱她“江姐”。1948年初,她的丈夫彭詠梧(中***川東臨委委員、下川東地工委副書記)在下川東領導農民暴動失敗,不幸犧牲。她忍住悲痛,要求地下組織將她再派到下川東,繼續從事農村暴動的準備工作,不料於端午節後因上級領導叛變出賣而被捕。正忙於打內戰的國民黨當局為了防止後方農村暴動,急於從她口中得到有關地下組織情況,對她施用了酷刑,但她任憑拷打折磨,堅不吐實,關押至1949年11月14日被殺害。
後來回憶錄的作者們在創作小說《紅巖》時又以她為原型塑造了仍舊稱為“江姐”的“江雪琴”,實際上江雪琴的革命經歷和主要事跡均與江竹筠相同(電影演員於藍在扮演電影《烈火中永生》中的江姐時,就專門請當年江姐的戰友劉德彬詳細介紹了真實的江姐的各方面情況)。因此,壹般人仍然把小說中以及後來根據小說改編的電影《烈火中永生》、歌劇《江姐》等文藝作品中的江姐都看成是歷史上真實的江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