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項罪名是清除藤村杜梓和川島江利子眼中的絆腳石。在這個問題上,雪穗采用了壹模壹樣的方法:在暗中制造事件來碾壓對方的神經,在公開場合給予超常的安慰。
藤村事件後,雪穗建議江去探望她,並向的母親承諾“壹定要保守秘密”。然而,在姜事件後,她表現得更現實了。"雪穗捂著嘴,眼淚似乎隨時都在眼眶裏打轉."
3.第三宗罪是親自策劃丈夫的外遇。這裏的“惡”與前兩次犯罪相比,要小壹點,但卻體現了對“控制”的追求和她的“兩面性”。
擴展數據:
雪穗病態心理的根源來自她年幼時被生母Xi·本強迫出賣肉體。為了維持生活費用,西本強迫十壹歲的雪穗出賣身體,而“客人”就是當鋪老板童淵洋介。作為母親,我從來沒有保護過雪穗,甚至把她推向了深淵。
忍受著壹個人被傷害時極度的孤獨、恐懼和無助,無憂無慮的童年變得扭曲。噩夢讓雪穗過早地看到了社會的黑暗,也鍛煉了她敏銳的觀察力,讓她明白了“只有操縱別人才能不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