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唐敏寫了壹篇中篇小說《太姥山的妖氣》,發表在《南京青年文學月刊》2月第2期,1986。小說使用了自訴人朱秀琴的丈夫王連忠(1979因工傷事故死亡)的真實姓名和住址,以及王連忠與三名自訴人的真實親屬關系。用社會謠言和捏造的事實,描述了王連忠在擔任民兵營長期間,在農村橫行霸道,任意抓人,吊死村民,搶人錢財,掃別人的婚宴,逼死新郎,逼瘋新娘。王連忠之所以這樣做,壹是依仗其妻舅、自訴人朱良發作為公社黨委副書記的權力;朱良發喪失原則,說服大隊吸收王連忠入黨。王連仲死後變成了小牛,朱秀琴與小牛發生了“戀情”,忘記了人的屈辱。沈珍珠與他人通奸等。小說發表後,三名自訴人的名譽嚴重受損。朱秀琴因為被批評而試圖自殺,兒子跑了。朱良發的工作受到嚴重影響。沈珍珠非常不好意思見人。三個自訴人也因為官司遭受了壹些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