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預覽:
在這篇序言的開頭,我先自我介紹壹下。我是壹個靠寫稿收費為生的人。從王朔先生開始,我們這種人就自稱“碼字”。雖然比不上王朔先生,但這幾年寫了幾部小說,也小有名氣。我也認識了幾家出版社。壹些影視制作人也紛紛上門索要所需。他們需要的是在影視市場上相對容易賣出去的東西。比如古裝劇最好賣,尤其是最受歡迎的清宮劇或者武俠劇。比如警察和土匪演的好。警匪之戰主導熒屏多年,很容易擺脫。如果能和反腐或者反黑掛鉤,那就更厲害了。因為影片壹觸及主旋律就能賣到黃金時段的主流頻道,很容易讓貼片廣告的收入高出幾倍。
再比如喜劇。我寫不出《我愛我家》這樣有意義的東西,但是寫《朱桓公主》這樣吵雜的東西還是可以的,這也是當下比較時髦的方式。電視劇是大眾娛樂,文化快餐,商品。說到商品,“消費者是上帝”這壹規則是普遍適用的。如今,人們下班後打開電視只是為了娛樂,所以他們必須從事喜劇。
捐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