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最後壹段文字運用了(議論)的表達方式,
在文中有(總結全文,點明主旨)的作用;是作者詼諧風趣的議論,作者指出狼的狡黠,而嘲笑其頃刻而斃的結局,也間接贊揚了屠戶的勇敢機智,余味無窮。
《狼》是清代小說家蒲松齡創作的文言短篇小說。描繪了貪婪、兇狠、狡詐的狼的形象。啟示我們對待像狼壹樣的惡人,不能妥協退讓,而要像屠夫壹樣勇敢鬥爭、善於鬥爭,這樣才會取得勝利。
擴展資料:
《狼》寫屠戶殺狼,表現屠戶的勇敢鎮定和狼的狡猾貪婪,這是故事的高潮和結局。“壹狼徑去”,另有圖謀;“犬坐於前”(這裏的“犬”是名詞活用作狀語,像狗壹樣),牽制屠戶,更見出狼的狡詐。“目似瞑,意暇甚”,演得逼真,氣氛似有所緩和。“暴起”、“刀劈”、“斃之”,屠戶不為假象迷惑,抓住時機,當機立斷敢於鬥爭,取得了壹半的勝利。
到這兒並未讓人松口氣。“轉視積薪後”說明屠戶已深刻認識到狼的本性,變得警覺。“壹狼洞其中”終將狼的本性暴露無遺,再點狼的狡詐陰險,“乃悟”說明鬥爭使屠戶對狼的奸詐有了深刻認識。
百度百科-狼 (清代蒲松齡創作的文言短篇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