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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搖滾之王
作者:健康的人
搖滾歷史(拼寫)
更新於2009年5月29: 55字數:8346
序
搖滾到底是什麽?長發,皮夾克,破洞牛仔褲...是也不是;吉他、貝斯、鼓...有,沒有;ElvisPresley,TheBeatles,BobDylan,Nirvana……...是也不是;年輕自由,荷爾蒙沖動,離經叛道...是也不是;節奏,歌詞,旋律,夢想,真實,感覺,野性,信仰,力量,憤怒...是,也不是;.....其實這些相關的聯想都只是表象。有興趣了解真正的搖滾文化,以及隱藏在這些“表象”下的“內核”嗎?在最純粹的形式上,所謂搖滾,就是三和弦加強了堅硬連續的鼓點,加入了嘴部的旋律。搖滾不僅僅是壹種音樂形式,更是壹種“生活態度和哲學”,這也是搖滾不同於流行音樂的原因。真正的搖滾文化至少可以提煉出這樣壹個縮影全景:嬉皮文化、藝術搖滾、朋克音樂、先鋒音樂、重金屬等等。自20世紀50年代以來,人們已經通過廣播和唱片熟悉了壹種新的流行音樂。這種音樂節拍節奏強烈,歌詞清新,壹下子征服了很多美國人的心。1951年,美國克利夫蘭電臺首次播放這種音樂時,壹位名叫艾倫·弗裏德(alan freed)的播音員在播放前介紹時,將這種音樂命名為“搖滾音樂”。據說改名取自黑人的壹首淫穢歌曲,叫《我的寶貝用固定卷搖我》。1955年,壹個叫比爾·哈利的歌手演唱並錄制了壹首名為《不停的搖滾》的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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