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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滿血腥的文學監獄
中學歷史課本上的那句“清風不識字,何以翻書”讓很多近代中國人知道了清代康、雍、甘三代文字獄的嚴酷與荒謬。不廣為人知的是,這種嚴酷與荒謬,不僅源於專制帝王的殘酷,更源於某些文人的無恥、貪婪、諂媚、迂腐、懦弱。
專制王朝的統治者都有同樣的愛好,都喜歡篡改歷史,鉗制輿論,尤其是滿清王朝。“作為壹個外來的統治者,如何抹去殘酷屠殺的恥辱記錄,如何修改對自己不利的記錄,如何證明自己對中國的統治是合法合理的,這些都絕對需要輿論統壹法律。”(中國文人非正常死亡310頁,李國文著,人民文學出版社,第3版,北京,2004+01)。因此,清康熙二年(1663),建國之初,莊廷毅私刻《明史》案。
莊廷智是浙江婺城(今吳興)南潯鎮壹個富人的兒子。有文章說他是個附庸風雅的有錢人,名字好聽,但他也是個讀書人。據《明代莊氏族譜略》所載,莊家不僅是當地有名的大款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