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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東明壹直是個叛逆的人。我自己也這麽說。
壹個從小沒有過家庭溫暖的人,怎麽可能不被評判?
我有父母,但他們壹點也不像我。除了給我錢,他們從來不關心我。壹開始我很喜歡,因為錢能買到很多東西,能讓我在同學面前炫耀,能做很多別人做不到的事情。但是後來,錢對我來說壹點用都沒有,因為我得不到親情。從懂事開始,我幾乎沒有和父母同時吃過飯,甚至連過年團聚都沒有真正實現過。陪我時間最多的只有我家保姆秦阿姨和我家狼狗阿福。
在我的記憶中,我的父母經常吵架。最激烈的壹次吵架,大概是在我四五歲的時候。那時候我還小,但記得很深。父親在家裏打翻了桌子,心愛的古董花瓶被母親打碎。最重要的是,他們兩個大吵了壹架。母親臉上青壹塊紫壹塊,父親身上滿是指甲抓痕。他們完全忘記了我的存在,開心地玩著。我站在角落裏,無助地看著他們。後來是秦阿姨把我從那裏帶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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