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上學期我讀二年級的時候,我和丁貝貝是同桌。丁貝貝雖然學習成績壹般,但是很可愛,人也很好,我們相處的很好。直到有壹天,我們的關系出現了問題。
有壹次,我上完體育課回來,發現書包裏的100多元訂閱費不見了。壹瞬間,壹種恐懼和擔憂的感覺淹沒了我的全身,我開始漫無目的的在紙上寫寫畫畫。突然,我的鉛筆被削了,我大喊:“貝貝,把妳的卷筆刀借給我。”丁貝貝漫不經心地回答,“嗯,在我書包裏。請自便。”。於是我在丁貝貝的書包裏找到了。就在這時,120元前從她的書包裏掉了出來。當我看到錢的時候,我立刻想到了我丟失的錢,所以我有點難過。然而,當我撿起地上的那卷錢時,發現百元大鈔上明明寫著我的名字。那壹刻我很驚訝:“貝貝家境不錯,應該不會偷我的錢……”當貝貝走過來的時候,我正慌亂不已。當她看到我手裏寫著我名字的那卷錢的時候,她立刻呆在了那裏,然後用很小的聲音向我道歉,然後趴在桌子上哭了。我不知道該怎麽辦,只好把錢收起來,然後拍拍貝貝的肩膀,湊到貝貝的耳邊小聲說:“貝貝,我不怪妳。我想妳有妳的理由,但我希望不會再發生了。我們還是好朋友。”
這件事壹直埋在心裏,沒有告訴老師,同學,家長。我認為友誼是最珍貴的,因為我們仍然是好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