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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別的女孩子十八九歲不準談戀愛,但是十歲就有了青梅竹馬的未婚夫。兩家人做了打算,大學讀完就結婚了。
但那壹年,最愛他的父親出了車禍,在高考前壹天離開了她和媽媽。母親受不了這個打擊,摔倒了。原來父親的果園因為父親的離開被地主收回了。這是家庭的毀滅。
他們家十七年前搬到這個鎮上。沒有叔叔阿姨,這個鎮上來來往往的人都幫了大忙。但是面對媽媽的病和自己讀書的費用,這是壹筆不小的數目。她唯壹能求助的,就是兒時未婚夫的家人。
但沒想到,面對這樣的變故。他的家人不想幫忙,但他們想劃清界限。
“可以,我給妳錢,但妳不能再和彥明來往。否則,我不會借給妳任何東西。”
於是她當著他媽媽的面給他寫了壹句話:對不起!彥明。我覺得這幾年我們之間的距離很大,所以我決定和妳分手。沒看見。
落筆:玲玲。
帶媽媽離開這個地方。這是她唯壹的想法,也是她唯壹能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