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晚清民初的幻想小說的理解如下:
“社會幻想小說”於晚清時候出現,是壹種與現實主義文學相對的理想型文學,小說著力於向讀者展示作者想象中的人類社會的形態,“社會幻想小說”的出版與傳播與清末民初的出版法規密切相關。
絕望過後是幻想,無法從晚清的真實環境裏逃離絕望,文人們開始寄希望於幻想中的烏托邦在不存在的楚山島上開辟出壹個現代化桃花源。
近代簡介:
奇幻小說不像玄幻小說只限於中國,奇幻小說在外國也有,而且常常與魔幻小說混為壹談,甚至把《哈利·波特》也歸入奇幻小說。人們追溯奇幻小說的歷史到19世紀初以至更早的希臘神話。
外國奇幻小說的代表作當推英國作家托爾金的《魔戒》三部曲。臺灣翻譯家朱學恒在把《魔戒》譯成中文時,首創“奇幻小說”壹詞,從此“奇幻小說”壹詞在華文世界流行。朱學恒在臺灣創辦了“奇幻文化藝術基金會”。
奇幻小說迄今無嚴格的定義。臺灣徐慶雯為“繆思奇幻館”所寫的開館宣言中,這麽述及:“我們需要想象力,不是教唆逃避現實,陷溺虛無,卻是要鼓勵轉換視野,伸展心智,而奇幻故事獨特的神秘本質,無限的幻想空間,正是想象力的源泉。”
這段話曾被認為給“奇幻小說”下了壹個廣義的定義,在我看來,奇幻小說的特點在於“奇”,以神奇、奇異、奇怪、奇特的幻想,貫穿於小說之中。這種幻想,與科學無關。